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本正源

注音:ㄉㄨㄣ ㄅㄣˇ ㄓㄥˋ ㄩㄢˊ 拼音:dūn běn zhèng yuán 猶「正本清源」。從根本、源頭上清理整頓。比喻澈底改革以解決問題。語本《漢書.卷二三.刑法志》。△「拔本塞源」01.《晉書.卷七五.劉惔列傳》:「古之善政,司契而已,豈不以其敦本正源,鎮靜流末乎!」 典故說明:此處所列為「正本清源」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正本清源」原作「清原正本」。漢代的史學家班固,曾在《漢書》的〈刑法志〉中討論國家的刑法制度,認為當時的法律有許多不合宜的地方,處刑的輕重常拿捏不當,重者太重,死刑人數過多;輕者太輕,無法達到遏止的效果。在這種情況之下,無法遏止輕犯者作惡,官吏又每每以斬大盜建立威信,結果社會依然混亂。原因除了禮樂教養的缺乏外,就是刑法制定不當的後果。所以班固認為必須要從源頭開始清理、從根本開始整頓,也就是從檢討刑法制度做起,修改不當的法令,重新衡量罰則的輕重,才能使社會達到真正的安定,人民有安樂的生活。後來「正本清源」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比喻澈底改革以解決問題。出現「正本清源」的書證如《晉書.卷三.武帝紀》:「思與天下式明王度,正本清源,於置胤樹嫡,非所先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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