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PHP单例模式,有一点不明白,求指教!
首先,我定义个类,实现单例模式:(这里是简单一写,就是个最基本的单例)
class Demo
{
public static $instance;
private function __Construct()
{
//TODO
}
public static function getInstance()
{
if(!self::$instance){
self::$instance = new static();
}
return self::$instance;
}
public function call()
{
//其他方法
}
}
下面有两种方式实例化类:
1.在需要用的地方
$aa = Demo::getInstance();
$bb = Demo::getInstance();
$cc = Demo::getInstance();
这样调用肯定是没问题的,一般情况也是这样初始化。
2.定义一个普通类,写个函数初始化,保存在一个静态变量,如下:
类:
class Demo{
public function __Construct(){
//TODO
}
}
函数:
function get_obj(){
static $obj;
if($obj){
return $obj;
}else{
$obj = new Demo;
return $obj;
}
}
在需要调用的地方这样写:
$obj = get_obj();
$obj->call();
$obj2 = get_obj();
$obj2->call();
$obj3 = get_obj();
$obj3 = get_obj();
这样不是也只实例化一次这个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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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3)
完善的单例应该是这样的
如果还要考虑到继承的话
get_obj()那种写法,也可以达到目的,但无法禁止new和clone,也就无法做到真正的单例
这问题我也有印象,我也答过一次
http://segmentfault.com/q/1010000003894638
看了一下还是题主你,为毛要问两遍……
然后你的第二种方式并非单例,请不要陷入抠概念的误区
偶尔也有你这种用法的,少见,并且不好。在一般情况下用一个特定对象就行了,特殊情况下需要新的实例的场合会用,但一般也不会这么写(早期的PHP会有一些类这么做)
单例模式,三私一公,其中的三私:构造方法,克隆魔术方法,实例化对象。一公:对外提供的方法
= = 所以呢?
两种写法而已啊。。。
另外,你无论怎么看,都还是第一种更清晰,更独立,更好用啊。。。
第一种封装、抽象的更好,更加符合面向对象啊。
存一个静态变量或者另外弄个函数什么的,你不觉得乱嘛。。。
静态变量可以定义在函数里或者类属性,两种写法都可以,但前者封装性会比较好些。
楼主给了我启发,过程式编程中,在全局函数内用静态变量存储数据库连接实现单例:
$instance = new static(); (楼主这行代码写错了),感觉单例模式就是个思想,你第一个例子就是面向对象,第二个例子既有面向对象,又有面向过程。
单例模式是指整个应用中类只有一个对象实例的设计模式。
第二种方式是单例吗?
得出的是2个不同的实例
你那样写不符合面向对象思想的,而且你的单例模式也不完整,没有考虑到clone和extends的情况。可以参考下http://www.xtwind.com/design-pattern-singleton.html
单例模式,是一种设计思想实现方式
单例首先是面向对象里面的概念,
第二种就不是面向对象
get_obj()那种写法无法保证外部不new Demo对象
单例的要义第一:私有化构造方法,当然PHP还提供了clone魔术方法,也要私有化。这样做事为了保证外部实例化对象的入口只有一个,只能是我们暴露出来的静态函数getInst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