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殺人

注音:ㄕㄣ ㄕㄚ ㄖㄣˊ 拼音:shēn shā rén 即「曾參殺人」。本指謠傳,久聽而信,後比喻流言可畏或稱誣枉的災禍。典出《戰國策.秦策二》。△「曾母投杼」01.宋.曹彥約〈盡心堂賦壬子為同官張汝器司理作〉:「回盜飯而參殺人兮,匪余行之可迷。」 典故說明:此處所列為「曾參殺人」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春秋時魯國有一個學者,名叫曾參,他是孔子的得意門生。學養很深,品性端正,是個有名的孝子。他住在魯國費(音ㄅㄧˋ)邑時候,有一個和他同名的人殺了人,有人就跑去跟曾參的母親說:「曾參殺人了!」曾參的母親說:「我兒子不會殺人!」就照常織她的布,沒有理會。過了不久又有人又來說:「曾參殺人了!」曾子的母親還是泰然自若地繼續織布。過了一會,又有人跑來說:「曾參殺人了!」曾子的母親就害怕起來,丟下織布的梭子,跳過圍牆逃走了。像曾參那麼賢良的人,只要多幾個人來說他殺了人,那麼連對他最有信心的母親也會相信,可見流言的可畏。後來「曾參殺人」就被用來比喻流言可畏或稱誣枉的災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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