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對

(名數)對為礙之義,有障礙之義者,謂之有對。一、障礙有對,如手礙手,石礙石,互礙而被礙者。二、境界有對,六根六識及諸心所,為五境及法境之一分境界所拘束,而取境之作用不得自在者。三、所緣有對,為六識及法境之一分所拘束,而緣慮之作用不得自在者。 [Dfb]

我们使用 Cookies 和其他技术来定制您的体验包括您的登录状态等。通过阅读我们的 隐私政策 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单击 接受 或继续使用网站,即表示您同意使用 Cookies 和您的相关数据。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