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定义 编辑
什么是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是为制定银行监管标准而成立的一个国际委员会;截至2019年,该委员会由来自28个司法管辖区的央行和其他银行监管机构组成。它有45个成员。
在没有创始条约的情况下成立的BCBS不是一个多边组织。相反,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旨在提供一个论坛,使银行监管当局和监管当局能够开展合作,提高全球银行监管的质量,并增进对银行监管领域重要问题的了解。银行业监管委员会的成立是为了解决金融和银行市场全球化所带来的问题,在这个时代,银行业监管基本上仍由国家监管机构负责。基本上,BCBS的作用是帮助国家银行和金融市场监管机构朝着更统一、全球化的方式解决监管问题。
关键要点
- 巴塞尔委员会由来自28个司法管辖区的央行组成。
-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有45名成员。
- 巴塞尔协议包括有影响力的政策建议,即巴塞尔协议。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如何运作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aselcommitteonbankingsupervision)是由G10国家的央行行长于1974年成立的,当时他们正致力于建立新的国际金融结构,以取代最近崩溃的欧元区布雷顿森林 系统。该委员会总部设在瑞士巴塞尔国际清算银行(BIS)的办事处。成员国包括澳大利亚、阿根廷、比利时、加拿大、巴西、中国、法国、香港、意大利、德国、印度尼西亚、印度、韩国、美国、英国、卢森堡、卢森堡、卢森堡、y、沙特、、、、、、、、、、、、、和。
巴塞尔协定
巴塞尔银行制定了一系列极具影响力的政策建议,称为《巴塞尔协议》。这些规则不具约束力,必须由国家决策者采纳才能得到执行,但它们通常构成了银行政策的基础资本要求 在委员会所代表的国家和其他地方。
第一批巴塞尔协议,即巴塞尔协议I,于1988年敲定,并于1992年在G10国家实施,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它开发了基于风险加权资产评估银行信贷风险的方法,并公布了建议的最低资本要求,以使银行在金融压力时期保持偿付能力。
继巴塞尔协议一之后,2004年又推出了巴塞尔协议二,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时,该协议正在实施过程中。
巴塞尔协议III 试图通过要求银行以更具流动性的形式持有更高比例的资产,并使用更多的股权(而非债务)为自己提供资金,来纠正对风险的错误估计,这些风险被认为是导致危机的原因。该协议最初于2011年达成,计划在2015年前实施,但截至2017年12月,仍在就一些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谈判。其中之一是银行自身对其资产风险的评估与监管机构的不同程度;法国和德国倾向于较低的“产出下限”,这将允许银行和监管机构对风险的评估存在较大差异。美国想要更高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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