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 编辑

什么是地役权?

地役权或地役权协议是房地产定义一方使用另一方财产的情况的概念,即向财产所有人支付费用以换取地役权。地役权通常由公用事业公司 在私人财产上方或下方架设电线杆或铺设管道的权利。然而,在向业主支付费用的同时,地役权可能会对物业价值产生负面影响,例如,难看的电线可能会降低一块土地的视觉吸引力。

关键要点

  • 地役权是双方之间的协议,其中一方获得土地使用权以换取费用。
  • 最常见的地役权类型是公用事业地役权。例如,一家电话公司或电力公司在一处已被授予地役权的房产内铺设线路。
  • 另一种常见的地役权是必要地役权。这通常发生在一个人需要使用另一个人的财产以获得自己的财产时。

地役权如何运作

用于描述财产所有人与另一方(个人或组织)之间的高级协议——典型的地役权协议概述了请愿人为特定目的使用地役权主体的权利而向财产所有人支付的一种形式。

由于地役权是所涉双方之间的协议所特有的,因此地役权协议的结构应明确概述财产的具体用途,并终止给予财产所有人的地役权。此类协议有时会在房地产销售中转让,因此潜在买家了解正在评估的房地产是否有地役权是很重要的。

地役权的现实例子

地役权协议有三种常见类型。授予哪种地役权将取决于各方的目标。

第一种是公用事业地役权。这种地役权是业主和公用事业公司之间的协议,允许公用事业公司通过物业运行电力线、水管或其他类型的公用事业。公用事业地役权协议通常包含在物业的行为 或者由一个城市或自治市持有。

第二种共同地役权是私人双方之间的私人地役权协议。这种地役权是相当标准的,因为它赋予一方当事人将一块财产用于个人需要的权利。例如,农民可能需要进入池塘或额外的农业用地,他的邻居和他自己之间的私人地役权协议允许他进入这些需要。此外,如果管道或类似公用设施需要为一个人的井系统穿过相邻的财产,则该协议通过私人地役权处理。

最后,还有第三个共同地役权协议,称为必要地役权。这类地役权更为自由,因为它不需要书面协议,并可由当地法律强制执行。当一方当事人被要求使用另一人的财产时,必然产生地役权。例如,当一个人被要求使用邻居的车道进入他的家,这被认为是必要的地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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