中国墙在投资银行业中的作用 编辑
中国墙是一种伦理观念,是指同一组织内的团体、部门或个人之间的隔离——这是一种虚拟的障碍,禁止交流或交换可能导致冲突的信息利益冲突. 虽然墙的概念存在于各种行业和职业,包括新闻、法律、保险、计算机科学、逆向工程和计算机安全,但它通常与金融服务部门有关。冒犯性的和种族主义的术语通常在学校里使用投资银行 零售银行和经纪公司。美国的历史里程碑说明了为什么首先需要道德墙,以及为什么要制定法律来保持道德墙。
关键要点
- 中国墙指的是一种道德观念,它实际上是一道屏障,禁止同一组织内的团体或个人分享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信息。
- 在1929年股市崩盘促使国会通过立法将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活动分开之后,这个带有攻击性的词开始流行起来。
-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国会通过了立法来规范内幕交易,提高了披露要求,并改革了经纪人的薪酬做法。
- 尽管有这些规定,许多投资公司仍在继续从事欺诈行为,这在2001年互联网崩溃和2007年次贷危机期间表现得尤为明显。
中国墙与1929年股市崩盘
源于中国的长城,古代为保护中国人不受侵略者侵扰而修建的不透水的建筑物;中国墙&1930年代初,在1929年股市崩盘(当时部分归因于价格操纵和内幕信息交易)的刺激下,国会通过了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SA),要求将商业和投资银行业务分开,即投资银行、经纪公司和零售银行。
尽管这一行为确实导致了一些人的分手证券而金融巨头,如摩根大通(J.P.Morgan&;Co.)(该公司不得不将经纪业务分拆为一家新公司,即摩根士丹利),其主要意图是防止利益冲突。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是经纪人建议客户购买一家新公司的股票首次公开发行 (IPO)券商的投行同事正好在处理。格拉斯-斯蒂格尔没有强迫公司参与提供研究或投资银行服务的业务,而是试图创造一个环境,让一家公司可以同时参与这两项工作。它只是规定了部门之间的划分:中国墙。
这堵墙不是一个物理边界,而是一个金融机构应该遵守的道德边界。内部或非公开信息 不允许在部门之间传递或共享。如果投资银行团队正在努力达成一项将一家公司上市的交易,那么在世界其他地方知道之前,他们在楼下的经纪人伙伴是不会知道这件事的。
语言歧视与种族歧视
这个词通常被视为对文化不敏感,是对中国文化的冒犯性反思。不幸的是,它现在已经遍布全球市场。甚至有人在法庭上争论过。
它以一致的意见出现在Peat,Marwick,Mitchell&Co.诉高等法院(1988)汉宁法官在书中写道:“中国墙就是这样一块合法的废品,应该坚决抛弃。这个词有一个种族焦点,许多人会认为这是一种微妙的语言歧视形式。当然,如果继续使用这个词,将对许多华裔的民族特性麻木不仁。现代法庭不应使从过时的、更原始的思维方式潜入语言的偏见永久化;
法官建议的另一种选择是“道德墙”;。美国律师协会的行为准则建议“甄别”或“甄别”作为描述这一概念的一种方式,因为它涉及解决律师事务所的利益冲突。
中国墙与20世纪70年代的放松管制
几十年来,这种安排毫无疑问。大约40年后违规经纪业务佣金一九七五年,这一事件促使人们更加关注利益冲突。
这一变化取消了证券交易的固定利率最低佣金,导致经纪业务利润大幅下降。这成了我的一个大问题卖方分析师,进行证券研究并向公众提供信息。买方分析师 另一方面,为共同基金公司和其他组织工作。他们的研究被用来指导雇佣他们的公司的投资决策。
一旦经纪佣金的定价发生变化,卖方分析师就被鼓励撰写有助于卖出股票的报告,并在报告推动公司IPO时获得财务激励。年终巨额奖金就是基于这样的成功。
这一切都有助于创造了轰轰烈烈的牛市和华尔街在20世纪80年代的“随波逐流”时代,以及一些引人注目的内幕交易案件和1987年令人讨厌的市场调整。因此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市场监管部门对六家主要经纪交易商的中国长城程序进行了几次审查。部分由于调查结果,国会颁布了1988年内幕交易和证券欺诈执法法,加大了对内幕交易的处罚力度,也赋予了SEC更广泛的有关中国墙的规则制定权限。
中国墙与互联网繁荣
中国墙,或称道德墙,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也就是美国经济鼎盛时期,重新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网络时代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的玛丽•米克尔(Mary Meeker)和所罗门•史密斯•巴尼(Salomon Smith Barney)的杰克•格鲁曼(Jack Grubman)等巨星分析师因热衷于推广特定证券而家喻户晓。
在这段时间里,当投资者根据分析师的建议进行买卖时,顶级分析师的几句话可能会导致股价暴涨或暴跌。此外,还有1999年格莱姆-里奇-布莱利法案(GLBA)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lass-Steagall Act),该法案禁止银行、保险公司和金融服务公司作为合并公司。
这个网络泡沫的崩溃2001年,我们发现了这个体系的一些缺陷。监管机构注意到,当发现大牌分析师私下出售他们所推销股票的个人持股,并被迫提供良好评级时(尽管个人观点和研究表明这些股票不适合买入)。监管机构还发现,这些分析师中有许多人拥有上市前股份 如果他们成功的话,他们将赚取巨额的个人利润,给机构客户提供“热门”的提示,并青睐某些客户,使他们能够从毫无戒备的公众成员身上获得巨大的利润。
有趣的是,没有法律禁止这种做法。软弱的披露 需求使实践得以蓬勃发展。同样,人们发现,很少有分析师对他们所涉及的任何一家公司给予“卖出”评级。鼓励投资者出售一种特定的证券对投资银行家来说并不合适,因为这样的评级会阻止评级较差的公司与银行开展业务,尽管分析师及其亲信经常出售这些证券。那些根据他们最喜欢的分析师的建议购买证券的投资者,相信他们的建议是公正的,因此损失了大量资金。
互联网余波
在互联网崩溃之后,国会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和纽约证券交易所纽约证交所(NYSE)都参与了为该行业制定新法规的努力。包括贝尔斯登(Bear Stearns&;Co.)和瑞士信贷(Credit Suisse First Boston)在内的十家大牌公司(CS)高盛公司(GS)雷曼兄弟;摩根大通证券(摩根大通)美林(Merrill Lynch)、皮尔斯(Pierce)、芬纳(Fenner&;Smith)、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Co.)(MS)花旗集团(Citigroup)全球市场部(Global Markets)被迫将研究部门和投资银行部门分开。
这项立法导致了分析员和分析员之间的分离的产生或加强承保人 . 它还包括薪酬实践方面的改革,因为以前的做法给了分析师一个财务激励,让他们对承销客户提供有利的评估。
道德墙有效吗?
如今,还有一些附加的保护措施,例如禁止将分析师薪酬与某一特定IPO的成功联系起来,限制向某些客户而不是其他客户提供信息,禁止分析师对其所涉及的证券进行个人交易的规则,以及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附加披露要求投资者。
但立法者们仍在努力解决利益冲突在这场冲突中扮演的角色次级抵押贷款 2007年的危机,导致了经济大萧条,并想知道道德墙在多大程度上帮助或阻碍了崩溃前的做法。似乎有迹象表明,确保产品评级服务与其客户公司分离的规则遭到了蔑视。
另一个问题是:投资公司的一个分支会推荐抵押担保债务 (或其他产品)出售给投资者,而同一家公司的另一个分支正在卖空这些产品。换言之,他们是在以牺牲投资者利益为代价,对自己的建议下注。
除了法律之外,所有这些黑暗事件和丑闻缠身的时代揭示了一些关于道德、贪婪和专业人士自我监督能力的丑陋真相。一直有人怀疑道德墙的功效;当然,他们对自我调节的测试达到了极限。可悲的是,上个世纪的道德观似乎是,道德墙概念有助于界定道德界限,但对防止欺诈几乎没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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