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权利法案-TABOR 编辑
纳税人的权利法案是什么
纳税人权利法案-TABOR是一个宽泛的术语,包括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的联邦、州和地方各级的许多概念和倡议。
TABOR有时指的是旨在限制政府征税权力的投票倡议。
具体来说,它引用了国会在1988年通过并在1996年修订的一项法律,该法律规定了国税局必须如何处理与纳税人的质疑有关的上诉和留置权。
最后,TABOR可以参考美国国税局(IRS)2014年通过的一项宪章,该宪章明确规定了美国纳税人的权利。
分解纳税人权利法案-TABOR
纳税人权利法案(TABOR)最初由保守派和自由主义团体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旨在限制政府评估和收税的权力。它实际上并不是一个权利宪章,而是试图将通货膨胀和人口等因素导致的税收增加与全民公决挂钩。科罗拉多州的选民在1992年通过了一个版本的法案。 缅因州、内布拉斯加州和俄勒冈州的塔博尔公投未能通过,其他州也不存在塔博尔法,尽管它们确实出现在一些县市。
国会通过的塔博尔二世
1988年国会通过了这项法案,现称为塔博尔二世 1996年修正案之后,不涉及税率或增加,而是确保纳税人在审计和评估期间得到公平待遇。例如,法律规定纳税人有10-21天的时间来满足付款要求,而不产生利息,这取决于所欠的金额。它限制了税务机关征收财产留置权的能力。它还要求国税局证明其对纳税人的指控,或退还纳税人的律师费,以及其他许多要求。
国税局代码中的TABOR
2014年《国内税收法典》中的纳税人权利法案正是这样:纳税人的十大权利宪章。这些权利在2014年并不新鲜;TABOR只是收集了美国税法中已经存在的各种权利,并将其呈现在一份文件中。这一举措是该机构的独立国家纳税人辩护律师尼娜·奥尔森(Nina Olson)为回应人们对美国国税局对纳税人越来越没有反应的担忧而开展的工作的结果。 鉴于税法中已经存在这些权利,许多人将IRS TABOR视为一种重申,寻求:
- 知情权
- 优质服务权
- 缴纳不超过正确税额的权利
- 有权质疑国税局的立场并发表意见
- 在独立法庭上对国税局的决定提出上诉的权利
- 终局权
- 隐私权
- 保密权
- 保留代表权
- 公平公正税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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