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语义外在论与语义内在论
本节将论述语义理论的另一种分类方法:外在论和内在论。
Ullmann(1962:55—68)曾将研究意义的方法分为两大类:(1)分析法或指称法(Analytical or Referential Approach):理解一个语项的意义可分析其客观构成成分或所指对象;(2)效用法或语境法(Operational or Contextual Approach):一个语项的意义为该语项在某环境中能引起的相应效果和作用。前者是典型的外在论,而后者也努力将语义向现实语境靠拢,置于客观外界的框架中加以论述,也可划归外在论(王寅,1992)。Saeed(1997:269)则将语义研究分为:外延方法(Denotational Approach)和表征方法(Representational Approach) 。前者认为语言的主要功能是能使我们谈论周围世界,当我们与别人交际或自己进行内部推理时,就用语言来描述事实和情景,为其确定模型。因此,理解话语的意义就是能够将话语与其所描述的环境相匹配,语义研究就是研究语言符号如何与现实世界相关,当属外在论,Ullmann所分出的两种语义研究方法也属此类。后者认为语义研究必须论述语言背后的概念结构,因此语义研究就是心智表征的研究,这显然是乔姆斯基和认知学派的语义观。本文将论述这两大类型的语义观,以及乔氏的语义内在论与认知学派的语义内在论的差异。
一、语义外在论
(一)指称论
从古希腊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近代的密尔(J.S.Mill,1806—1873)和当代的维特根斯坦的前期理论、罗素等都认为语言符号与其所代表的事体之间存在着一种直接的指称关系。名称指称对象,句子对应于情景和事件,这样指称论就把词句与其所指事体,及其间的关系视为意义。罗素是“指称论”集大成者,提出了著名的“意义即指称”理论。他在1903年《数学原理》中曾说过:一个词的意义就是一个对象,即一个词意指着某客体,也就代表着一个客体。在1905年“论指称”一文中将指示词语分为两类:专名和摹状词。前者指名称直接指称一个对象,该对象就是它的意义,它凭自身而有意义,与其他词语的意义无关,若一个名称没有所指,它在命题中就没有意义;后者研究摹状词的意义是由所组成语词的意义所决定的。Peirce也持该观点,他在谈到符号时,首先想到的是它们与对象或所代表的实在事物之间的指称关系。
有的学者把意义说成是“ostensive”(可直接指明的),例如小孩最初就是通过大人直接指明某物,然后教其读音来学会单词、明白词的意义的。这种“Meaning As Ostensive”与指称论基本相同。指称论到了20世纪还有市场,普通语义学的代表人物Chase就认为,凡是找不到“所指者”的抽象词句都应该划归于语义学的废话一类,因为它们仅仅是没有意义的瞎嚷嚷。
由于词语所指称的事体 (Referent)通常是一个同类事体的集,构成了该词语的外延,因此指称论有时又被称为外延论(Denotational Theory)。Lakoff将语言不借助Sense可直接对应于外界实体和范畴的所指论称为非认知主义的客观主义语义学(Noncognitivist Objectivist Semantics)(参见本章第二节)。
(二)观念论
指称论留下若干难以解释的难题,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很多“胎里疾”,因而遭到许多学者的反对,此时观念论应运而生(参见第一节)。Locke被视为这种观点的早期主要倡导者。19世纪末Frege明确批判了“指称论”的缺陷,提出了在符号与所指之间存在“Sense”这一心理层面,区分了Sense(系统意义)与Reference(外指意义)之间的差异(1892),认为语言符号是通过人类大脑中的概念与客观外界相连接的,以图解决指称论所留下的难题。很多著名学者对此也有类似的论述,如现象学大师胡塞尔也曾举例说“a大于b”和“b小于a”这两个表达式描述了同样的事态,但两者的意义不同。奎因(Quine,1908— )曾举例说“具有心脏的动物”和“具有肾脏的动物”这两个普通名词的指称相同,但有明显不同的意义。这样关于意义的研究就分成了两项内容:系统意义和外指意义,出现了语义三角理论,Ogden & Richards于1923年出版了The Meaning of Meaning 一书,将这一思想进行了详细总结和论述,并有所发展。
观念论认为词语与现实世界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语句的系统意义(Sense)是它所表达的思想或概念,是更为基本的意义,是外指意义的基础,语言表达间接通过系统意义与世界中的实体和范畴对应获得意义。Frege的这一观点大大深化了语义理论,标志着意义研究的一个新起点,使得他成为“现代语义理论”的开创者,形成了以后几十年分析哲学语义研究的基础。
按照Frege的观点,一个符号是通过该符号的Sense来指称那个Referent的,可到现在为止,没有人能够精确地给“水”、“电”等下出一个令大家都接受的定义,更不用说那些抽象词语了,诸如:“时间”、“意义”等。这就是说,我们能够知道符号所指称的东西,但并不一定是凭借符号的Sense来认知的,这就使得观念论陷入了难以解释的窘境。
从表面上看,观念论者强调的是观念,当算是头脑内部的东西,但他们认为意义是现实世界在人脑中的客观反应,是像镜子一样反映事体的心理表征;他们否定主观因素在语义学中的任何作用,意义被认为与我们的体验和想象没有任何关系,因此,词有客观的Sense,并能在世界中找到Referent,意义就被视为词和所指物之间的关系。这种观念论实际上还是一种以客观外界为基础的理论,Lakoff(1987:168)将其称为认知主义的客观语义学(Cognitivist Objectivist Semantics)(参见第二节),实际上还是一种以客观外界为基础的理论,当属外在论。
(三)真值论
真值论包括真值对应论和真值条件论,详见第二节。真值语义学强调意义来自符号与客观世界之间的对应关系,或描写语句赖以成真的充分必要条件,认为字/词典标明的词语意义是一种潜在意义,只有在获得真值后才与具体参照物建立联系。归根结底,使得词语获得真值的过程是一个寻找所指的过程,这个过程也排除人的主观因素,词语意义是独立于个别使用者而被理解的,因此真值论也是以客观主义理论为基础,以“所指”为中心的,也属于外在论(参见第二节第三条)。
(四)内涵论、可能世界语义学、境况语义学
真值论在解释意义时同样也碰到了不少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哲学家、逻辑学家和语言学家提出了以“意义”为中心的内涵语义学(Intensional Semantics)。Tarski的真值条件语义学属于外延语义学,为内涵语义学奠定了基础,Carnap将外延语义学过渡到了内涵语义学,提出了外延的内涵研究方法。内涵语义学的经典形式是Kripke于1959年提出的可能世界语义学(Possible World Semantics),又叫模型论语义学(Model-Theoretic Semantics),试图全方位地模拟真实世界本体,其主要观点是:语言被映射到一组可能世界上,而不仅仅是单一的世界。可能世界也是以人的活动和经验为依据的,这里的“世界”已不再仅指我们所生活其中的真实世界,而是真实世界在心智中的反映,是人类认知结构中的心智空间。但内涵语义学的目的依旧是为语言中的句子提供真值条件,一个句子的意义被认为是一个命题,与一组可能世界一致,在这一组世界中这个句子能成真。这当然也属于外在论。Montague于1974年则将人工语言与自然语言结合起来,在内涵语义学的基础上建立了内涵逻辑,可更加贴近自然语言的表现形式,为内涵语义学的发展提供了很多新思路。
另外,Barwise & Perry于1984年提出的境况语义学(Situation Semantics)也旨在模拟真实世界本体,认为意义是根据符号直接对应于客观世界来定义的,而不考虑人的理解,忽略本体与认知之间的辩证、互动和平衡关系。这也属客观主义语义学。
指称论、观念论、真值论、内涵论、境况语义学之间虽有很大差异,但都没有脱离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来论述意义,因此可将它们划归语义外在论。这种外在论否定了人的主观因素在语义形成中的任何作用,将意义视为与认知主体的主观因素没有任何关系,遭到当今认知学派的严厉批判(Lakoff,1987;1999)。
二、语义内在论(参见第十四章图14.1)
(一)索绪尔的结构内在论
索绪尔过分强调语言结构系统的内部关系,而忽视了语言形式和客观外界、思维规律之间的关系,并以此为出发点论述了他的意义观。他的结构主义原理认为:语言是一个由若干语言成分之间相互依赖的关系所组成的结构体系,这个原理对语义的描写就表现为语义的关系论,强调符号的内指性,认为词义可以依靠语言系统内部的相互关系得到实现,由其潜在的横组合关系(Syntagmatic Relations)和纵聚合关系(Paradigmatic Relations)中的值共同确定。因此,语义空间是封闭的,一个词语的意义变化仅取决于在语言这一封闭系统内部所产生的变化,而跟语言所表达的外界毫无关系,因而无须像指称论那样,要到系统外部去找所指对象。
索绪尔强调从语言的内部关系来分析语义,这给结构主义语义学带来了很大的启发,将语义研究的方向引到了Sense Relations上,许多学者描述了词语之间含蓄的语义关系,如:同义关系、反义关系、上下义关系、多义关系、歧义关系、同音(同形)异义、局部—整体关系等。结构主义语言学的“二项对立原则”还被创造性地运用到语义成分分析中来。20世纪30年代德国语言学家J.Trier受索绪尔结构主义理论的影响,建立了语义场理论,被视为是语义内在性研究方法上的一大发展。
(二)乔姆斯基的心智内在论
乔姆斯基(1995)认为在意义问题上存在内在论与外在论之争,指称论和真值论的语义观属于外在论,是无法解释语义的。乔氏将语言视为人脑的一种属性,意义存在于心智之中,因而持内在论语义观,这是在语言的天赋观、内在观(Internalistic View on Language) 和批判语义三角论的基础上提出的。他认为语言是先天的和普遍的,是一种心智自治能力,独立于任何与外界相连接的东西,与身体经验无关,并认为语言具有使其成为语言这种东西的本质,它内存于语言之中,这就是“普遍语法”,可通过内省法加以研究。乔氏(1965:3)说:
语言学理论所要关心的是一个拟想的说话人兼受话者,他所处社团的言语是纯之又纯的,他对该社团语言的了解是熟之又熟的,在把语言知识运用于实际时,不受记忆力限制的影响,也不受注意力分散、兴趣的转移和(偶然的或惯常的)语言错误等情况的影响,因为这种情况是和语言无关的。
这段话就反映了乔氏纯心智内在论的观点。
Frege认为Sense不在人的个体中,而是游离于个体之外,存在于某社团并为该社团所共享,具有固定性。人在学讲话时就从该社团学得了“外在”的Sense,并通过它认识了所指,这样就在符号、意念/意义、所指三者间建立了固定的联系。乔氏和认知语言学家却认定:意义具有心理性,在人脑之中。宁春岩(2000:243)将乔氏的意义内在论概括成五个要点,其中有两点是这样描述的:
(1)意念、意义独立于外界感知刺激,意念、意义先于词语,即在没有词语形式表达之前就已经存在于人脑之中;
(2)由于人类全部个体都具有人的生物遗传属性,一个个体关于意义的心理感受同另一个个体关于意义的心理感受大体相同又相通,人与人之间便能成功地进行思想交流。
从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乔氏这种纯心智内在论与他的自治论、天赋论是一脉相通的。人生下来就有一种潜在的意念和思想,它就好像是“沉睡着的思想”,在后天的语言环境中不断受到词语符号的刺激就能够被“唤醒”,根本不需要外在论所说的什么“意义上的所指”。因此乔氏认为:意念、意义、思想在没有受到词语刺激之前就早已存在于人的头脑之中了,它们先于词语,不依赖外界的感知刺激就已经存在。
乔氏还认为语言在本质上是数学的,数学是纯形式的,因此可用数理逻辑的方法来描写心智过程、语言和意义。
(三)认知语言学家的体验内在论
认知语言学家对意义的研究也是沿着内在论方向行进的,与乔氏一样都认为语言和认知存在于人们的头脑里,语义必须按照心理现象来描写。Gärdenfors(1999:21)指出:认知语义学家的一个重要口号是“Meanings are in the head”,这一观点就明确表明他们对语义的基本态度也是基于内在论的,与乔氏的内指性有某些共识。
在词语意义具有不确定性这一点上,认知学派与乔氏理论也有共同看法。乔氏近来将词语的意义视为一个变量,具有不确定性,词所能表达出的意义取决人们对其的特别兴趣和关注点。乔氏(1995:20—22)在“Language and Nature”一文中举了很多这样的例子,如:
[3]I painted my house brown.究竟是指房子的内部还是外部?
[4]I climbed the mountain.可指爬上山,也可指下山。
一个城市既可是具体的,也可是抽象的,既可是有生命的,也可是无生命的。地上的一些棍子可是一堆杂物、篱笆、障碍物、一件艺术品,也可能什么也不是。用杯子从水龙头接到的是一杯水,但同样这杯水,放入茶叶后,就是一杯茶,等等。它们究竟在客观世界中指称什么是难以确定的,这些只能说明意义是不确定的,也更加证明了外在论存在难以摆脱的尴尬境地。他(1995:23)还举了“门”、“瓶”的例子来加以说明:
[5]中的door是指物质性的门,[6]中的door是指门所形成的空间,同时在这两句中,图形与背景正好是颠倒的。[7]中的bottle是指瓶中所装之物,[8]中的bottle是指容器本身。又例我们往往只说:I kicked the door.而不会赘说成第六章的例[42]。
可见,多个相互有紧密联系的意义可形成一个自然范畴,人们就用一个词汇项来加以表达,Lakoff(1987)提出可用ICM来解释这一现象,认为一个ICM是形成一个多义自然范畴(Natural Category of Senses)的出发点,也是形成一个多义词的基础,其原理是基于同一个ICM中的内部联系。第六章第三节例7中所举的一组“window”的例子([34]—[40])就是一个多义自然范畴,可用于各种不同的表达之中。若仔细想来,它们所表达的意义有很大的差异,但它们都在同一个ICM之中,处于同一个完形结构中,因而这些意义有着紧密的内部联系,因而人们很自然地就用window一词来表示这些不同的意义,从而形成了一个多义的自然范畴和多义词。
因此,ICM与语义外在论不同,不要求意义严格模拟客体,与外界完全对应,人类不需要非常固定的Sense和Referent就能使用语符进行交流,ICM可适应或不适应真实的经验,这与客观主义语义学完全背道而驰,是对认为意义具有固定性的外在论的一个有力批判。同时可见,认知语言学家提出的ICM理论,以及对语义模糊性的详尽研究,也是对乔氏内在论的一个重大发展。
尽管认知语言学与乔氏语言理论都持语义内在论,前者认为在世界与语言之间存在认知这一中介,语言形式是体验、认知、语义、语用等多种因素促动的结果;同时还认为意义是基于体验和认知的心理现象,不能脱离人们的身体特征和生理机制、神经系统。对于意义的看法,认知语言学家还有一个口号:“Meanings are on the embodied basis.(意义是基于体验的。)”并假设在记忆中储存感知的方法与词语的意义是同形的(… the way we store perceptions in our memories has the same form as the meanings of words.—Gärdenfors,1999:21);而乔氏所主张的先天、自治的语义内在论正是认知语言学批判的靶子。人类语言主要不是先天的机制,而是后天习得的;语言不是自治的而是在于人类的体验和认知基础上形成的。因此语义虽是存在于头脑之中的,但其根源不是天赋的,而是来源于身体经验,人与客观世界的互动认知,来源于使用者对世界的理解。乔氏正好忽视了人类这一最重要的认知特点,这也是认知语言学派与乔氏理论在意义内在论上的根本差异。
认知学派还批判了乔氏的形式主义观。乔氏认为思维和推理的过程是对抽象符号机械运作的过程,可准确地反映世界中的理性结构,心智可像计算机一样根据规则对符号进行计算;而且语言在本质上像数学一样也是纯形式的,可用数理逻辑的方法来描写语言,研究意义,因此思维、理性、语言、意义是超验的(Transcendental)。乔氏虽摒弃了意义外在论,批判了客观主义理论中的部分观点,将研究重点转向了人类内在的心智,但对客观主义外在论所采用的形式主义研究方法还是情有独钟。他(1995:15,19)认为:内部语言包括词库和计算程序,强调了心智表征的可计算性。这种观点已受到当今以体验哲学观为基础的认知语言学派的猛烈批判。体验哲学认为概念和思维是基于体验的,而不是基于符号运算的,自然语言的意义远比各种基于逻辑的形式模型丰富得多,主张连通论(Connectionism)的观点。
正是由于乔氏理论与认知语言学理论之间存在种种联系,在语义上又都持内在论的观点,因此学术界对乔氏语言理论的归属存在很大分歧。由于他认为语言是人脑中的心理客体,是人类心智能力的一部分,因而把语言研究划归认知心理学,他也曾自认为是认知语言学家。Saeed(1997:299)将乔氏理论归入在认知语言学门下,根据这种观点,认知语言学研究语言和语义就有了两个方法: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但认知语言学派和乔氏学派在哲学基础、心理学基础、自足性、客观性、生成/概括的优先性、普遍性、形式/功能观等很多基本假设上存在根本对立,前者在对后者进行一系列批判的基础上发展出自己的理论(参见第一章图1.4)。
三、小结
传统的语义指称论认为语符意义是外部世界直接映射的结果,意义与认知主体无关。语义三角理论在语言符号与外部世界之间增加了Sense这一中介,解决了指称论中某些不可解释的现象,但又产生了一些新问题。真值论、内涵论、境况语义学也是沿着外在论的方向研究语义的,都不可避免地烙上了客观主义理论的印记。
索氏和乔氏为解决这些问题又走到了另一极端,彻底抛开外部世界。前者对语义持结构内指观;后者把语义视为纯心智、与生俱有的,对语义持纯心智内指观。而认知语言学家虽认为语义须按心理现象来描写,但也充分考虑到认知主体的作用,也吸收了外在论的某些观点,承认了外部世界在人类认知中的基础性作用,对语义持体验内指观,这也充分体现了上一节所讲的“由外到内,再内化和外化,内外结合”的原则。
笔者认为体验内在性语义观强调客观世界对人类意义形成的基础作用,是符合唯物主义观点的;同时又坚决反对客观主义的、机械外在论的研究方法,批判脱离现实的纯心智内指观,反对形式主义方法,主张心智加体验,客观结合主观的研究路子,这也具有辩证法的思想。
这样对于意义的研究好像走了一个圈子,又回到了重新考虑外部世界的作用,当然这不是在简单重复,而是一种螺旋式的上升。在指称论中语言是用来直接指称客观外界事体的,是单向关系。在语义三角论中,语符、概念/意义、所指物三者关系上也存在一种单向关系,语言符号通过概念/意义指向所指物,这里的概念仅起一种纽带作用,忽视了人类认知对范畴、概念形成所起到的关键作用。而认知语言学认为在现实与语言之间存在“思维、认知”这样一个中介阶段,这好像与语义三角理论有相似之处,其实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若把语义三角图中所表示的Sense顶点向下拉,就大致能得到“现实—认知—语言”(可将Sense视为认知的结果)这样一个顺序。在这个序列中,“认知”这一中介就“彻底割断”了语言与外界的直接联系,因而语言不是直接反映客观外界的,这就更强调了人类的主观认知、想象力在其间所起的主导作用,语义来源于使用者对事体的理解,不可能有独立于认知以外的语义;意义存在于人脑之中,不必像三角论依赖外界找指称,同时三者之间具有双向关系(王寅,1998)。这样,语义不完全依赖客观事实或真值条件,而与人们的经验结构、认知方式、范畴划分、概念框架有密切关系。因此对于人类主观作用的看法,是体验内在论与外在论的根本区别所在。
乔氏排除一切外界干扰因素,研究心智如何作用于语言,认知语言学接受了后半句而否定了前半句,强调以客观世界、人类体验为基础来研究心智如何作用于语言,充分肯定现实对于意义产生、语言形成所具有的基础性作用,两者间具有双向互动关系。可见,语义不仅是一种心理现象,存在于人们头脑中,而且更主要地是一种基于身体经验的心理现象,源于人与客观世界互动的认知。如无客观外界,人们何以能形成范畴、概念和语义?它们自然也就不能仅从语言结构内部来描写。因此,对于经验的实践作用,是体验内在论与结构内在论和心智内在论的根本区别所在。
因此认知语言学派既吸收了内在论的观点,也接纳了外在论中考虑外部世界因素的观点,从而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基于体验的内在论意义观,这也与认知语言学的体验哲学基础和体验性心智观的心理学基础相一致,也就是上文所说的两个过程缺一不可,“内外结合”的原则。
我们认为:必须从现实和认知两方面来考察语义,前者为后者的物质基础,后者是对前者的心理加工,意义须基于人的体验、以ICM为参照点,依赖人的认知能力,语义的形成过程就是范畴化和概念化的过程,范畴化和概念化又是基于身体经验的,也是认知的过程,认知又与人类的经验、范畴、概念、知识、推理等密切相关,只有运用这种互相依存的模式才能真正解释语义的性质。因此语义学的最终目的就是阐述范畴过程、概念框架、认知方式、推理过程、隐喻机制等,以及语言形式是如何反映它们的。语义必须按照基于体验的心理现象来描写,语义是人类通过自己的身体和大脑与客观世界互动的结果,意义与形式是不可分离的,这样在认知语言学的框架中,象似性辩证说也就顺理成章了。这里的象似性不仅仅是指语言形式直接像镜子一样反映客观外界的事体,而更强调语言形式反映了人们对世界的认知方式,与人类的经验结构、思维规律、概念框架对应,其间是有理可据的,为动因所驱使,“任意性支配说”与认知语言学的基本观点是相违背的。
如果你对这篇内容有疑问,欢迎到本站社区发帖提问 参与讨论,获取更多帮助,或者扫码二维码加入 Web 技术交流群。
绑定邮箱获取回复消息
由于您还没有绑定你的真实邮箱,如果其他用户或者作者回复了您的评论,将不能在第一时间通知您!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