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定义 编辑
什么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成立于1966年,是联合国大会(UNGA)的一个附属机构。它是联合国系统在国际贸易法领域的核心法律机构。贸易法委员会的正式职能是国际商务规则的现代化和协调。本组织负责帮助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
贸易法委员会的年度会议轮流在其总部所在地纽约市和维也纳举行。
关键要点
-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成立于1966年,是联合国大会(UNGA)的一个附属机构。
- 本组织负责帮助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
- 影响当今商业安排的许多复杂的国际法律规则和协定网络是通过贸易法委员会组织的长期和详细的协商和谈判达成的。
了解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贸易法委员会)
随着20世纪60年代全球贸易的激增,各国政府意识到需要一套统一的全球标准来取代各种国家和区域标准法规 在此之前,它在很大程度上控制着国际贸易。
为此,联合国于1966年成立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据统管中心说,影响当今商业安排的许多复杂的国际法律规则和协定网络是通过本组织组织组织的长期和详细的协商和谈判达成的。
贸易法委员会的运作前提是国际贸易对其参与者具有全球利益。随着经济相互依存 在全球范围内,贸易法委员会力求通过国际贸易法的逐步协调和现代化,帮助扩大和便利全球贸易。
通过商法的突出领域。其任务包括解决争端、国际合同惯例、运输、破产、电子商务、国际支付、担保交易、货物采购和销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目标是制定关于此类商业交易的现代、公平和统一的规则。其工作包括:世界范围内可接受的公约、示范法和规则;法律和立法指南及实用建议;关于判例法和统一商法颁布的最新资料;法律改革项目的技术援助;关于统一商法的区域和国家研讨会。
贸易法委员会的成员由联合国大会决定。最初的会员国包括29个联合国会员国;1973年扩大到36个,2002年又扩大到60个国家。国家代表着不同的法律传统和不同层次的法律经济发展 .
成员国被有意选为具有全球代表性的国家,因此,这60个国家包括14个非洲国家、14个亚洲国家、8个东欧国家、10个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以及14个西欧和其他国家。联合国大会选举成员,任期六年;每三年半数成员任期届满。这样,任何一个国家或集团都不应该占据主导地位。
贸易法委员会的部分任务还包括协调联合国内外从事国际贸易活动的其他机构的工作,以加强合作、一致性和效率,避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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