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出版物908 编辑
什么是国税局出版物908
IRS出版物908是由国税局这提供了关于联邦所得税应如何处理的情况下,在破产. 国税局第908号出版物并未详细介绍破产法,旨在提供基本信息。
分解国税局出版物908
破产法是由国会设计的,目的是给诚实的债务人一个新的财务开端。破产申请创建“破产财产”,包括个人或实体在破产申请提交之日拥有的所有资产。根据《破产法》第7章或第11章,破产财产被视为个人提交破产申请的独立应税实体。法院指定的受托人(第7章)或占有的债务人(第11章)负责准备和归档所有破产财产纳税申报表.
没有为申请破产的合伙企业或公司设立单独的实体,其报税要求也不会改变,尽管企业本身不再报税。对于合伙企业,提交所需申报表的责任由法院指定的受托人、接管人或占有的债务人承担。对于公司而言,破产受托人、接管人或债务人占有或持有债务人公司几乎所有财产或业务经营的所有权,必须提交债务人的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IRS908还涉及如何在破产程序下允许公司间的免税重组。
一般来说,当对另一个人或实体的债务被取消时,被取消的金额被认为是在该人手中应纳税的所得额。如果债务作为破产程序的一部分被取消,取消的金额不被视为收入,但被取消的债务减少了债务人本来有权享受的其他税收优惠。
如果一个实体在提交纳税申报表前宣布破产或在破产程序开始前获得延期,国税局可以要求法院驳回案件或更改提交的章节。如果实体在90天之后未提交申报表或未获得延期,法院将被要求驳回案件或更改提交的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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