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理伤天
注音:ㄏㄞˋ ㄌㄧˇ ㄕㄤ ㄊㄧㄢ 拼音:hài lǐ shāng tiān 即「傷天害理」。指為人處事違背天理,泯滅人性。※語或出《聊齋志異.卷八.呂無病》。△「反天滅理」01.《醒世姻緣傳》第三四回:「所以古來達人義士,看得那仁義就是泰山般重,看得財物就如糞土般輕,不肯蒙面喪心,寡廉鮮恥,害理傷天,苟求那不義的財帛。」 典故說明:此處所列為「傷天害理」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傷天害理」是指行為違背天理,喪盡天良,泯滅了最基本的人性與道德。這句成語見於清代志怪小說《聊齋志異.卷八.呂無病》中。主要情節是描述鬼妾呂無病報恩的故事。洛陽公子孫麒妻亡後,在山中巧遇一名女子呂無病,後納之為妾。無病是個賢淑的女子,對孫妻所生的孩子視為己出。孫麒後再娶權貴之女為妻,孫妻仗家族勢力專寵驕縱,使得孫家上下雞犬不寧。孫麒後欲休之,與妻家人交惡,鬧上衙門。縣官為討好權貴,將孫麒交給教官朱先生。朱先生是個正直的人,在查明實情後,憤怒地說:「堂上公以我為天下之齷齪教官,勒索傷天害理之錢,以吮人癰痔者耶!」就是說自己不是為了這種「傷天害理」的錢而逢迎權貴之人,不願受理,孫麒安然而歸。除了《聊齋志異》,同時代的《老殘遊記》、《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醒世姻緣傳》等都有這樣的說法,可見為當時代流行用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