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复制构造函数在构造函数的初始化参数列表中的调用,语法无错,执行报错?
初学C++,有Java背景。
今天学到复制函数这边,突发奇想,如果类A被作为类B的构造函数的参数传递进去,然后又通过初始化列表进行赋值,那么类 A 的复制构造函数会被调用几次?
我猜测可能会有两次,所以做个试验验证一下,但是语法检查无措,在执行时,却一大堆错误。
先上代码
class Clock {
public:
Clock(int h, int m, int s) :hour(h), minute(m), second(s) {}
Clock(Minu m) : minu(m) {}
private:
int hour, minute, second;
Minu minu;
};
class Minu {
public:
Minu(): minute(0) {} // 普通无参构造函数
Minu(const Minu& m) { // 复制构造函数
cout << "调用复制构造函数" << endl;
}
private:
int minute;
};
int main() {
Minu m;
Clock clockA(m);
return 0;
}
代码语法检查没有问题,但是一运行,报错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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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3)
C++前置声明了解一下。就是先告诉你有这个类的存在,但是不告诉你实现,然后你就可以用指针去指向这个类了。(当然实现还是要的,可以在任何地方实现,不一定要强调位置)
由于
Minu
类在Clock
类中它不认识,所以就给你报一堆语法错误。解决方法有两种。一种楼上的已经提到了,把
Minu
放到Clock
前面定义。第二种就是采用前置声明。你要是有接触到友元函数,会发现前置声明的用法有很多。
你这个就是语法错误啊,一般主流的编译器在你编译之前就提示给你了,c++的很多符号可见性从符号定义处开始,并不能在定义之前使用,例如你的第二个类。
将定义前置
如 @p_n 所说,是你说的这个问题。我把 Minu 放到上面去就可以了,
多谢你了!
另外,我在学到这块的时候有点疑问,为什么在 C++ 中函数传参还需要重新构造一个对象,然后使用初始化列表的时候,我猜测这里也是一个函数调用,相当于又穿了一次参数,又构造了一次对象,我的理解来说,这两次构造的对象没什么意义。
前向声明
这个是我目前所学习的教程中介绍的前置声明的写法,但运行的时候还会报这个Minu类没有定义的错误,要是方便的话,可以帮我解答下是哪里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