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自定义属性来写 CSS 选择器是否更优雅?
小伙伴推荐在 css 中使用自定义属性代替 class 做选择器,
html:
<button bg="blue">blue</button>
<button bg="red">red</button>
css:
[bg="blue"] {
background-color: blue;
}
[bg="red"] {
background-color: red;
}
http://codepen.io/Integ/pen/YPRpWE
相比用 class 和 tagname 做选择器,每个属性控制一个样式更加清晰明了,避免了选择器中 class 对权重的影响。
但是自定义属性增加了html的复杂度。
前端应该如何合理使用属性选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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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
好吧,性能成指数下降。
干嘛不这样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