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权法律定义 编辑
什么是工作权利法?
《工作权法》是一部允许劳动者自由选择是否加入工会的基本法联盟 在工作场所。《工作权利法》还规定,参加工会的工作场所的雇员可以选择支付工会会费或工会代表所需的其他会费,无论他们是否在工会。工作权又称为工作场所自由或工作场所选择权。
关键要点
- 《工作权利法》赋予工人选择是否加入工会的权利。
- 没有工作权利的州法律要求雇员支付工会会费和费用作为雇佣条件。
理解工作权法
1935年,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签署了《国家劳动关系法》(NLRA)或《瓦格纳法》,使之成为法律。该法保护雇员建立一个自组织组织的权利,并授权雇主参与集体谈判 以及与这些称为工会的自组织组织的就业谈判。雇员也被迫向代表和保护其利益的工会支付费用。NLRA要求工会成员资格作为就业条件,因此仅限于工会成员就业。
工作权法的历史
1947年,美国总统杜鲁门通过了《联邦法律法案》,修改了《联邦法律法案》的部分内容塔夫脱哈雷法案 . 该法制定了现行的工作权法,允许各州禁止强制性加入工会,作为在国家公共和私营部门就业的条件。目前,已有28个州通过了《工作权利法》,使雇员有权选择与工会政党合作。没有工作权利的州法律要求雇员支付工会会费和费用作为雇佣条件。虽然工会在工作权州仍然充分运作,但法律保护这些州的雇员,规定支付工会费用是一项不受雇员雇佣合同约束的选举决定。颁布工作权法的国家将强制性工会合同定为非法,同时给予加入工会的工人从工会合同条款中受益的好处,而不必支付会费。
为了保护结社自由条款,工作权法的支持者同意,如果工人不感兴趣,就不应该强迫他们加入工会。这些支持者认为,有工作权法的州比没有工作权法的州吸引更多的企业。这是因为公司宁愿在这样一个环境中运作,即工作场所的纠纷或罢工威胁不会中断其日常业务运营。如果这些公司在工作权州建立基地,工人也会移居到这些州。该法的倡导者同意,工作权州的就业率较高,税后收入对于员工,人口增长,外商直接投资 (外国直接投资),生活费用低于尚未实施这项法律的国家。
对工作权法的批评
批评人士指出,与其他州相比,拥有工作权的州工人工资较低。因为工作权州的生活成本较低,雇员的工资较低名义工资而不是没有这项法律的州里的雇员的工资。反对者认为,既然联邦法律要求工会代表所有工人,不管他们是否缴纳工会会费,搭便车者 鼓励他们免费享受工会服务。这将增加运营和维护工会组织的成本。此外,如果企业可以选择不建立工会,这将降低为员工制定的安全标准。通过加大工会运作和代表工人的难度,经济不平等将会加剧,企业对员工的权力也将大幅增加。
2017年,国会还推出了《国家工作权利法案》,该法案将使全国范围内的员工有选择不加入工会或向工会缴纳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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