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來順受
注音:ㄋㄧˋ ㄌㄞˊ ㄕㄨㄣˋ ㄕㄡˋ 拼音:nì lái shùn shòu 以順從的態度接受惡劣環境或不合理的待遇。語本宋.陳錄《善誘文.對治十常》。△「委曲求全」 典出:宋.陳錄《善誘文.對治十常》 近義成語:犯而不校,委曲求全,唾面自乾 反義成語: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典故說明:宋朝陳錄的《善誘文》中有一篇〈對治十常〉。「對治」為佛教語,是斷絕煩惱的意思。〈對治十常〉即是斷絕煩惱的十種平常而重要的方法,其中有一個方法是「逆境常當順受」,是說處在惡劣環境或不順利時,要採取坦然接受的態度,才能免於煩惱。後來「逆來順受」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指以順從的態度接受惡劣環境或不合理的待遇。出現「逆來順受」的書證如《永樂大典戲文三種.張協狀元.第一二齣》:「逆來順受,須有通時。」 語義說明:以順從的態度接受惡劣環境或不合理的待遇。 使用類別:用在「委屈順從」的表述上。 例句:在悲觀的宿命論影響下,她對於任何事都逆來順受。 逆來順受的處事態度,只會讓欺負你的人變本加厲。 你不要什麼事都逆來順受,也要適時地表達自己的意見。 現代女性講求獨立自主,不再像傳統婦女總是逆來順受。 現今競爭激烈的社會,傳統中逆來順受的觀念已經不合時宜。 對於不合理的要求,不必逆來順受,應該極力爭取應有的權利。 對於丈夫長期的暴力行為,她決定不再逆來順受,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