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城市发展法 编辑
什么是1970年的城市发展法?
1970年的《城市发展法》是通过美国实施的立法。住房和城市发展部 (HUD)推出了联邦实验性住房补贴计划和社区发展公司。
通过该法案的目的如下:
- 制定美国的国家增长政策。
- 鼓励和支持州、大都市区、县、市、镇的合理增长和发展,突出新社区和城市内部的增长
- 修订某些有关住房和城市发展的法律
关键要点
- 《城市发展法》也被称为1970年的《住房和城市发展法》,它扩大了联邦对低收入租户住房补贴计划的援助。
- 该法设立了社区发展公司,这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重点是通过直接投资和商业发展振兴贫困社区。
- 它还运行了联邦实验性住房补贴计划,发现住房补贴可能没有最初认为的积极作用。
了解1970年《城市发展法》
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于1937年通过《1937年美国住房法》成立。1965年的《住房和城市发展部法案》将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确立为美国政府的内阁级机构。1970年的《城市发展法》授权政府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多的住房补贴方案和租金补贴方案。
与该法案有关的项目的资金来源多种多样,包括州、地方和联邦政府、个人和公司的捐赠以及通过传统和非传统金融机构的贷款。
该法案创建了社区发展公司,这是一个由;非营利组织 ,以社区为基础的组织致力于振兴其当地社区,通常是低收入、服务不足的社区,这些社区已经恶化,投资不足。首先,这些组织帮助开发经济适用住房,但也参与经济发展、卫生、街道美化和社区规划项目。
联邦实验性住房津贴计划
该法案还实施了联邦实验性住房补贴计划,该计划始于1973年,于1979年结束,涉及12个大都市地区的25000多个家庭,向个别家庭提供了约1.7亿美元的补贴。这个想法是想看看如何最好地改善低收入者的住房条件,给他们提供支付市场利率住房的代金券,而不是建造新的公共住房。
城市研究所在20世纪70年代末得出结论,住房补贴“并没有为实现住房和城市发展部政策的大部分既定目标提供重大动力”。后来的政策要求住房和城市发展部通过第8节计划直接向房东提供补贴,并建设更多的大型公共住房项目,基本结束的活动。
联邦政府在住房方面的支出主要面向较富裕的人群2017年公寓清单研究 发现了流行的税收减免称为房贷利息扣除额 2015年,联邦政府为此花费了710亿美元,是第8节为低收入租房者提供资金290亿美元的两倍多。此外,超过一半的高收入家庭声称自己是中等收入家庭,而只有11%的低收入家庭获得任何形式的住房补贴。
按揭贷款歧视是非法的。如果你觉得自己受到了歧视基于种族、宗教、性别、婚姻状况、公共援助的使用、国籍、残疾或年龄,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其中一个步骤是向委员会提交一份报告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或是和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抬头显示器)。
如果你对这篇内容有疑问,欢迎到本站社区发帖提问 参与讨论,获取更多帮助,或者扫码二维码加入 Web 技术交流群。
绑定邮箱获取回复消息
由于您还没有绑定你的真实邮箱,如果其他用户或者作者回复了您的评论,将不能在第一时间通知您!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