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如來所有三身有別無別

佛地經論七卷十七頁云:如是三身,一切如來,為有差別?為無差別?法身實性,一切如來皆共有故;無有差別。就能證因,有差別故;假說差別。其餘二身,各別因感,各別自性,實有差別。但無別執,同處相似,利樂意樂事業平等;說無差別。是故說言:一切諸佛,由所依止意樂事業,於三種身,如其次第,說無差別。所依法界,無差別故;利樂意樂,無差別故;共作事業,無差別故。 [FarSha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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