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联邦储备法定义 编辑
什么是1913年的联邦储备法?
1913年的《联邦储备法》是美国立法创立的联邦储备系统.国会通过了《联邦储备法》,通过引入中央银行 &监督货币政策。
关键要点
- 1913年的《联邦储备法》创立了联邦储备系统,简称“美联储”;
- 它通过引入中央银行来监督货币政策来建立美国的经济稳定。
- 《联邦储备法》是塑造美国金融体系最具影响力的法律之一。
1913年联邦储备法
理解1913年联邦储备法
该法律规定了联邦储备系统的目的、结构和功能。国会可以修改《联邦储备法》,而且已经修改了好几次。
在1913年之前,金融恐慌很常见,因为投资者不确定其银行存款的安全性。私人金融家,如1895年为政府纾困的摩根大通(J.P.Morgan),经常提供信贷额度,以稳定金融业。1913年由伍德罗·威尔逊总统签署成为法律的《联邦储备法》赋予美联储印刷货币的能力和确保经济稳定的政策工具。
联邦储备系统创造了双重使命实现就业最大化,保持物价稳定。
《联邦储备法》或许是有关美国金融体系最具影响力的法律之一。
美联储系统
12家联邦储备银行分别负责一个地区,分别位于波士顿、纽约、费城、克利夫兰、里士满、圣路易斯、亚特兰大、芝加哥、明尼阿波利斯、堪萨斯城、达拉斯和旧金山。
理事会的七名成员由总统提名,并经美国参议院批准。每位州长的任期最长为14年,每位州长的任命间隔两年,以限制总统的权力。此外,法律规定,任命必须代表美国经济的所有广泛部门。
现任联邦储备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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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ome H.Powell(主席) |
Richard H.Clarida(副主席) |
Randal K.Quarles(主管监督的副主席) |
米歇尔鲍曼 |
布雷纳德 |
克里斯托弗J沃勒 |
(座位目前为空) |
资料来源:美联储。
现任联邦储备银行行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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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姓名 | 银行所在地区 |
罗森格伦 | 波士顿-1 |
约翰·C·威廉姆斯 | 纽约-2 |
帕特里克·T·哈克 | 费城-3 |
洛蕾塔·J·梅斯特 | 克利夫兰-4 |
托马斯I.巴金 | 里士满-5 |
拉斐尔·W·博斯蒂克 | 亚特兰大-6 |
查尔斯L埃文斯 | 芝加哥-7 |
詹姆斯·布拉德 | 圣路易斯-8 |
卡西卡瑞 | 明尼阿波利斯-9 |
埃丝特·L·乔治 | 堪萨斯城-10 |
卡普兰 | 达拉斯-11 |
玛丽戴利 | 旧金山-12 |
资料来源:美联储。
美联储权力
除了印钞,美联储还获得了调整汇率的权力贴现率以及联邦基金利率以及买卖美国国债.联邦基金利率存款机构隔夜将维持在美联储的资金相互借出的利率对美国的可用信贷和利率有重大影响,是确保最大的银行机构不会发现自己缺钱的一项措施流动性 .
美联储(federalreserve)试图通过手中的货币工具,平抑美国经济的繁荣和萧条经济周期 并为当前的生产水平保持充足的货币和信贷基础。
全球各国央行都使用一种称为量化宽松扩大私人信贷,降低利率,增加投资和商业活动。量化宽松政策主要用于在信贷短缺的经济衰退期间(如危机期间和之后)刺激经济2008年金融危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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