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格莱姆-里奇-布莱利法案(GLBA) 编辑

什么是1999年的格莱姆-里奇-布莱利法案(GLBA)?

这个法案1999年11月12日,国会通过了一项由克林顿总统领导的两党法规。这个GLBA公司是金融业更新和现代化的尝试。这个GLBA公司&最广为人知的是废除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其中说商业银行 不允许将投资和保险相关服务等金融服务作为正常运营的一部分。

关键要点

  • 该法案于1999年底通过,允许银行提供此前被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禁止的金融服务。
  • 根据GLBA,每个经理或服务人员只能销售或管理一种类型的金融产品/工具。
  • 所有银行都必须与客户分享其信息共享做法。

理解1999年格莱姆-里奇-布莱利法案(GLBA)

由于1929年黑色星期二星期四,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最初是为了保护银行存款人免受股市波动带来的额外风险。因此,多年来,商业银行在法律上不被允许充当银行的角色经纪人 . 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为了保护银行存款人,政府制定了许多法规,GLBA的成立是为了让这些金融业参与者能够提供更多的服务。

GLBA是在商业银行花旗集团(Citicorp)与保险公司旅行者集团(Travelers Group)合并之后通过的。这导致了企业集团的形成花旗集团,不仅提供商业银行和保险服务,还提供与证券. 现阶段旗下品牌包括花旗银行、美邦、Primerica和Travelers。花旗集团的合并违反了当时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以及银行控股公司法 1956年。

该法案也被称为金融服务现代化行动.

为了让合并得以进行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1998年9月给予花旗集团一项临时豁免——这是国会通过该法案的先兆格拉巴。 今后,其他类似的合并将完全合法。废除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还取消了“证券公司的任何高管、董事或雇员同时担任任何成员银行的高管、董事或雇员”的禁令

这个法案和消费者隐私

这个法案 还要求提供消费者贷款服务、金融或投资建议和/或保险的金融机构向其客户充分解释其信息共享做法。如果公司不想让客户分享他们的敏感信息,他们必须允许客户选择“退出”。

尽管许多人认为银行余额和账号等关键信息是机密信息,但实际上,这些数据始终由银行、信用卡公司和其他机构进行买卖。Gramm-Leach-Bliley要求针对此类个人数据销售提供有限的隐私保护,并提供借口(通过虚假借口获取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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