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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中的坏习惯

发布于 2024-10-11 22:41:14 字数 15382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0

滥用元话语和路标

本章的剩余部分结构如下:第一小节介绍“元话语”及其主要表现形式——设置路标。第二小节讨论三个问题的坏处:致力于描述专业活动而非介绍主题,过多使用自我辩解的语言,以及过度闪烁其词、避做正面表态;之后的第三小节解释使用惯用语的问题。第四小节谈过度抽象化的问题,包括滥用名词化和被动语态。最后,我会评述以上讨论的主要观点。

你理解上面这些话吗?

我觉得你没有。如此乏味的这段话充满了元话语,也就是关于话语的话语,如“小节”“评述”“讨论”。没经验的作者常以为用文章剩下内容的详细预告来引导读者,是在帮他们。实际上,那些读来好似目录被揉成一团的预告,帮的是作者而非读者。在文章的这个位置,那些词汇对读者来说没有任何意义,那么长、那么随意的清单不会在读者的记忆中长时间留驻。

上面一段评述了元话语的概念。这段则介绍其主要的表现形式之一,即设置路标。

笨拙的作者也经常这么做。他们不假思索地按照以下建议来:说你接下来要说什么,说出来,之后再说你刚说了什么。这个建议来自经典演讲术,对于长篇演讲是有意义的:如果听众的思绪开了小差,没听到的就再也听不到了。但这个建议对于写作就没有必要,读者完全可以翻回去查找略过的部分。在古典风格中,它还会带来困扰,因为古典风格模拟的是对话。你绝不会向同伴说:“我将与你说三件事。我要说的第一件事是一只啄木鸟刚刚飞到了那棵树上。”你直接说就是了。

不假思索地设置路标带来一个问题:读者理解它们比没有它们指路更费事,好比抄近路的攻略太复杂,搞明白它的时间比抄近路省下的时间还长。更好的做法是,把路径清楚地铺设出来,使你走到的每个转弯处都显而易见。好文章会利用读者对下一步去哪儿的预期。它陪伴读者踏上旅途,按逻辑顺序安排材料(从一般到具体、从大到小、从早到晚),或者通过叙事弧来讲述故事。

不是说作者应该完全弃用路标。哪怕是随意闲谈也会用到一些路标,如“我给你讲个故事”“长话短说”“换句话说”“如我所说”“记住我的话”“你听过那个牧师的事没有”。正如写作中做的所有决定一样,路标的数量需要你做出判断和妥协:太多,则读者因为阅读各种路标而停滞不前;太少,则读者茫然不知自己将被带往何方。

古典风格写作的艺术是节俭地使用路标,就像我们在对话中所做的那样。同时,要尽量少用元话语。有个办法可以不用元话语来引入新的话题:用提问来开头。

还有一个办法,运用古典风格背后起指导作用的隐喻——视觉。一段文字被当作肉眼可见的一件事。

前面这段证明父母有时会给女孩取男孩的名字,但绝不会反过来。 正如我们看到的,父母有时会给女孩取男孩的名字,但绝不会反过来。

既然“看见”暗示了有人在看,我们就不再需要说段落“证明”了什么东西,小节又“总结”了什么,以免好像印在纸上的一堆墨迹有自己的灵魂一样。作者和读者才是活跃的双方,他们共享奇观,而作者可以用古老又好用的代词“我们”来做指称。这也给作者提供了其他可以代替元话语的隐喻,比如“一起前行”或者“携手合作”。

前面一节分析了单词语音的来源。这一节谈关于单词含义的问题。 在考察完单词语音的来源之后,我们遇到了单词含义之谜。

第一个要讨论的主题是专有名词。 我们从专有名词开始。

在重述之前内容的时候,关键就在于“换句话说”。如果从前面的每段话里拷贝一句,一起贴在最后,殊无意义。那只是迫使读者再去理解一次这些句子的含义,也等于是作者承认自己并非是在呈现观点(同一个观点总是可以用不同的语言表达),而只是把词语在页面上拖来拖去。总结要充分重复关键词,以便读者把它们与前面更详细阐述的段落联系起来。但这些关键词须妥帖地放在新句子中,本身独立成章,与前后文协调一致。总结应该是独立的,几乎让人觉得那些被总结的段落从未存在过。

混淆写作主题与自己的专业

让专业文章陷入泥沼的,并不只有“元话语”这种自我意识的写作形式。作者把要写的主题与自己的专业相混淆,则是另外一种自我意识的写作。作者生活在两个宇宙里。一个是他们所研究之物的世界:伊丽莎白·毕肖普(Elizabeth Bishop)的诗、儿童语言的发展、中国的太平天国运动。另一个则是他们的行业:发表文章,参加会议,知晓业内的趋势和八卦新闻。一个研究者醒着的绝大部分时间是在第二个世界里,所以很容易与第一个世界相混,结果便出现了这个学术论文的典型开头: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心理学家和语言学家将注意力转向儿童语言习得的问题。本文将评述这一过程近年来的研究。

无意冒犯,但几乎没人对教授们如何打发时间感兴趣。古典风格无视这些,直入主题:

小孩子不用专门上课,就能获得说一门语言的能力。他们怎么做到的?

公平地说,有时对话的主题的确是研究者的活动,比如一篇概述,向研究生或其他业内人士介绍某领域的学术文献。但是研究者们常常忘记了文章写给谁看,自恋地大段描写同行才着迷的而不是读者真正想知道的东西。

专业自恋绝不限于学术界。记者时常报道自己的报道过程,创造出臭名昭著的“媒体回音室效应”。博物馆的标识解释陈列柜里的碎片符合陶瓷风格的哪一类,而不是介绍出自谁手、有何用途。音乐和电影指南里满是一部作品首映周末的票房数据,或者上座/上榜有多长时间。政府和公司官网按其级别架构而非用户想找的信息来组织。

自我意识过强的作者常常絮叨他们要做的事多么艰难、复杂、充满争议:

什么是难解的冲突?“难解”是一个有争议的概念,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含义。

面对压力的韧性是一个复杂的多维概念。尽管对于韧性不存在一个普遍接受的定义,但它通常被理解为从困难和创伤中复原的能力。

语言习得的问题极为复杂。对“语言”“习得”“儿童”这些概念下定义都很难。对于实验数据的解释有很多不确定性,关于这些理论有大量的争议。需要做更多的研究。

最后一个例子是我编的,但前两个是真的,而这三个都是典型的不关心外界、更关注自己的风格,正是这种风格让学术文章如此乏味。在古典风格中,作者相信读者有足够的智力,懂得许多概念不易定义,许多争议不易解决。读者正是来看作者怎么解决这些问题的。

用引号做自我辩解

自我意识过强的作者有另外一个坏习惯:在常用成语上用引号(有时叫作“战栗引语”或“惊恐引语”),以使它与作者保持距离。

将各种力量联合起来之后,你们能做到“整体大于部分之和”。

但这不是“关键信息”。

哪怕所有其他人都有固定的方法,他们还是可以“跳出框框思考”,但他们并不总能做到“适可而止”。

这开始于一些“少壮派”领导的运动,反抗主宰行业的“保守派”。

她是一个“学习很快的人”,能够自学几乎所有自己感兴趣的领域。

上面几段话的作者们仿佛是在说:“我是想不出更好的表达方法了,但不要以为我用这些词就是轻浮,我真的是个严肃学者。”这里的问题不只是谨小慎微。最后一个例子来自一封推荐信,我们读了会认为这个学生的确是学习很快的人,还是“学习很快的人”,即这个人只是自称或者据说学习很快,实则未必?在自我意识、目中无人的、非古典的后现代主义风格中,战栗引语的使用被推向了极致,这种风格拒斥任何一个词指代任何东西的可能性,甚至拒斥语词所指代的世界客观存在。因此,2004 年讽刺报纸《洋葱新闻》(The Onion)用这个标题报道后现代主义的旗手去世:雅克·德里达“死了”。

引号有一些合理的用法,比如用于直接引语(她说:“胡扯!”),或者用来指一个单词本身而不是这个单词的含义(《纽约时报》使用的词是“数千年”,而非“千万年”),或者用来表明作者并不接受别人用这个词的含义(他们处决了自己的妹妹,以保全家族的“荣誉”),但对自己的用词过于拘谨不在合理的范围。古典风格要发出自信的声音。如果不带上自我辩解的引号就不舒服,那你多半就不该用这个词。

用模糊语言做缓冲

接下来是情不自禁地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许多作者在文中用一层层的缓冲垫是在暗示无意支持自己所言。这些缓冲垫包括:“几乎”“显然”“比较”“相当”“近乎”“部分”“主要”“大概”“与其”“相对而言”“像是”“这样说吧”“有点儿”“有那么点儿”“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而言”,当然还有无处不在的“我会说”(如果情况不同了,你就会支持这一立场,但是现在你不愿支持它,你是这个意思吗)。想想上面推荐信里提到的“几乎”,作者想说的到底是被推荐者对有些领域感兴趣但并没有自学呢,还是说被推荐者也许试着自学但力有未逮呢?一个科学家给我看了她 4 岁女儿的照片,喜气洋洋地说:“我们几乎喜爱她。”

作者养成这种模棱两可的习惯,是因为听从了“保护你的屁股”(意为想办法开脱自己的罪责)那条官僚规则。他们期望,如果批评者来挑错,这可以使他们免责,或者至少减轻指控。担心引起诉讼的记者也一样,文章里到处是“所谓”和“据报道”,比如这句:“所谓的死者躺在血泊里,背上插着把刀。”

“保护你的屁股”的口号可以换成“来告我啊”。古典风格的作者相信读者的常识和宽容,就像日常对话中,我们知道什么时候说话者的意思是“大体上”和“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如果有人告诉你,莉兹想从西雅图搬走,是因为这个城市下雨。虽然他没有加上量词(如“经常下雨”或“有时下雨”),你也不会认为他是说西雅图天天时时都在下雨。如托马斯和特纳所解释的:“如果准确仅仅是为了准确,那就是迂腐。古典风格作者会明确表述那些次要的观点,但并不保证其准确无比。作者与读者有约在先:读者不能对这些次要观点吹毛求疵,因为它们不过是论据而已。”说到底,如果对手总是想挑你的刺,文章就算满是缓冲词汇也枉然。

有时作者除了缓冲别无选择。这时最好给陈述加上限制条件,说清在哪些情形下该陈述不成立,而非总给自己留后路或对自己的真实意思含糊其辞。法律文件的解释可能会朝向不利自己的方面,并不是普通谈话中那种合作关系,所以每一个例外都需要说清楚。学者要提出一个假设,必须以尽可能准确的形式将其观点公开表达至少一次,以便评论者知道他的主张是什么,才能尽力对其做出评价。如果有理由认为读者有可能将统计上的倾向误读为绝对法则,那么负责任的作者就该有所预见,为这种概括加上相应的限制条件。“民主国家不发动战争”“男人比女人更擅长几何”“吃西兰花防癌”这类说法未能公正看待现实,那些现象最多表示两条重叠钟形曲线平均值之间的微小差异。因为将其理解为绝对法则会有严重后果,所以负责任的作者应该加入修饰语,如“平均而言”或者“其他条件不变”,与“稍微”或者“有点儿”并用。最好的做法是用不加缓冲的陈述明确地传达后果的严重性和确定性,比如“20 世纪中期,民主国家之间开战的可能性是独裁国家之间的一半。”不是说好作者从不做缓冲,但缓冲应精心选择,而不是手一抖就加上。

有些矛盾的是,用来表示强调的词,如“非常”“高度”“极为”,效果却与缓冲相似。这些词不仅模糊了文章,还削弱了作者的意图。如果我想知道是谁偷了零钱,听到“不是琼斯,他是个诚实的人”比听到“不是琼斯,他是个非常诚实的人”要更安心。这是因为未经修饰的形容词和名词通常会被理解为绝对性的:诚实意味着“绝对诚实”,或者至少是“就当前讨论的事而言绝对诚实”(好比“杰克把瓶子里的啤酒喝了”,意思是他喝光了,而不是只喝了一两口)。一旦加上强调成分,你就把全或无的两分法换成了分等级的刻度尺。是的,你是想把主角放在刻度尺的高位(比如 10 分打 8.7 分),但这不如让读者根本就不去想他有多诚实这回事。因此有个常用的建议(往往被误认为是马克·吐温说的):“每当你想用‘非常’这个词,就写‘damn’[1] ;编辑会把它删掉,然后文章就对了。”

[1] damn 有“非常”的意思。——编者注

不假思索地使用陈词滥调

古典风格是令人愉悦的幻觉,好比使人沉浸于戏剧之中。作者须致力于保持这种印象:他的文章是读者观看场景的窗,而不只是一堆字。如果作者依赖千篇一律的语词套路,就如同演员僵硬地表演,幻觉就破了。这种作者这样写文章:“他在寻找圣杯的路上迈出了第一步,但发现它既非灵丹妙药,也不能稳操胜券,因此他兵来将挡、逆来顺受、保持乐观,这些说来易做来难。”

我们要像避免瘟疫一样避免陈词滥调,这是显而易见的。当读者被迫读了一个又一个陈腐的成语时,他就不会再将所读的文字转换成心里的意象,而仅仅是动动嘴唇默念而已。更糟的是,当一个爱用陈腐成语的作者重重放下一个个死气沉沉的成语时,他就关闭了自己的视觉大脑,因此不可避免地会把隐喻弄混,还在用视觉大脑的那些读者会被这些荒唐可笑的意象干扰。比如:

The price of chicken wings,the company’s bread and butter,had risen.

鸡翅的价格——这家公司的基本经济来源——上涨了。

Leica had been coasting on its laurels.

莱卡公司一直在吃老本。

Microsoft began a low-octane swan song.

微软开始了一首有气无力的绝唱。

Jeff is a renaissance man,drilling down to the core issues and pushing the envelope.

杰夫是个多才多艺的人,对核心问题钻研到底并且挑战极限。

Unless you bite the bullet,you’ll shoot yourself in the foot.

除非你咬紧牙关,否则就会自食其果。

No one has yet invented a condom that will knock people’s socks off.

还没人发明出一种让人们大吃一惊的保险套。

How low can the team sink?Sky’s the limit!

这个团队会堕落到多低?只有天空是尽头!

即使传达一个想法的最好方式是个陈腐的意象,古典风格的作者也能提醒读者记住这个成语本来所指的意象,使他们保持关注,把玩这个意象,将其保留在想象之中:

如果不得不用一个陈词,为何不以一种确实讲得通的方式使用它呢?想想看:被忽视之物的命运是“穿缝而过或掉进缝里”(fall through or into the cracks,意为某事被疏忽或遗忘),而不是“卡在缝隙中间”(between them);典型的不可实现的愿望,是“既把蛋糕吃了又保留它”(eat your cake and have it,意为两者不可兼得),而不是“保留蛋糕又吃了它”(have the cake and eat it),尽管后者说起来比较顺当。用几秒时间查查陈词的原初措辞,时时会让你意外,也会使你的写作更生动。“给百合花镀金”与拼凑成它的两个原初隐喻相比,既乏力也不恰当。这两个隐喻最早见于莎士比亚的《约翰王》(King John):“给百合花上色,给黄金镀金。”后一句中,“黄金”和“镀金”,将视觉上的重复通过声音的重叠加以呼应。有见于此,你完全可以在句中加入经改编的其他意象,从而避免陈词滥调:“给黄金镀金,给百合花上色,给紫罗兰洒香水,给冰块抛光,给彩虹添加一道色彩,用微弱烛光给太阳增光添辉,实在多此一举,浪费而可笑。”

不假思索地使用陈词甚至是危险的。“一致性是头脑狭隘之人的心魔”这句话,讹用自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对“愚蠢的一致性”的评论。我时常想,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不合理的事被这句荒谬的话给开脱了。最近一位白宫官员将美国以色列政治事务委员会称为“房间里的 800 磅[1] 大猩猩”,混淆了“房间里的大象”(指大家假装看不见的东西)和“800 磅的大猩猩”(指强大到足以为所欲为的家伙,来自这个有趣的谜语:“一头 800 磅的大猩猩坐哪儿?”“想坐哪儿坐哪儿。”)。以色列游说集团在美国外交政治中的影响是有争议的:他们到底是被关注程度不足,还是邪恶地控制一切?考虑到这样的争议,如果意思是“房间里的大象”,那就是老生常谈,如果意思是“800 磅的大猩猩”,那就是煽风点火了。

作者不可能完全不用成语(它们跟单词一样,是英语词汇的一部分),但好作者会找到新鲜的比喻,确保读者的感官皮层保持兴奋。莎士比亚反对“给彩虹加一层色彩”;狄更斯描写一个男子腿长到使他像是“别人午后的阴影”;纳博科夫写洛丽塔扑通坐下,“两腿像海星一样分开”。不过,并不非得是伟大的小说家才能激发读者的内心想象。一位心理学家解释计算机模拟神经元内部的激活过程,累积到最后,“像平底锅里的爆米花一样”发射。一位寻找新作者的编辑这样写其参加的葬礼:“作家密集到我觉得自己像是阿拉斯加灰熊,站在瀑布下面,伸手就能捞上来一条大马哈鱼。”就连电影《摇滚万岁》(This Is Spinal Tap)中虚构的摇滚乐队“脊椎穿刺”(Spinal Tap)的贝斯手也值得我们赞赏,如果不是因为他的文学敏锐度,也至少是因为他对意象的重视。他对一个采访者说:“我们很幸运能在这个乐队中。大卫和纳格尔都很有远见。他们像诗人,像雪莱和拜伦……本质上这就像火与冰。我觉得自己在乐队中的角色介于两者之间,跟温水差不多。”

[1] 1 磅≈ 0.45 千克。

过多使用僵尸名词

古典风格的文章中,作者将读者的目光引向这个世界中读者能亲眼所见的东西。所有目光都注视着一个施事者:一个主角、一个有影响力的人、一股驱动力量。施事者推动或刺激某个事物,它就会行动或改变。或者某个有趣事物进入视线,读者一部分一部分地检视。古典风格将抽象最小化,因为那是肉眼不能看到的。但这不意味着它会回避抽象主题(回想下布莱恩·格林对多重宇宙的解释),它只是清晰明了地展示那些构成主题的事件,方法是叙述一段逐渐展开的、有真实角色正在做事的情节,而非只说出一个抽象概念,将那些事件都压缩为一个词。下面左边这些乏味的段落充满了抽象名词(加了下划线),试着与右边更直接的版本进行比较。

如果在街上遇到一位“水平”或者一位“角度”,你能认出它来吗?你能向另外的人指出它在哪儿吗?还有“做法”“假设”“概念”“条件”“背景”“框架”“议题”“模式”“过程”“范围”“角色”“策略”“倾向”或者“变量”?这些是元概念:关于概念的概念。它们是包装材料,让学院派、官僚、公司发言人用来为自己所讲的主题镀金。只有把包装砍掉,观察目标才能进入眼帘。“追求的层次”这个词组并没有给“追求”增加更多意义,“减少偏见的转变模式”也绝不比“减少偏见”更高级。回忆一下赢得 1998 年年度糟糕写作大赛的那些句子,几乎全部由元概念构成。

如果作者想埋葬自己的角色及行动,除了“模式”和“水平”这类语言棺材,英语还提供了另一个危险的武器——名词化,也就是把一个词变成名词。名词化的规则是将一个完美的、活泼的动词拿过来,用“-ance”“-ment”“-ation”或者“-ing”等后缀做防腐处理,使其变成一个毫无生气的名词。不说“肯定一个想法”,而说“做出一个肯定”;不说“推迟某件事情”,而说“实施一次延期”。研究写作的学者海伦·斯沃德(Helen Sword)将其称为“僵尸名词”,因为它们缺少一个有意识的施事者指挥其行动,只是自己笨重地在画面中穿行而过。它们会把文章变成活死人之夜。

最后一个例子显示,动词变成形容词也会耗掉生气,如“促成”变成“起作用的”,“渴望”变成“在这个渴望水平上”。汤姆·托勒斯(Tom Toles)的这幅漫画暗示僵尸名词和形容词是学术体的标志之一。

但是,在这个世界上释放僵尸的不只是学者。一场飓风危及 2012 年度共和党全国大会,佛罗里达州州长里克·斯科特(Rick Scott)对媒体说:“没有任何将会出现取消情况的预期。”这是在说,他并不预期大会将被取消。2014 年,美国国务卿约翰·克里(John Kerry)宣布:“总统有意愿尝试看看我们须怎样努力才能找到一条推进的道路。”说白了,总统愿意帮忙。这类“职业”习惯又没能逃过讽刺作家的笔,例如下面这幅麦克内利(MacNelly)创作的漫画,发表于亚历山大·黑格(Alexander Haig)辞职的时候,黑格曾是里根政府的国务卿,也因常常创造性地添加后缀而臭名昭著。

Toles © The Washington Post.Reprinted with permission of Universal Uclick.All rights reserved.

避用人称代词“我”和“你”

当一个语法构造与政客联系在一起时,你就可以确定它提供了一条逃避责任的道路。与被其夺走身体的动词不同,僵尸名词在没有主语的情况下也可以蹒跚而行。这是它们与被动语态(如“被确定”“被使用”)的相同之处,使前面的例句陷入了泥沼。

还有第三种逃避责任的计策,许多学生和政客避开人称代词“我”和“你”。在《致论文作者的一封信》中(Epistle to Thesis Writers),社会心理学家高尔顿·奥尔波特(Gordon Allport)指出了这些伎俩:

你的焦虑和不安全感会诱惑你过多地使用被动语态:“基于被搜集而来的数据提供的分析,零假设被拒斥的建议可以被做出。”

拜托了,先生;这事不是我做的!它是被做的!战胜你的怯懦,用这个创造性的主张开始你的总结段落:“瞧!我发现……”

你可能会这样为使用没有力道的被动语态辩护:剩下的唯一选择就是过度依赖第一人称代词“我”或自以为是的“我们”。你的结论是:在你事业的这个紧要关头还是谦逊比较安全。我的回答是:不管在什么紧要关头,我都看不出,如果我指的是我自己,那么说我有何害处?

人称代词“我”“你”常常不仅无害,而且十足有用。正如古典风格所建议的,它们模拟一场对话,也对记性不佳的读者有帮助。要记住一堆“他”“她”“他们”所代表的角色,需要耗费大量脑力,但除非正处于冥想状态或者陷入狂喜,一个人绝不会忘掉自己以及正在说话的对象(“我”“我们”“你”“你们”)。要避免法律文体和其他混沌的专业文体,就得使用第一人称代词和第二人称代词,把被动语态改成主动语态,让动词好好做动词,别变成僵尸名词。下面是《宾夕法尼亚州简明语言版消费者合同法》(Pennsylvania Plain Language Consumer Contract Act)反对和推荐的措辞。

具体的以及对话式的风格,不仅仅能使专业术语更易读,还可能攸关生死。看看这个便携式发电机上的警示标语。

长时间轻微暴露在一氧化碳中会导致累积伤害。在没有明显警示性症状的情况下,在一氧化碳中的极度暴露也可能很快致命。

婴儿、儿童、老人以及有健康问题的人较易受一氧化碳影响,可能产生较严重的症状。

这些话用第三人称,充满了僵尸名词(如“极度暴露”)和被动语态(如“较易受影响”)。人们读后却并不觉得可能有恐怖的事情发生。也许正因为如此,每年超过 100 名美国人在室内使用发电机和内燃式加热器,无意中把家变成了毒气室,害死了全家。新款发电机上的警示标语就好多了。

在室内使用发电机,几分钟即致死。

发电机废气含有一氧化碳。这是一种你既看不见也闻不到的有毒气体。

千万不要在家里或车库里使用,即使门窗都开着。

只在室外使用,远离门、窗、通气口。

这个警示标语使用了主动语态下的具体动词以及第二人称,叙述了一个具体的事件:如果你这样做,它会杀死你。警告用祈使句来表达(“千万不要在室内使用”),正像人们在对话中会做的那样,而不是用非人称的概括(“轻微暴露在一氧化碳中可能有害”)。

误用被动语态

把僵尸名词变回生机勃勃的动词,把被动语态变成主动语态,这些建议在写作指南和简明语言规则中随处可见。根据我们刚才看到的理由,这通常是好建议,但只有作者或编辑明白了其理由,它才会是好建议。没有一种英语的构造可以存活 1500 年之久,除非它的确有什么用处,这也包括被动语态和名词化。它们可能被使用过多,也常常被误用,但这不意味着完全不能用。在第 5 章里我们会看到,名词化能将一个句子与前面的句子连起来,保持文章的连贯性。被动语态在英语中也有几种用处。其中一种(我会在第 4 章和第 5 章里谈到其他用处)对古典风格是不可或缺的:被动语态能使作者引导读者的目光,就像摄像师选择最好的摄影角度。

作者常常需要将读者的注意从一个动作的施事者那里引开。被动语态使他能够做到这个,因为施事者可以不被提起,这在主动语态里不可能做到。你可以说“小熊维尼吃了蜂蜜”(主动语态,提到行动者),也可以说“蜂蜜被小熊维尼吃了”(被动语态,提到行动者),还可以说“蜂蜜被吃了”(被动语态,未提到行动者),但不能说“吃了蜂蜜”(主动语态,未提到行动者)。有时这一省略存在道德问题,就像逃避责任的政客只承认“错误被犯下了”,省略掉指明谁犯下这些错误的那部分表达。但有些时候省掉行动者很方便,因为总是提故事中的小角色只会使读者分心。语言学家杰弗里·普勒姆(Geoffrey Pullum)注意到,新闻报道中这样用被动语态并无不妥:“直升机被开来灭火。”告诉读者一个叫鲍勃的家伙在开飞机,并无必要。

即使行动者与行动的目标都在场景中可见,主动或被动语态的选择也允许作者引导读者的目光将其集中于多个人物中的一个,再指出关于这个人物的有趣事实。这是因为读者的注意常常开始于句子主语所指称的对象。主动语态和被动语态句子的主语不同,先出现在读者心理聚光灯下的人物因此也不同。主动语态的构造使读者的目光对准正在做某事的某人:“看到那个提着购物袋的女士没有?她正用西葫芦打那个小丑。”被动语态使读者的目光对准被做了某事的某人:“看到那个小丑没有?他正被提着购物袋的女士拿西葫芦打。”作者用错语态,会使读者脖子前后来回摆动,就像在看网球比赛:“看到那个提着购物袋的女士没有?一个小丑正在被她用西葫芦打。”

被动语态之所以使公文体和学术体文章陷入困境,原因在于它们并非由于这些目的而被选用。它们只是暴露出作者的心不在焉:他忘了要为读者上演一个事件。作者知道故事的结尾,就把结果直接描述出来(某事被做了),但读者视野中没有施事者,无法想象被其推进的事件,而是被迫去想象一个没有原因的后果,跟想象刘易斯·卡罗尔(Lewis Carroll)《爱丽丝漫游仙境》(Alice in Wonderland)中无猫的微笑一样,这很难。

本章中,我提醒你们注意,许多写作坏习惯使文章沉闷:元话语、设路标、缓冲、自我辩解、专业自恋、陈词滥调、混淆隐喻、元概念、僵尸名词、不必要的被动语态。要使自己的文章焕发生气,请记住这个禁令清单。不过,更好的是记住古典风格的主导隐喻:在与读者的对话中,作者将读者的视线引向世界之中的某物。上面每条禁令都对应着一条歪路,使作者偏离这一方案。

古典风格不是唯一的写作方法,但它是一种理想的写作方法,将作者从许多最坏的习惯中拉回来。它之所以特别有用,是因为它使写作这件不自然的事变成我们做起来最自然的两件事:说与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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