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年之契
注音:ㄨㄤˋ ㄋㄧㄢˊ ㄓ ㄑㄧˋ 拼音:wàng nián zhī qì 猶「忘年之交」。不拘年歲行輩而結交為友。#語本晉.張隱《文士傳》。△「爾汝之交」01.唐.顏真卿〈尚書刑部侍郎贈尚書右僕射孫逖文公集序〉:「(孫逖)十五時,相國齊公崔日用試〈土火爐賦〉,公雅思遒麗,援翰立成,齊公駭之,約以忘年之契。」02.清.王士禛《池北偶談.卷一三.談藝三.李侍郎》:「六合李侍郎,字退菴,順治戊戌、己亥間,予在京師,辱忘年之契,論詩文一字不輕放過。」 典故說明:此處所列為「忘年之交」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忘年之交」是指兩人交往,忘記年紀的差距而成為好朋友。在晉朝張隱所寫的《文士傳》曾提到禰衡禰衡和孔融結交為好友時時候,禰衡未滿二十歲,孔融已五十歲了。正是因為孔融看重禰衡的人才,所以願意為忘年之交。後來「忘年之交」成為一個成語,用來指不拘年歲行輩而結交為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