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使

三司使
ㄙㄢ ㄙ ㄕˇsānsīshǐ
職官名:1.唐代為刑部尚書、侍郎與御史中丞、大理卿的合稱。負責共同審理大獄。2.唐代中期以後,為鹽鐵使與度支使、戶部使的合稱。分掌租賦、財政收支與鹽鐵專賣。3.皇太子監國時,太子詹事與左、右庶子的合稱。4.五代後唐明宗天成元年(926),以宰相一人專管鹽鐵、度支、戶部三司,併為一使,遂稱「三司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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