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救济金定义 编辑

失业救济金申请是在失业后申请现金福利下岗 从一份工作。个人在非因自身过错失去工作后,向工作所在州政府提出失业申请,以获得临时付款。失业索赔也称为“失业保险索赔”或“失业补偿索赔”;

这个美国劳工部(DOL)跟踪每周申请失业救济的人数。它提供了经季节性调整和未经季节性调整的索赔数字,还列出了哪些国家增加或减少了1 000件或更多的索赔。 媒体将此数据作为国家和州经济健康状况的指标进行报道。

关键要点

  • 失业申请是指雇员在被解雇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工作后提出的现金福利申请,如COVID-19流感。
  • 非因自身原因而失去工作的员工,例如,他们被解雇,或者他们的营业场所关闭,可能有资格享受福利。
  • 雇主把钱存入国家管理的失业保险基金。
  • 各州支付给工人的实际福利,而联邦政府支付行政费用。
  • 截至2021年1月,各州已经扩大了向许多受COVID-19影响的工人提供UI的能力,包括那些通常没有资格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人,如gig工人和自由职业者。

谁可以申请失业?

失业救济金由国家基金支付,这些基金以失业保险税的形式向雇主收取。失业救济金的支付期限为一年有限的周数-大多数州提供长达26周的福利,旨在取代工人以前工资的一半。

你呢必须用UI程序提交失业申请 在你工作的州。根据州的不同,您可以亲自、在线或通过电话提出索赔。当您提出索赔时,您必须提供您的社会保险号码、联系方式以及您以前工作的详细信息。

此外,工人必须符合某些标准。例如,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工人必须积极寻求就业(并且能够证明),他们必须被解雇,而不是辞职或被解雇。

失业申请的初始日期决定了申请者可以每周申请的福利年度以及基期  索赔的一部分。基期决定了将用于计算索赔人每周和最高福利金额的工资,以及雇主对支付给索赔人的任何福利可能有退单或偿还责任的工资。只有基期雇主才是失业申请的一部分。非基期雇主没有这种责任。

失业救济申请与COVID-19

2020年3月27日,前总统特朗普签署法律冠状病毒援助、救济和经济安全法,2万亿美元冠状病毒应急刺激方案 它扩大了各州向许多受COVID-19影响的工人提供UI的能力,包括那些通常没有资格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人。《关怀法案》包括三个帮助美国人因冠状病毒而失业的具体计划。

这些计划的某些方面在2020年7月到期,但在《宪法》通过后重新启动和修改综合拨款法(CAA),由前总统特朗普于2020年12月27日签署成为法律。这里是一个不同的计划,以及他们是如何受到影响的CAA法案看看。

  • 根据关怀法案联邦失业补偿金(FPUC)计划在普通失业保险(UI)的基础上提供每周600美元的额外福利,如果一个人因COVID-19不能工作。原计划于2020年7月31日结束。根据新的CAA法案,该计划将在常规失业保险的基础上,为2020年12月26日后至2021年3月14日或之前失业的几周提供额外的300美元福利。
  • 这个大流行病失业援助(PUA)计划将UI资格扩展到自营职业者、自由职业者、独立承包商和受冠状病毒大流行影响的兼职工人。它是CARES法案的一部分,并根据CAA法案进行了扩展。
  • 这个紧急失业补偿金(PEUC)计划允许工人在常规失业补偿金用完后额外领取24周的失业救济金。根据《关怀法案》,用户界面福利延长了13周。根据CAA法案,福利增加到24周。包括一个工人可以申请的26周失业标准在内,失业的潜在周总数现在达到50周。

2021年3月11日,美国总统拜登签署了美国救援计划,将现有的每周300美元的联邦失业补助金延长至2021年9月6日。这适用于FPUC、PUA和PEUC计划。参议院的一项修正案还规定,2020年支付的10200美元失业补偿金(已婚夫妇联合申报的为20400美元)在联邦一级对收入低于15万美元的人免税。请记住,国家可能不符合这些规则。点击后一定要查看你的状态报告此链接 看看你所在州的规定。

美国国税局宣布,将自动调整任何提前申报并申报2020纳税年度所有失业收入的人的纳税申报表。

如果您已申请或正计划申请流行病失业援助(PUA)计划下的失业保险,请务必与您所在的州核实,以确定您的最后一笔PUA付款将于何时发放。

要了解您所在州的规则,请咨询您所在州的失业保险计划。大多数州都建议你在网上申请失业救济,但要知道,在流感大流行的头几个月,许多州的网站都崩溃了,或者速度非常慢。如果您在申请过程中出现延误,请注意这些福利是可以追溯的,州政府会将申请日期追溯到您第一次失业的日期。

何时申请失业救济

当你申请失业救济金是非常重要的。举个例子,一个雇主在3月份雇佣了一个雇员,30天后就让他走了。

如果索赔人在4月1日之前提交初始索赔,基期将不包括该年第一季度(进行中的季度),也不包括上一年第四季度(滞后季度)。它实际上包括本年度前一年的第四季度和本年度前一年的前三个季度。但是,由于雇主在该基期内没有申报工资,因此它将不涉及索赔的财务问题。

如果索赔人等到4月、5月或6月才提交初始索赔,则同样适用。在这种情况下,基期将省略本年的第二季度、本年的第一季度,并由上一年的四个季度组成。如果前雇员在当年6月30日之后提出初次索赔,那么雇主可以是基期雇主,但由于只支付了30天的工资,其退单责任将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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