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小失大

注音:ㄨㄟˋ ㄒㄧㄠˇ ㄕ ㄉㄚˋ 拼音:wèi xiǎo shī dà 只注意小地方,而失掉大原則。因貪圖小利而造成重大損失。#語本《呂氏春秋.慎大覽.權勳》。△「得不償失」01.《喻世明言.卷三一.鬧陰司司馬貌斷獄》:「其時張子房在背後,輕輕躡漢皇之足,附耳低言:『用人之際,休得為小失大。』」02.《文明小史》第二九回:「俺只消當真的託李大爺做主,三下均分,你若不肯,他就告訴了大老爺,找你點錯處,革掉了你,你能為小失大嗎?」 典故說明:此處所列為「貪小失大」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根據《呂氏春秋.慎大覽.權勳》的記載:戰國時代,燕將樂毅率領五國(燕、秦、韓、魏、趙)的軍隊攻打齊國,齊王派觸子領軍迎戰於濟水之上。在敵眾我寡的情況下,觸子深感為難,齊王卻出言羞辱威脅以逼使他出戰。結果觸子雖然勉強出戰,卻故意使齊軍敗北,而他自己就乘機逃得無影無蹤。後來齊國的另一將軍達子又率領殘兵,駐守在國都城門,為了激勵士氣,只好向齊王請求賞金,齊王不但不給,還把他怒罵一頓。這一來,達子與燕軍交戰,當然大敗,不但達子陣亡,齊王也逃到莒邑。燕軍追入城門,就趁勢把齊國金庫所藏的金子掠奪一空,這就是「貪於小利以失大利」的好例子。後來「貪小失大」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於表示因貪圖小利而造成重大損失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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