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记名票据 编辑
什么是无记名票据
无记名票据或无记名债券是一种固定收益证券,其中不记录所有权信息,证券以实物形式发行给买方。持有人被推定为所有人,持有实物债券的人有权获得息票付款。
理解无记名票据
证券可以以两种形式发行:记名证券或无记名证券。今天发行的大多数证券注册文书 . 注册票据是发行公司保存证券所有人的记录,并将付款邮寄给记录所有人的票据。注册证券所有人的姓名和地址刻在证书上,股息或利息只能支付给指定的证券所有人。若要转让所有权,当前所有者必须在提交给发行人的转让代理的证书上签名。过户代理验证背书,取消证书,并向新所有者颁发新证书。那么,发行人就有了谁拥有证券的记录,并且能够向适当的所有者支付利息和股息。然而,以他人名义发行新证券需要一段时间。
发行人不记名形式在任何给定的时间点,安全性都不会记录谁拥有安全性。这意味着证券交易时没有任何所有权记录,因此实际占有证券是所有权的唯一证据。因此,任何出示无记名证书的人都被认为是证券的所有者,可以收取与证券相关的股息和利息。所有权转让仅通过转让证书进行,无记名证券转让无需申报。无记名形式的证券可在某些司法管辖区使用,以避免转让税 ,尽管在发行无记名票据时可能会征税。
无记名债券
无记名债券,也称为息票债券,是一个流通票据它的部分凭证是一系列的优惠券,每个优惠券对应于债券的预定利息支付。当利息到期时,债券持有人必须剪掉附在债券上的息票并出示以供支付。因此,债券的利息支付被称为优惠券 . 债券持有人被推定为每半年剪存一次息票收取利息的持有人。发行人不会提醒持票人支付优惠券。
无记名票据尤其被希望保持匿名的投资者和公司管理人员所使用,然而,由于其可能被滥用,例如偷税漏税,资金的非法流动,以及洗钱 . 自1982年以来,在美国市政或公司市场发行无记名票据一直不合法。大多数司法管辖区现在要求公司保存债券所有权或转让记录,不允许向持票人发行债券证书。二级市场上唯一可用的无记名票据是1982年以前发行的长期票据,这种票据越来越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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