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下之盟

注音:ㄔㄥˊ ㄒㄧㄚˋ ㄓ ㄇㄥˊ 拼音:chéng xià zhī méng 敵國軍隊兵臨城下,抵擋不住,被迫與敵人簽訂的和約。◎語出《左傳.桓公十二年》。後用「城下之盟」泛指被迫簽訂的屈辱性條約。 典出:《左傳.桓公十二年》 《左傳.文公十五年》 《左傳.宣公十五年》 《左傳.哀公八年》 典故說明:「城下之盟」原意是:敵國軍隊兵臨城下,抵擋不住,被迫與敵人簽訂的和約。《左傳.桓公十二年》有一段記載:春秋時期,勢力強大的楚國常併吞周圍小國,藉以擴張自己的勢力。桓公十二年,楚王派兵攻打絞國,楚軍在絞國南門外駐守,但絞國人堅決不出城門,所以一時之間無法攻下。為了誘出絞國人,楚軍故意派不帶武器的人到北門外打柴,絞國人果然中計,出城抓了三十個楚人回去,第二天更加大膽,出城追到山裡去抓打柴的楚國人。沒想到在回程時,中了楚軍的埋伏,打了大敗仗,只有被迫簽下喪權辱國的「城下之盟」。後來「城下之盟」泛指被迫簽訂的屈辱性條約。如《宋史.卷二八一.寇準列傳》:「城下之盟,《春秋》恥之;澶淵之舉,是城下之盟也。以萬乘之貴而為城下之盟,其何恥如之!」 語義說明:泛指被迫簽訂的屈辱性條約。 使用類別:用在「喪權條約」的表述上。 例句:戰爭結束後,失敗的國家,也只有簽訂城下之盟。 清朝統治者屈服於外敵壓力,屢次簽訂城下之盟。 如今敵眾我寡,只好簽下城下之盟,以減少傷亡。 八國聯軍攻佔北京,迫使清朝政府簽訂城下之盟〈辛丑條約〉。 我們兩家公司實力相當,既談合併就要公平,怎能逼我們簽下城下之盟,完全受制於他們? 宋朝因為積弱,所以和外族交戰,往往無論勝敗都簽下了城下之盟,蘇洵因此寫了一篇〈六國〉來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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