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尸走骨
注音:ㄒㄧㄥˊ ㄕ ㄗㄡˇ ㄍㄨˇ 拼音:xíng shī zǒu gǔ 猶「行屍走肉」。「行屍走肉」之「屍」,典源作「尸」。「尸」同「屍」,死人的軀體。「行屍走肉」指會走動卻沒有魂魄的軀體。比喻徒具形骸,毫無生氣,庸碌無為的人。語本晉.王嘉《拾遺記》卷六。01.宋.張君房《雲笈七籤.卷六○.聖正規法》:「雖位極人臣,皆行尸走骨矣。」 典故說明:此處所列為「行屍走肉」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行屍走肉」原作「行尸走肉」。「行屍」是指會走動的屍體。「走肉」是會走動而沒有靈魂的軀體。所以「行屍走肉」是指光有軀殼而沒有靈魂,徒具形骸而毫無生氣的人。在晉.王嘉的《拾遺記》中,提到東漢有個名叫任末的人,勤奮好學,各方面都學習,沒有固定的老師,出外求學也不辭路途遙遠。他用茅草編成小草屋,削尖荊木做成筆,在樹上刻出汁液當做墨汁,刻苦地習文寫字,在艱苦的環境下苦讀而有所成就。他在臨終時告誡門徒說:「一個人如果好學,就算死了,也好像還活著一樣。不學習的人,即使他還活著,卻只是個會走動而沒有魂魄的軀殼一樣,徒具形骸而無所作為的人。」後來「行屍走肉」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比喻徒具形骸,毫無生氣,庸碌無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