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银行监管简史 编辑
早在1781年,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就认识到“大多数商业国家都发现有必要建立银行,而银行已被证明是有史以来为促进贸易而发明的最令人高兴的引擎。”从那时起,美国已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拥有一些最大的银行金融市场 在世界上。但从那时到现在的道路受到各种不同因素和不断变化的监管框架的影响。这一框架不断变化的性质的最佳特征是摆锤的摆动,摆锤在两个相反的两极之间摆动,这两个两极具有较大的调节和较小的调节。各种力量,如对更大的金融稳定、更大的经济自由的渴望,或对太多权力集中在太少人手中的恐惧,都是让钟摆来回摆动的原因。
美国战前早期的管制尝试
从1791年美国第一家银行的成立到1863年的《国家银行法》,美国的银行监管是联邦和州立法的实验性结合。 一方面,监管的动机是需要加强集中控制,以保持金融稳定,进而保持整体经济的稳定。另一方面,它的动机是担心太多的控制权集中在太少的人手中;
尽管美国第一银行带来了相对程度的金融和经济稳定,但它反对违宪,许多人反对恐惧它将不应有的权力下放给联邦政府。因此,1811年没有续约。随着政府转向国有银行金融1812年战争以及随之而来的信贷过度扩张,越来越明显的是,金融秩序需要恢复。1816年,美国第二银行(secondbank of the United States)将获得特许经营权,但后来它也将屈服于对其授予联邦政府的控制权的政治担忧,并于1836年解散。
不仅在联邦一级,而且在州银行业一级,获得正式的立法宪章是高度政治性的。远没有被授予基础在金融事务方面,成功获得特许权更多地取决于政治派别,贿赂立法机构是司空见惯的事。到第二银行解散时,人们越来越感到有必要摆脱立法特许的政治腐败性质。一个“自由银行”的新时代伴随着数字1837年通过法律废除了获得正式立法特许经营银行的要求。到1860年,大多数州都颁布了这样的法律。
在这种自由银行业的环境下,任何人都可以经营银行,条件之一是所有发行的纸币都必须由适当的银行收回安全. 虽然这一条件有助于加强票据发行的可信度,但事实并非如此保证立即赎回(黄金或白银),这将是一个关键点。自由银行时代饱受金融动荡之苦,多次发生银行业危机,形成了以数千种不同货币为特征的无序货币钞票 以不同的贴现率流通。正是这种不稳定和混乱在19世纪60年代再次呼吁加强监管和中央监督。
从内战到新政,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自由银行时代,具有特征的由于完全缺乏联邦的控制和监管,1863年的《国家银行法》(以及后来在1864年和1865年的修订版)将宣告结束,该法旨在用国家特许银行取代旧的国有银行。货币监理署(美国货币监理署)成立的目的是发行这些新的银行章程,并监督国民银行维持持有美国政府证券的所有债券发行的要求。
而新的国家银行体系帮助让这个国家回归到一种自第一银行和第二银行成立以来从未经历过的更加统一和安全的货币,最终是以牺牲一种可以根据商业和工业需要扩张和收缩的弹性货币为代价的。成长中的复杂性 美国经济的衰退凸显了非弹性货币的不足,这导致了19世纪其余时间频繁发生的金融恐慌。
随着1907年的银行恐慌显然,美国的银行体系已经过时了。此外,一个委员会于1912年召开会议,审查国家银行和金融系统的控制。它发现国家的货币和信贷越来越集中在相对较少的人手中。因此,在伍德罗威尔逊的总统任期内1913年联邦储备法被批准从银行手中夺取国家财政的控制权,同时建立一种机制,使货币更具弹性,并对国家的银行基础设施进行更大的监督。
尽管新成立的美联储(fed)帮助改善了美国的支付体系,创造了一种更灵活的货币,但这是对金融危机爆发后的误解1929年股市暴跌使国家陷入严重的经济危机,这场危机被称为大萧条。大萧条将导致富兰克林·D·罗斯福(Franklin D.Roosevelt)总统作为新政条款的一部分制定更多的银行业监管。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创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实行存款利率管制,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分离。1935年的《银行法》旨在加强并赋予美联储更为集中的权力。
20世纪80年代放松管制和危机后的再管制
新政后银行业改革至1980年前后,经历了相对程度的银行业稳定和经济扩张。尽管如此,人们还是认识到,这项规定也使得美国银行业的创新性和竞争力远不如以前。受到严格监管的商业银行正逐渐失去越来越多的市场份额,而这些市场份额被监管较少、创新性强的金融机构所占据。为此,一股违规 发生在二十世纪的最后二十年。
198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存款机构放松管制和货币管制法》,这项法案起到了解除管制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同时加强美联储对存款的控制货币政策.自1927年《麦克法登法案》实施以来,对在不同州开设银行分行的限制被取消远离的根据1994年的Riegle-Neal州际银行和分支机构效率法案。最后,1999年的《格拉姆-里奇-布莱利法案》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以及1956年的《银行控股法案》的重要方面,这两项法案都将投资银行和保险服务与商业银行业务割裂开来。 从1999年起,银行现在可以在一个屋檐下提供商业银行、证券和保险服务;
所有这些放松监管的做法,都有助于加速银行业组织向更大程度的合并和集团化方向发展的趋势。金融机构合并增加,银行机构合并总数从上世纪80年代初的近15000家高峰增至2008年的8000家以下。虽然银行规模越来越大,但不同金融服务在一个组织下的组合也增加了这些服务的复杂性。银行开始提供新的金融产品,如衍生品并开始通过一个证券化 .
与此同时,这些新的金融创新因其分散风险的能力而受到赞扬次贷危机2007年,这场危机演变成了一场全球金融危机,而对那些“大到不能倒”的美国银行的救助需求,促使美国政府重新思考金融监管框架。为了应对危机,奥巴马政府通过了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2010年,针对美国金融体系中许多明显的弱点。 要了解这些新法规如何影响美国国内银行业的性质,可能需要一些时间。
底线
在战前的美国,曾多次试图加强对银行体系的集中控制和监管,但对权力集中和政治腐败的担忧破坏了这种尝试。然而,随着银行体系的发展,对日益增长的监管和集中控制的需求,导致了内战期间国有化银行体系的建立,1913年美联储的建立,以及罗斯福领导下的新政改革。 虽然加强监管导致了一段时期的金融稳定,但商业银行的业务开始向更具创新性的金融机构流失,因此有必要呼吁放松监管。放松管制的银行体系再次演变为更加复杂的局面,并引发了自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经济危机。多德-弗兰克法案对此作出了回应,但如果历史可以作为指引的话,这个故事还远未结束,或许钟摆还会继续摇摆。
如果你对这篇内容有疑问,欢迎到本站社区发帖提问 参与讨论,获取更多帮助,或者扫码二维码加入 Web 技术交流群。
绑定邮箱获取回复消息
由于您还没有绑定你的真实邮箱,如果其他用户或者作者回复了您的评论,将不能在第一时间通知您!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