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住房贷款银行法-定义 编辑

什么是联邦住房贷款银行法?

1932年胡佛政府通过了《联邦住房贷款银行法》。它旨在通过为成员银行提供一个低成本资金来源,以用于发放抵押贷款,从而鼓励拥有住房。《联邦住房贷款银行法》是一系列法案中的第一个,这些法案试图让更多美国人拥有住房成为一个可以实现的目标。

联邦住房贷款银行法的起源

1932年7月22日,赫伯特·胡佛总统签署了《联邦住房贷款银行法》。胡佛总统在签署该法案时表示,该法案旨在“建立一系列住房抵押贷款贴现银行,为房主履行的职能与美联储(Federal Reserve)银行通过贴现设施在商业领域履行的职能有些类似。”

法案通过时,美国正处于大萧条时期,银行没有钱借给消费者抵押贷款,因为美国人在恐慌中挤兑银行,并提取了所有存款。与此同时,失去工作的抵押贷款持有人也被解雇了违约 他们的房屋贷款。这种违约行为进一步减少了银行可用于放贷的资金。《联邦住房贷款银行法》的设计者打算将资金注入银行系统,并向消费者提供抵押贷款,从而刺激住房市场。在《联邦住房贷款银行法》颁布后的第二年,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根据1933年《银行法》(又称《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授权成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为个人银行存款提供损失保险,以恢复人们对银行体系的信心。

联邦住房贷款银行法设立的机构

这项法案设立了联邦住房贷款银行委员会和联邦住房贷款银行。联邦住房贷款银行委员会特许和管理联邦储蓄和贷款银行和组织。联邦住房贷款银行系统始于12家独立的地区批发银行,总资金为1.25亿美元。FHLB将把这些资金提供给零售银行机构,如储蓄银行、合作银行、保险公司、建筑和贷款协会以及社区发展组织。

联邦住房贷款银行法的后续修改

1989年;1989年金融机构改革、恢复和执行法 (FIRREA)通过了对储蓄和贷款(S&L)危机 在标准普尔危机期间,美国三分之一的储蓄和贷款机构倒闭。FIRREA取消了联邦住房贷款银行委员会(Federal Home Loan Bank Board)和联邦储蓄和贷款保险公司(FSLIC),并创建了节俭监管办公室(OTS)和处置信托公司(RTC),以提高贷款人的稳定性和责任心。

2008年的《住房和经济改革法案》设立了联邦住房金融局,并责成它管理FHLB系统。自2000年起,当储蓄银行成为FHLB的主要借款人时,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就占据了主导地位。

《联邦住房贷款银行法》一开始是为了鼓励拥有住房,向银行提供用于抵押贷款的低成本资金,这项活动一直持续到今天。

联邦住房贷款银行法的利弊

《联邦住房贷款银行法案》和其他贷款补贴计划的支持者认为,在法案颁布之时,拥有住房对国家的经济复苏至关重要。他们还认为,补贴继续使当地社区更加强大,总体生活质量更高。

然而,批评人士声称,联邦政府对抵押贷款的长期补贴扭曲了住房市场。他们担心,这种扭曲最终会导致过度宽松的贷款标准和不自然的高房价。持怀疑态度的人说,通过该法案获得的资金会导致住宅房地产周期的大幅波动碰撞和爆炸 .

有人担心,最近联邦住房贷款银行的增长和对FHLB资金的日益依赖,以及金融系统的互联性,可能意味着FHLB之间的任何困境都可能会传导到其他公司和市场。

如果你对这篇内容有疑问,欢迎到本站社区发帖提问 参与讨论,获取更多帮助,或者扫码二维码加入 Web 技术交流群。

扫码二维码加入Web技术交流群

发布评论

需要 登录 才能够评论, 你可以免费 注册 一个本站的账号。
列表为空,暂无数据

词条统计

浏览:26 次

字数:3911

最后编辑:7年前

编辑次数:0 次

    我们使用 Cookies 和其他技术来定制您的体验包括您的登录状态等。通过阅读我们的 隐私政策 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单击 接受 或继续使用网站,即表示您同意使用 Cookies 和您的相关数据。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