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理论界定 编辑
什么是挪用理论?
挪用理论假定,在证券交易中使用内幕信息的人;证券欺诈 针对信息源。在美国,根据挪用公款理论有罪的人很可能会被判内幕交易罪。
尽管美国证券法未明确禁止内幕交易,但内幕交易被视为禁止欺诈性交易行为,因此在使用重大非公开信息时属于非法行为。
关键要点
- 挪用理论是指利用信息来源进行证券欺诈并进行内幕交易的人。
- 挪用理论是认定内幕交易罪的法理基础。
- 挪用理论旨在保护证券市场,使其公平、高效。
对侵占理论的理解
挪用公款罪理论不同于古典挪用公款罪理论;内幕交易. 在古典理论中,一个不是内行而是知道;重大非公开信息 &并以此进行交易,不构成内幕交易。
经典理论要求被指控进行内幕交易的人必须是实际的内幕人士,即他们正在买卖证券的公司的管理人员或雇员。根据这一理论,只有公司内部人对公司及其股东负有不利用重大非公开信息买卖公司证券的信托义务。偶然发现一些重大非公开信息的局外人不应承担这种受托责任,也不能犯内幕交易罪。
然而,根据盗用理论,偶然发现公司某些重大非公开信息的局外人可能不会利用这些信息进行交易,因为他们对信息来源负有受托责任。挪用理论旨在保护证券市场不受外部人的侵害,这些外部人可以获得公司的机密信息,但对公司或其股东不负有信托责任
挪用理论实例
挪用公款理论在最高法院对詹姆斯H.奥哈根的定罪中得到了突出的体现。O'Hagan是一名律师,负责;内幕信息&关于;收购出价 为皮尔斯伯里。美国对奥哈根是该理论的一个分水岭。
挪用理论如何适用于内幕交易的一个典型例子是上世纪80年代的房地产开发商卡尔·雷特(Carl Reiter)的案例。当时雷特正在和朋友打高尔夫球,其中一个朋友建议他购买药店连锁店Revco药店的一些股票。这位朋友暗示,他对即将进行的合并有内幕消息,这对投资者来说是有利可图的。雷特听从了朋友的建议,购买了价值几千美元的股票,两个月后兑现(当朋友的建议被证实是正确的时,他已经获利2625美元)。
作为一个没有个人参与Revco公司的房地产开发商,Reiter继续着他的生活,没有意识到他参与了Revco公司非法内幕交易. 然而,雷特并不是当天唯一在高尔夫球场上的人,也不是唯一一个关注小费的人。两年后,雷特和他的朋友被指控根据挪用公款理论进行内幕交易。他们自己并不是内鬼,但他们从一个内鬼那里得到信息,而且使用不当。最终,雷特被要求从非法投资中获利,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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