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书写规范的问题

发布于 2022-09-12 13:19:39 字数 181 浏览 21 评论 0

如果一个对象的方法返回的是另一个对象,而你需要再使用这个对象的方法:

# 1
objx.x_method().y_method()
# 2
objy = objx.x_method()
objy.y_method()

像1这样写符合规范吗?如何评价这两种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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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

初心未许 2022-09-19 13:19:39

我觉得链式调用更合理一些。前提是objy不会再次复用

~没有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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