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的句法规则
让我们从更加细致地观察句法本身的规则开始,以俄狄浦斯这个句子的树形图为例。我们看到,从图表底部的词语往上,每个词语都被标示为一种语法范畴。即使 20 世纪 60 年代以后受教育的人也应当熟悉这些,他们称之为“词性”。
因为句法规则对具体词的顺序不做要求,但是对词性的顺序有要求,所以我们将每个词按其词性放入树形图。一旦你学会把冠词置于名词之前,便不需要每次遇到一个新名词都重新学一遍规则,无论这个新名词是“hashtag”(“标签”)、“app”(“应用程序”),还是“MOOC”(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s 的缩写,意为“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只要你见过一个名词,就相当于见过了所有名词。名词下面一定有很多子类,如专有名词、普通名词、不可数名词、代词,尽管摆放的位置可能大不相同,但其原则不变:同一子类中的词可以互换,因此如果你知道某一子类放在哪里,就知道该子类包含的每个词该放在哪里。
让我们重点观察树形图里的一个词:“娶了”(married)。它的语法范畴是动词,而下面括号里的标签表明了它的语法功能是中心词。语法功能不仅决定在这种语言中一个词“是什么”,而且可以决定它在具体句子中是“做什么用的”:它怎样和其他词组合,以决定一个句子的意义。
短语中的中心词能够代表整个短语。它决定了短语的核心意义:在这个例子中,“娶了他的母亲”是“娶”这个动作的具体例子。它还决定了短语的语法范畴:在这个例子中,这是一个“动词短语”,即围绕动词生成的短语。动词短语是一串任意长度的词语,在树形图上占有一席之地。无论将多少内容塞入这个动词短语,比如“娶了他的母亲”“在星期二娶了他的母亲”“在星期二顶住女朋友的反对娶了他的母亲”,它总能被放在句子中的同一个位置:“娶了”这个动词能放在哪里,这个动词短语就能放在哪里。其他短语的情况也一样,名词短语“底比斯国王”是围绕中心词“国王”而生成的,指的是国王的一个具体例子,“国王”可以放在哪里,这个短语就可以放在哪里。
插入短语的额外成分往往具有附加的语法功能,也就是将围绕中心词的故事中各个角色区分开来。在“娶”这个例子中,出场人物包括被娶的人和迎娶的人。[不过在英语里,“娶”(marry)是一个对称的关系,如果杰克娶了吉尔,那么吉尔也娶了杰克。但在这个例句中,我们把男性当成采取主动的一方。]悲剧性的是,在这里被娶者是“他的母亲”,而她之所以被认定是被娶的人,是因为这个短语的语法功能是“宾语”,也就是英语里跟在动词后面的名词短语。那个娶妻的人是俄狄浦斯,其语法功能是“主语”。主语是特殊的,所有动词都必须有一个主语,而主语位于动词短语之外,并且占据了一个从句的两大分支之一(另一支被谓语占据)。与此同时,其他语法功能也可以添加进来,以确定其余角色。在“约卡斯特递孩子给仆人”这个句子中,“仆人”是斜格宾语,也就是介词的宾语。在“俄狄浦斯以为波吕玻斯是他的父亲”这个句子中,从句“波吕玻斯是他的父亲”是动词“以为”的补语。
除了具有区分角色的语法功能之外,语言还具有提供其他信息的功能。修饰语可以为事物和行为添加“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有何种属性”的注解。在这个句子中,“在索福克勒斯的戏剧中”就是“俄狄浦斯娶了他的母亲”的修饰语。其他修饰语的例子包括(见下划线所示):“用四条腿走路”“肿胀的脚”“在去底比斯的路上遇到他”“俄狄浦斯派出的那个牧羊人”。
我们也注意到,在名词“戏剧”和“母亲”之前有“索福克勒斯的”和“他的”两个词,这叫“限定语”。限定语回答“哪一个”和“有多少”这类问题。在这里,限定语的角色由传统语法所说的“所有格名词”充当(我后面将会讲到)。其他常见的限定语包括(见下划线所示):冠词(那只猫和这个男孩)、量词(几个晚上和所有人)和数字(16 吨)。
如果你年已花甲或者上过私立学校,可能会注意到,这与记忆中“刺头儿小姐”课堂上所教的句法机制有所不同。当代的语法理论,例如本书用到的《剑桥英语语法》(Cambridge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中的一个理论,把名词、动词称为“语法范畴”,把主语、宾语、中心词和修饰语称为“语法功能”,两者凛然有别。而这一切又有别于语言学里所说的“行动”“实体对象”“领有者”“行动者”“被动者”等“语义范畴和角色”,它们表明词语的“指称对象”在这个世界中起的作用。但在传统语法中,这三类概念是混为一谈的。
例如,我还是个孩子时,老师教我,“肥皂片”中的“肥皂”,以及“那个男孩”中的“那个”,都是形容词,因为它们修饰名词。但这将语法范畴“形容词”与语法功能“修饰语”混淆了。我们没有必要仅仅由于名词“肥皂”放在这个短语中,便在它的头上挥舞着魔法棒将其词性改成形容词。我们可以更简单地说,有时名词也可以修饰其他名词。例如,“那个男孩”中的“那个”,“刺头儿小姐”也弄错了它的功能:它是限定语,而不是修饰语。我们怎么知道呢?因为限定语和修饰语是不能互换的。你可以说,“看着这个男孩”(Look at the boy)或者“看着那个男孩”(Look at that boy,限定语),但不能说“看着高个子的男孩”(Look at tall boy,修饰语)。你可以说“看着这个高个子的男孩”(Look at the tall boy,限定语+修饰语),但不能说“看着这个那个男孩”(Look at the that boy,限定语+限定语)。
老师也教过我们,“名词”是指一个人、一个地方或一件物品,但这种说法把语法范畴和语义范畴混为一谈了。甚至连喜剧演员乔恩·斯图尔特(Jon Steward)都犯迷糊了。他在节目中批评小布什总统提出的“对恐怖宣战”的口号,说:“‘恐怖’甚至都不是一个名词。”6 他的意思是想说,“恐怖”并非一个具体的实体,尤其是一群人组成的敌对武装。“恐怖”当然是个名词,这样的名词还有成千上万个,它们都不是指一个人、一个地方或一件物品,例如“词语”“类别”“节目”“战争”,还有“名词”,这些都是从之前句子中找出的例子。虽然名词常常指代人、地、物品,但一个词是否被归类为名词,要视它在语法规则中扮演的角色而定。如同国际象棋中的“车”并非被定义为外观像小塔般的棋子,而是被定义为允许在国际象棋游戏中以特定方式移动的棋子,作为语法范畴的名词也必须按照语法游戏中的行动规则来定义。名词的这些规则包括:能够放置在限定语之后,如“the king”(“这位国王”);不能接直接宾语,而只能接斜格宾语,如“the king of Thebes”(“底比斯国王”),而不是“the king Thebes”;可以标记为复数,如“kings”;也可以标记为属格,如“king’s”。经过以上测试,“恐怖”(terror)当然是名词:它能放置在限定语之后,如“the terror”;不能接直接宾语,只能接间接宾语,如“terror of being trapped”(“被抓获的恐怖”);可以标记为属格,比如“the terror’s lasting impact”(“那种恐怖的持续影响”)。
现在我们能明白,为什么在我们的树形结构上,“索福克勒斯的”(Sophocles’)属于名词的范畴、限定语的功能,但它并非形容词。这个词属于名词范畴,一直都是;“索福克勒斯”并不会因为放置在一个名词之前就突然变成了形容词。而说它的功能是限定语,是因为它与“这个”(the)和“那个”(that)这些词的作用是一样的,而与“著名的”(famous)这类修饰语有明显区别。你可以说“在索福克勒斯的戏剧中”(In Sophocles’play)或者“在这部戏剧中”(In the play),但不能说“在著名的戏剧中”(In famous play)。
读到这里,你也许会问,“属格”是什么?不就是我们学过的“所有格”吗?是这样的,“所有”是一种语义范畴,这种“格”可以通过后缀“s”和代词“his”(“他的”)和“my”(“我的”)来标示,不需要跟“拥有”有任何关系。当你想到所有格时,例如“索福克勒斯的戏剧”“索福克勒斯的鼻子”“索福克勒斯的长袍”“索福克勒斯的母亲”“索福克勒斯的故乡”“索福克勒斯的时代”“索福克勒斯的死亡”,所有这些短语的共性并非都具有“所有权”或任何其他意思,而是都在树形结构上填补了限定语的位置,让你明白说话的人指的是谁的戏剧、谁的鼻子等。
一般地说,以更开放的心态去图解句子成分是很关键的,而不是想当然地以为你所应该了解的语法在你出生前都已确定了。范畴、功能和意义应当通过经验确认,做一些小实验,例如用一个范畴未知的短语替换范畴已知的短语,看看整个句子是否还讲得通。基于这种小实验,现代语法学家将词语归入不同的语法范畴,有时会与传统的划分方法不同。
这就是为什么前面的词性列表(101~102 页)中没有“连词”这个传统范畴,而只有它的两个子类:并列连词(如“and”与“or”)和从属连词(如“that”和“if”)。原来,并列连词和从属连词没有共同之处,没有一个称为“连词”的范畴可以同时将二者包含在内。就此而言,很多传统上称为“从属连词”的词,比如“before”(“之前”)和“after”(“之后”),实际上是介词。7 例如,“after the love has gone”(“爱情消失之后”)中的“after”与“after the dance”(“跳舞之后”)中的“after”是同样的,人人都同意后者是介词,却没有意识到前者也是,这都是因为传统语法学家把功能和范畴混淆了,因此意识不到介词后面也可以接从句,而不只是用名词短语作宾语。
为什么以上这些很重要?虽然想把文章写好,并不真的需要图解句子成分,也不需要掌握一堆的术语,不过本章余下内容将向你展示,有一点儿句法的意识会在多个方面对你有帮助。首先,它能帮你避免很多明显的语法错误,这些错误都是你自己的局限造成的。其次,如果某位编辑或者语法细节癖声称从你写的句子中发现了错误,但你看不出有任何问题,如果你对受到质疑的那条规则有充分理解,那么至少可以分辨是不是该听从他们。我们将在第 6 章中看到,很多伪规则,包括一些已经出现在美国全国性新闻头条里的规则,实际上都是对形容词、从属连词、介词等语法范畴分析错误的结果。最后,有句法的意识可以让你避免写出引起歧义、错综复杂、令人误解的句子。所有这些意识,取决于对以下内容的基本掌握:语法范畴是什么,语法范畴与语法功能、语义的区别,以及它们如何恰当地嵌入树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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