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规则定义 编辑
什么是风险规则?
风险规则是一种避税法律,限制个人或紧密控股公司因从事可能导致财务损失的特定活动(称为风险活动)而可申请的税收减免额。美国国税局(IRS)将封闭式控股公司定义为,在纳税年度的最后半个月内,五个(或更少)个人拥有超过50%的已发行股票的公司。
《国内税收法典》(IRC)第465节详细介绍了风险规则。这些规则源于1976年税收改革法案的颁布;它们的目的是帮助保证申报表上的损失是有效的,纳税人不会试图利用避税手段操纵其应纳税所得额。
关键要点
- 风险规则是避税法律,限制实体因从事可能导致财务损失的特定活动(称为风险活动)而可以申请的允许扣除额。
- 风险规则起源于1976年税收改革法案的颁布;其目的是帮助保证申报表上的损失是有效的,纳税人不会试图利用避税手段操纵其应纳税所得额。
- 如果某项特定投资没有风险或风险有限,则该实体在提交所得税申报表时可能被禁止申报其遭受的任何损失。
- 纳税人的风险金额每年在纳税年度结束时进行计量。
- 投资者的风险基础是通过将投资者在该活动中的投资金额与该投资者就特定投资借入或承担的任何金额相结合来计算的。
了解风险规则
IRC允许扣除投资产生的某些损失,以减少损失纳税义务 一个实体的名称。对于要扣除的损失,《税法》规定,实体的活动(通过投资)必须使实体经历一定程度的风险。如果某项特定投资没有风险或风险有限,则该实体在提交所得税申报表时可能被禁止申报其遭受的任何损失。
纳税人的风险金额(也称为“风险基础”)每年在纳税年度结束时进行计量。投资者的风险基础是通过将投资者在该活动中的投资金额与该投资者就特定投资借入或承担的任何金额相结合来计算的。投资者的风险基础可能每年增加一次;如果投资者对投资作出任何额外贡献,或从投资中获得的收入(超过扣除额),则会发生这种情况。风险基础每年按扣除额超过收入和分配额的数额减少。
具体来说,风险规则旨在防止投资者减记的金额超过他们在企业中的投资额,通常是一笔投资流经实体. 作为流通实体的业务包括S公司合伙、信托和地产。
纳税人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纳税年度结束时在其不属于纳税人的任何活动中所面临的风险金额物质参与者.
此外,纳税人只能在任何特定纳税年度扣除风险限额以下的金额。任何未使用的损失部分都可以结转直到纳税人有足够的正风险收入允许扣除。
风险规则示例
例如,假设一个投资者投资15000美元有限合伙(LP)单位 (一种流通实体)。有限合伙人的业务结构是,该投资者与其他合伙人和所有者按比例分享业务的利润或亏损,这是投资流通实体的特点。
假设业务走下坡路,投资者承担的损失份额为19000美元。由于他们只能在第一年扣除其初始投资,他们将有一个额外的损失金额将暂停和结转。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超额亏损是他们在有限合伙企业亏损中的份额减去他们的初始投资(或4000美元)。如果该投资者决定在下一年向该投资追加10000美元,则该投资者的风险限额将为6000美元,因为暂缓损失 然后从追加投资额中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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