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书写规范的问题
如果一个对象的方法返回的是另一个对象,而你需要再使用这个对象的方法:
# 1
objx.x_method().y_method()
# 2
objy = objx.x_method()
objy.y_method()
像1这样写符合规范吗?如何评价这两种写法?
如果你对这篇内容有疑问,欢迎到本站社区发帖提问 参与讨论,获取更多帮助,或者扫码二维码加入 Web 技术交流群。
绑定邮箱获取回复消息
由于您还没有绑定你的真实邮箱,如果其他用户或者作者回复了您的评论,将不能在第一时间通知您!
发布评论
评论(1)
我觉得链式调用更合理一些。前提是
objy
不会再次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