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范畴层次与词语表达
本节主要论述范畴层次与词语表达,并对比范畴的基本层次词在英汉两语言构词中的应用情况。
一、范畴层次与词语表达
Berlin和他的同事们(参见Clark & Clark,1977:528;Hudson,1980:89)在论述范畴和原型时,与Brown、Rosch、Mervis等人也有类似的发现。他们通过跨文化分类对比研究发现,动植物可分成5—6个层级,从上向下的第三个层级为“中间层次”,如:
[1]plant — tree — pine — Ponderosa pine — Northern Ponderosa pine
在这个层级中,pine是中间层次。
世界上各民族生活在基本相同的客观现实中,有着相同的生理机制和类似的心理基础,因而对很多范畴和中间层次有大致相同的认识,这在不同语言中都有类似的情形,据Berlin等人的研究表明,在生物中约有500个第三层次术语为中间层次词语,这也表明了语言中的语义结构在很多方面有相似之处。上述英语层级词的汉译可分别为:
[2]植物——树——松树——美国黄松——北方美国黄松
Berlin在1978年还将生物中用语言表达的类别大致简化分为三个层次:
(1)高位的生命层次(the Life-form Level),如英语单词:tree、grass、fish、bird等;
(2)中位的类别层次(the Generic Level),如英语中表示高位生命层“tree”的中间层包括:pine、oak、cedar、maple等;
(3)低位的具体层次(the Specific Level),英语中表示这个层次的词语常由“修饰语+中位类别层次词”构成的复合词。如表示同种类“oak”的具体词有:tan oak、blue oak等;表示“cedar”的具体词有:incense cedar、red cedar等;表示“maple”的具体词有:bigleaf maple、vine maple等。
Aitchison(1987:93)曾画了一个动物的层级分类图,可以证明Berlin的观点:这里的高位生命层为“鸟”,中位类别层次为“猫头鹰”,它们在英语中都用单独词来表示,而低位的具体层则用复合词来表示各种猫头鹰(见图4.2)。
图 4.2
这样,“tree(树)”可视为表示一个“植物”范畴的基本层次词,它可能是儿童较早习得的对象(可随出生地不同而有变化),同时还具有组织有关信息,引发相关成员和概念的功能,同时也是语言中的基本词汇,较为常用、形式简短、多呈中性。这实际上也是一种象似性现象:较为简单的词汇形式对应于更为突显的事体(The simpler lexical form corresponds to a more salient object.— Berlin,1978:21)。
在这个基本层次范畴中,“pine(松树)”可作为典型代表,处于范畴的中心地带,Berlin将其称为中位类属层,在这个类别层次之下还有低位的具体层次,它是高位生命层范畴的非中心成分。一般来说,很多语言表达低位具体层的词语常用复合词(亦有不少例外),如英语中的Ponderosa pine、Northern Ponderosa pine,而汉语从高位到中位,从中位到低位,都可用“属加种差”的方式来构词,如:树——松树——塔松、雪松、油松等,因为一说到“松”,它通常是指一种“树”,这种范畴类属现象在汉字中常用偏旁“木”来表示。由于现代汉语更倾向于用双音节词,即使在低位的具体词也常用两个字,后一个字常用来表示该事体的类属范畴。但有时也用三音节词,如针叶松、马尾松等,也是最后一个字来表示类属范畴。
Dirven & Verspoor(1998:38)曾基于Brown的观点举例列表论述如下:
图 4.3
Berlin上述的分类主要是从人类植物学(Ethnobotany)和人类动物学(Ethnozoology)角度来说的,而Brown、Dirven & Verspoor等学者作出的范畴划分则是从更广范围内作出的,包括非生命范畴;Rosch & Mervis(1976,1976)也作过类似的分类:上义层次(Superordinate Level,相当于General Level)、基本层次(Basic Level)、下义层次(Subordinate Level,相当于Specific Level)。这里的“基本层次”大致相当于Berlin所说的“高位生命层”,表达这个层次的词就叫“基本层次词”。
图 4.4
由于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要包含一定的主观因素,因此不同民族之间也会存在一定程度的认知差异(即使同一民族的不同人之间也存在认知差异,同一人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对同一事物也可能有不同的认识),因而对范畴的划分,中位类别层次的认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同时还会根据人们的日常交际需要,允许有空缺和不同的分类方式,这与社会环境、文化背景、语言运用密切相关,会随时间、地域、民族而发生变化(参见Ungerer & Schmid,1996:43—45),例如“鸡”是属于“鸟”还是“家禽”,“西红柿”是属于“水果”还是“蔬菜”,“culottes”是“裙子”还是“裤子”等 。人们对于一个范畴的基本层次也存在较大分歧,如“鸟”、“树”原型样本是什么?
Hudson(1980:90)指出:基本层次概念有一定的相对性,或许与人们生活的区域或职业等因素有关,如生活在城市的人常将“tree”视为基本层次,或许他们对松树不很熟悉,因而有时将pine称为pine tree。而对于一个居住在森林中的人或森林学家来说,Ponderosa pine可能是基本层次词,因而常将其简称为:Ponderosa。
另外,我们知道很多国家、城市都有自己代表性的国树、市树、国花、市花、国鸟、市鸟等,这些所确定的代表物在当地十分常见,也为人们所喜爱,对于生活在那些地区的居民来说,应为基本层次词,是范畴中的原型样本,但不一定为其他国家和地区所接受。如苏州的市树为桂花树(osmanthus),这种树就更常为该地区的人们所较早熟知,更可能成为他们关于“树”的原型代表。
二、基本层次词在英汉构词中的应用对比
从英语词汇学教材中我们可知,英汉两种语言的基本词汇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也有差异。许多学者对范畴词的空缺都有较为详尽的论述,此处从略。这些空缺可能是由于两民族对范畴的认知方式、概括层次、社会背景、构词功能的差异所致,如英语的hair可指汉语的“头发”或“毛”,brother可指汉语的“哥哥”或“弟弟”;汉语的“星”可指英语的“star”或“planet”等。也可能是由于语言中构词方式的差异而影响到了对范畴的认识。下文将简要对比基本层次词在英汉构词应用上的情况。
汉语构词的主要方法之一是“修饰语+中心概念词”,常被称为“定中构词法” ,这里的“中心概念词”,常用基本层次词或其上一级范畴词来担当,可直接运用它们来构词,这是一种十分常见而又经济的手段,同时也使得汉语中的词具有直接表明其生物或事体范畴属性的功能,这与汉语中形声字的构字思路也有共通之处:其中有一个部分(偏旁部首等)就是用来表示义类范畴的。
根据Berlin的上述三层次分类法,汉语的定中构词法可出现在从高位生命层次到中位类别层次上,或从中位类别层次到低位具体层次上,如:
[3]猫——花猫——狸花猫
[4]树——桃树——蟠桃树
也可从高位生命层次直接到低位具体层次上。因此这种构词法可出现在几个层次上。Berlin认为英语从高位生命层到中位类别层多用不同的单词,从中位类别层到低位具体层才常会使用定中式的复合构词法,因此,汉语中的定中构词法使用范围更广、频率更高。
汉民族对“定中构词法”中的“定”有很多识别类型,诸如:形状、颜色、产地、功能、材料、性质、特征、方式、目的等,这与Berlin所说的具体词中修饰语的类别相似。
这种定中构词法,采用了逻辑定义中“属加种差”的形式,用“属”来体现生命层次概念或中位类别层次概念 ,用下义物的某一特征来表示“种差”,这种构词法充分揭示出了词语的内部逻辑。这又是一种象似性现象,语言中采用这种“定中法”所构成的词,反映出了现实中的子母分类结构(The modifier-head structure reflects a daughter-parent structure of the taxonomy.— Croft,1990:184)。
我们知道,汉语构词时更注重生物和事体在意念上的范畴属性;这样,其象似性程度要高于英语。如汉语名词中表示范畴的基本层次的字:树、花、草、木、鸡、鱼、牛、羊,以及馆、室、场、所、酒、笔等,都可在其前加上各种表示“种差”的字词来构成大量汉语词(详见王寅,1994)。若将汉语中的这些词语都列出来,再找出英语的对等词,就会发现两语言运用范畴(字)词来构词的方式相差甚远,或者说,英汉两民族对这些字词在构词功能的认识上存在较大的差异。英语的tree相当于汉语的“树”,fish相当于“鱼”,可是用其来构词的方式存在较大差异,下面所列词语有的是类别层次词(但不一定是典型代表),汉语都用了定中构词法,而英语常用一个单独的词来表示(个别词后也可加上tree或fish):
通过对比我们还能发现,汉语由于较多地运用了这种定中构词法,对高位生命层或中位类别层的概念使用频率较高,其外延也就相对的大,从而造成了英汉两民族对“范畴”或“基本层次”的概括和理解出现了差异,例如从汉语用“馆”、“室”、“场”、“所”构成的词语来看,英语似乎很难找到它们的对等词,因此我们可以假设,语言间构词方式的差异可能会影响到对范畴层次的认识,这也是形成词语空缺的原因之一:馆=?室=?场=?所=?
英汉两语言在运用基本层次词来构词的差异不仅存在于名词之中,其他词性中也有,像动词中也有类似的现象,例如:“哭”与“笑”这一“国际语言”,人们张嘴就来,可是啼笑皆有学问可言,可表示各种喜怒哀乐的复杂心情。在中国人眼里,不管怎么“哭”,都是一类的动作,或者如何“笑”,也同属一种行为,若要表示不同的哭法或笑法,在其前只需加上表示区别特征的“种差”即可,而英语中在“哭”和“笑”这两个范畴中,表示不同方式的哭和笑,往往要用不同的具体词来表达,一般是一词一“哭”或一词一“笑”:
感情丰富而又淋漓尽致的各种哭与笑,在汉语中往往都离不开“哭”和“笑”字这一基本层次词,而英语中则有很多具体的“哭”、“笑”单词,它们在构词功能上存在较大差异,若从这一角度看,汉语的“笑”就不全等于laugh,“哭”就不全等于cry。
英语构词有一个独特的方式,常注重词的词类属性,如表示某概念的词具有名词、动词还是形容词等性质,更多地使用了“词类标记法”,词本身就可显示其词性。英语中大部分单词的后缀就表示着这种词类语法范畴,如名词常用诸如-tion、-sion、-ment、-ship、-ity、-ness、-ship、-ance等后缀结尾 ;大多形容词用:-ous、-ive、-ary、-ory、-able、-ible、-al、ial、-ant、-ent、-ful、-ish等后缀结尾;很多副词以-ly结尾;一些动词以-en,-fy,-ize,-ate等结尾。在这一点上,德语的词性标记更明显,名词第一个字母大写,动词基本形态的结尾用-en。但汉语缺乏这类表示词性的标记 ,即使在一些字词后面加上“的”表示形容词,加上“地”表示副词,而“的”和“地”并不是构成形容词和副词不可缺少的语素,常可省去不用,且它们也是单独的字,还有很多其他意义。
从上面的对比可见,汉语更注重词语的意念范畴,构词时多用定中构词法,常用基本层次词作义类标记来构词,突出表示其“义类范畴”,这就使得汉语中的词具有明显的义类范畴标记,但缺乏像英语那样表示词性的词缀形式。英语的定中构词现象虽不及汉语范围广、频率高,但更注重突出了词性这一语法范畴,广泛使用后缀(包括部分前缀)表示词性,这是英汉两语言构词的主要区别之一,这也是由于对不同范畴概念在构词功能上的认识差异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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