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3(Cascading Style Sheets 层叠样式表)
主要是用于定义HTML内容在浏览器内的显示样式,如文字大小、颜色、字体加粗等。
使用CSS样式的一个好处是通过定义某个样式,可以让不同网页位置的文字有着统一的字体、字号或者颜色等。
css 位置
例如给html的某个标签加样式,直接在 <style type="text/css">
中编写。例如给标签p添加样式。
<!DOCTYPE HTML>
<html>
<head>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utf-8">
<title>认识CSS样式</title>
<style type="text/css">
p{
font-size:20px;/*设置文字字号*/
color:red;/*设置文字颜色*/
font-weight:bold;/*设置字体加粗*/
}
</style>
</head>
<body>
<p>测试文字!</p>
</body>
</html>
内联式
内联式css样式表就是把css代码直接写在现有的HTML标签中,如下面代码:
<p style="color:red">这里文字是红色。</p>
注意要写在元素的开始标签里,下面这种写法是错误的:
<p>这里文字是红色。</p style="color:red">
并且css样式代码要写在style=""双引号中,如果有多条css样式代码设置可以写在一起,中间用分号隔开。如下代码:
<p style="color:red;font-size:12px">这里文字是红色。</p>
css 样式由选择符和声明组成,而声明又由属性和值组成,如下图所示:
嵌入式
嵌入式是使用单独的 <style type="text/css"> </style>
标签内写样式。例如给 span 标签加样式。
<style type="text/css">
span{
color:red;
}
</style>
嵌入式css样式必须写在 <style></style>
之间,并且一般情况下嵌入式css样式写在 <head></head>
之间。如右边编辑器中的代码。
外部css样式,单独写在一个文件中
在 <head>
内(不是在<style>
标签内)使用<link>
标签将 css 样式文件链接到 HTML 文件内,如下面代码:
<link href="base.css"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
注意:
1、css 样式文件名称以有意义的英文字母命名,如 main.css。
2、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是固定写法不可修改。
3、 <link>
标签位置一般写在 <head>
标签之内。
三种方法的优先级
距离越近,优先级越高。所以 内联式 > 嵌入式 > 外部式 当属性在不同优先级重复时,优先级高的有效。
但是嵌入式>外部式有一个前提:嵌入式css样式的位置一定在外部式的后面。如右代码编辑器就是这样,<link href="style.css" ...>
代码在 <style type="text/css">...</style>
代码的前面(实际开发中也是这么写的)。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试一下,把它们调换顺序,再看他们的优先级是否变化。 例如如下的写法将导致外部优先:
<style type="text/css">
span{
color:red;
}
</style>
<link href="style.css"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但注意上面所总结的优先级是有一个前提:内联式、嵌入式、外部式样式表中css样式是在的相同权值的情况下,什么是权值呢?
内联样式表的权值最高 1000
ID 选择器的权值为 100
Class 类选择器的权值为 10
HTML 标签选择器的权值为 1
CSS 优先级法则:
A 选择器都有一个权值,权值越大越优先
B 当权值相等时,后出现的样式表设置要优于先出现的样式表设置
C 创作者的规则高于浏览者:即网页编写者设置的CSS 样式的优先权高于浏览器所设置的样式
D 继承的CSS 样式不如后来指定的CSS 样式
E 在同一组属性设置中标有“!important”规则的优先级最大
这是规定好的,自然不能打破
注释
用 /*注释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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