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舍姆定律的定义 编辑
什么是格雷沙姆定律?
格雷舍姆定律是一个货币原则,指出“劣币驱逐良币”,它主要用于对价和在货币政策中的应用货币市场 . 格雷舍姆定律最初是建立在铸币成分和所用贵金属价值的基础上的。然而,自从放弃金属货币标准以来,这一理论被应用于全球市场上不同货币价值的相对稳定性。
关键要点
- 格雷舍姆定律认为,法律上高估的货币往往会使法律上低估的货币退出流通。
- 格雷沙姆定律起源于对金属货币贬值影响的观察,但也适用于当今世界的纸币和电子货币。
- 在缺乏有效执行的法定货币法的情况下,例如在恶性通货膨胀危机或国际大宗商品和货币市场中,格雷舍姆的法律则相反。
理解好钱与坏钱
格雷舍姆定律的核心是良币(价值被低估或价值更稳定的货币)与劣币(价值被高估或迅速贬值的货币)的概念。法律认为,在流通中,劣币驱逐良币。坏钱是指被认为具有与其面值相等或更小内在价值的货币。同时,好钱是一种被认为具有更大内在价值或比面值更大价值潜力的货币。这一概念的一个基本假设是,这两种货币都被视为普遍接受的交换媒介,易于流动,并可同时使用。从逻辑上讲,人们会选择用劣币进行交易,并持有良币余额,因为良币有可能比其面值更值钱。
格雷沙姆定律的起源
铸造硬币提供了格雷舍姆定律应用的最基本的例子。事实上,该法的命名者托马斯·格雷沙姆爵士(Sir Thomas Gresham)在相关著作中提到的是金币和银币。格雷沙姆生活在1519年至1579年,作为金融家为女王服务,后来创立了伦敦金融城皇家交易所。亨利八世改变了英国先令的组成,取代了英国先令的大部分银 用贱金属。格雷沙姆与女王的磋商解释说,人们意识到了这一变化,并开始根据生产日期将英国先令硬币分开,以囤积更多的银,这些银熔化后价值超过面值。格雷舍姆观察到,坏钱正把好钱赶出流通领域;
这种现象以前在古希腊和中世纪欧洲就已经被注意到并被写下来了。直到19世纪中叶,苏格兰经济学家亨利·邓宁·麦克劳德(Henry Dunning Macleod)才将这一观察结果正式命名为“格雷沙姆定律”(Gresham's law)。
格雷沙姆定律的原理
纵观历史,造币厂都是用黄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这些金属最初赋予了硬币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硬币发行者有时会减少贵金属用来制造硬币并试图把它们当作全值硬币来冒充。通常情况下,贵金属含量较低的新硬币的市场价值会较低,交易价格会打折,或者根本不打折,而旧硬币的价值会更高。然而,由于政府的参与,如法定货币法,新硬币通常会被强制要求与旧硬币具有相同的面值。这意味着新硬币在法律上被高估,旧硬币在法律上被低估。政府、统治者和其他硬币发行者将参与其中,以便以货币形式获得收入铸币税 用新硬币(内在价值较低的)按面值还清他们的旧债(他们用旧硬币借来的)。
由于旧硬币(良币)中的金属价值高于新硬币(劣币)的面值,人们有明显的动机偏好内在贵金属含量较高的旧硬币。只要他们在法律上被迫将这两种硬币视为同一货币单位,买家就会希望尽快将不那么珍贵的硬币传递出去,并保留旧硬币。他们可以将旧硬币熔化并出售金属,也可以简单地将这些硬币作为更大的储值品囤积起来。坏钱在经济中流通,而好钱则从流通中取出,被藏起来或熔化,作为原金属出售。
这个过程的最终结果称为使货币贬值 ,即货币单位购买力的下降,或一般价格的上升:换句话说,通货膨胀。为了反对格雷沙姆的法律,政府经常指责投机者,并采取诸如货币管制、禁止货币流通、或没收私人拥有的用于货币用途的贵金属供应等策略。
在这个过程的现代例子中,1982年,美国政府改变了硬币的组成 含锌97.5%。这一变化使得1982年以前的硬币比1982年以后的硬币值钱,而面值保持不变。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货币贬值和由此产生的通货膨胀,铜价从1982年的平均每磅0.6662美元上涨到2006年的每磅3.0597美元,当时美国对熔化硬币实施了新的严厉惩罚。这意味着一便士的面值失去了78%的购买力,人们急切地将旧便士融化,到那时,旧便士的价值几乎是1982年后便士的五倍。如果罪名成立,这项立法将导致1万美元的罚款和/或5年监禁。
法律、希腊法律和货币市场
格雷沙姆定律在现代经济中的应用与它最初被遵守的原因是一样的:法定货币法。在缺乏有效执行的法定货币法的情况下,格雷舍姆的法律往往会反过来运作;好钱会把坏钱赶出流通,因为人们会拒绝接受价值较低的钱作为交易中的支付手段。但是,当所有货币单位都被法律强制要求以相同的面值进行确认时,格雷舍姆法则的传统版本就起作用了。
在现代,货币和贵金属之间的法律联系变得更加脆弱,最终被完全切断。随着纸币作为法定货币的采用(以及通过部分储备银行的记账本位币),这意味着货币发行者能够通过随意印刷或借出货币来获得铸币税,而不是铸造新的硬币。这种持续的贬值导致了通货膨胀的持续趋势,在大多数经济体中,通货膨胀在大多数时候都是常态。在极端情况下,这一过程甚至可能导致恶性通货膨胀,在这种情况下,货币根本不值印刷在纸上的钱。
在恶性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外国货币往往会取代当地的、过度膨胀的货币;这是格雷舍姆定律反向运行的一个例子。一旦一种货币迅速贬值,人们往往会停止使用它,转而使用更稳定的外币,有时甚至面临严厉的法律惩罚。例如,在津巴布韦的恶性通货膨胀期间,通货膨胀在2008年7月达到了估计为2.5亿%的年增长率。尽管法律上仍然要求承认津巴布韦元为法定货币,但该国许多人开始放弃在交易中使用津巴布韦元,最终迫使政府承认津巴布韦元事实上以及随后的法律上美元化对经济的影响。在一场几乎一文不值的经济危机的混乱中,政府无法有效地执行其法定货币法。好的(更稳定的)货币首先在黑市中把坏的(过度膨胀的)货币赶出流通,然后被普遍使用,最后得到政府的官方支持& nbsp;
从这个意义上说,格雷舍姆定律也可以被考虑到全球货币市场和国际贸易,因为法定货币法几乎在定义上只适用于本国货币。在全球市场,强势货币,如美元或欧元,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价值相对更稳定(好钱),往往作为国际交换媒介流通,并被用作全球交易商品的国际定价参考。较不发达国家较弱、较不稳定的货币(坏账)往往很少或根本不在其各自发行人的边界和管辖范围之外流通,以强制将其用作法定货币。在货币的国际竞争中,没有单一的全球法定货币,良币流通,劣币被市场运作挡在一般流通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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