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介
- 翻译说明
- 关于作者
- 第三版前言
- 第二版前言
- 第二版说明
- 前言
- 序言
- 第一章 现实的建议
- 第二章 上述方案背后的原则之普遍化
- 第三章 政府垄断铸币的起源
- 第四章 政府的垄断权一直在被滥用
- 第五章法币的神秘色彩
- 第六章 关于格雷欣法则的错误认识
- 第七章 并行货币及贸易性铸币的有限经验
- 第八章 让私人发行的货币流通起来
- 第九 章发行不同货币的银行间的竞争
- 第十章 关于货币定义的一些题外话
- 第十一章 控制一种竞争性货币的价值的可能性
- 第十二章 公众将选择哪类货币?
- 第十三章 货币的哪种价值?
- 第十四章 货币数量论对于我们讨论的情形没有用处
- 第十五章 通货供应的可欲反应
- 第十六章 自由银行业
- 第十七章 不再会有一般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
- 第十八章 货币政策既不是可欲的、也是不可能的
- 第十九章 比固定汇率更好的纪律
- 第二十章 应否会存在分立 的通货区?
- 第二十一章 对于政府财政与开支的影响
- 第二十二章 转轨的问题
- 第二十三章 防范国家
- 第二十四章 长远前景
- 第二十五章 结语
- 讨论题
- 1950年到1975年纸币贬值情况简表
- 货币的选择:终结通货膨胀之道 ①
- 通往一种自由市场的货币体系 ①
- 未来的价值单位 ①
- 货币的市场本位 ①
第十九章 比固定汇率更好的纪律
那些了解我的一贯立场的读者可能会觉得,我现在的看法跟以前的看法有冲突,甚至完全相反,因为过去四十多年来,我一贯支持各国货币间实行固定汇率,我一直批评浮动的外汇汇率制度①,甚至在那些跟我一同捍卫自由市场的朋友们转而支持浮动汇率体制的时候,我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其实,这两者当然并不冲突。从两个方面看,我现在提出的建议,正是对决定着我以前的立场的那些问题深入思考的结果。
首先,我一直认为,一国为了矫正某一商品的供应量或需求量之变动而将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结构作为一个整体相对于其他国家的价格结构予以提升或压低,是完全不适当的。人们之所以错误地认为有必要这样做,主要是因为人们可以获得有关一国内价格总体变动的指数,这种统计信息给人一种误导性印象,以为—种通货的“国内价值”本身,相对于其他通货的价值是可以改变的,为此所需要的主要就是改变具体商品在相关各国的价格之间的关系。即使确实有改变各国总体价格间的关系的必要性,这也只是国际货币体系不完善所带来的人为的、不可欲的后果,这种后果乃是以沉淀货币为上层建筑的金本位制所造成的。我们将在下一节中深入探讨这些问题。
取消对于官方通货的保护,让其接受竞争考验
其次,我一直认为,固定汇率是必要的,其理由跟我现在为通货的自由市场呼吁的理由一样,也即,需要对发行货币的机构施加某种最不可少的纪律或约束。当时,不光是我本人,显然还有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如果货币的供应者被剥夺了可以庇护自己发行的货币不受竞争性货币之挑战的权力,则可以形成一种更为有效的纪律。
强制维持可以按固定比率用本国货币兑换黄金或其他货币的规定,过去曾提供了唯一的纪律,有效地防止货币当局屈服于不断有人提出的获得廉价货币的要求。金本位制,固定汇率,或其他形式的按固定比率强制转换的机制,没有别的目的,唯一的目的就是对货币发行者施加这样一种纪律,透过使其管理自动化,而剥夺管理当局随意改变货币数量的权力。事实证明,这样的纪律太软弱了,不足以阻止政府破坏它。然而,尽管通过这些自动控制机制所进行的管理远不是理想的,甚至说不上差强人意,但只要这样管理货币,其结局就要比政府拥有随心所欲的垄断权的任何时期所能取得的成果更加令人满意。除了某种信念——即一个国家不信守自己的负债义务是这个国家的耻辱——之外,没有任何东西能充分地加强货币当局的力量,使之抵御种种要求创造廉价货币的压力。我从来都不敢否认,一个明智的、独立于政治的货币当局,会比它被迫为了维护该种货币与黄金或其他通货的固定的兑换比率而制订政策时做得更好。但我看不到货币当局在现实世界上实现其良好意图的任何希望。
甚至比黄金——“摇摆不定的锚货币”——还好
到了今天,我们当然都应当普遍地知道,一种能够赎回黄金(或其他通货)的通货的价值,不是来自于那些黄金的价值,而只能通过对通货数量的管理而与黄金保持相同的价值。这种迷信逐渐地消失了,但是,即使在金本位制下,说通货的价值是由它所包含的黄金的其他用途的价值(或者说由它的生产成本)所决定的,也不比说黄金的价值是由它所能兑换的通货的价值所决定的更正确(或许更不正确)。从历史上看,能够在较长时间内保持其价值的货币,确实都是金属铸币(或者能够兑换成金属——黄金或白银——的货币);政府甚至会迟早降低金属货币的成色,因此,我们所见到过的所有的纸币也就更为糟糕了。大多数人因而现在相信,唯一的解决办法是重新回到某种金属(或其他商品)本位制。然而,一种金属货币仍然会面临政府欺诈的风险,不仅如此,即使它表现得最好的时候,作为一种货币,它也不如我们提出的竞争性机构所发行的钞票更健全,这些机构的整个生意端赖于它向公众提供一种令公众乐于持有的货币。尽管黄金是一只锚——而且是一只比交由政府随意处置的货币都要好的锚——但它也是一只摇摆得很厉害的锚。如果大多数国家竭力要摆脱本国的金本位制,它当然就无法承受这种压力。不仅仅是黄金不足的问题。某种国际性的金本位制在今天只能意味着,少数国家维持某种真正的金本位制,而其他国家则通过某种黄金兑换本位制依附于这些国家。
竞争提供的货币比政府提供的更好
我相信,我们建议的制度可以比黄金所能做到的要好得多。政府不可能比黄金做得更好。但自由企业,即那些从提供健全货币的竞争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机构,毫无疑问能够比黄金做得更好。在这种制度下,我们也不需要用复杂的、成本高昂的兑换规定来阻止货币供应,而这些规定却是确保金本位制之自动运转所必需的,这一点就使得我们建议的制度看起来至少比某种商品准备本位制更为切实可行,尽管后者在理想状态下似乎更为适宜。对于这样一种商品本位制来说,储备范围广泛的各种原材料及其他充做本位的商品,是一种非常诱人的、切实有效的设想,它能确保通货按固定比率赎回这些商品,从而保证该通货的稳定性。但这些储备的成本非常高昂,因而仅仅储备很小一组商品才比较可行,而这会削弱建议实行的商品本位制的价值。②但采取这样的预防性措施以迫使货币发行者管理其货币数量的做法,只有在它的利益在于将其货币的价值提髙或降低到本位之上或之下的时候,才是必要的或可欲的。可赎回性是施加给一个垄断者的必要的保障机制,但对于竞争性的货币供应者来说,这却是不必要的,因为如果它所提供的货币对用户的好处还达不到其他货币的好处,那它就不可能继续在这个行业呆下去。
政府对货币的垄断是不必要的
也就是在若干年以前,即1960年,我本人还曾论证说,即使我们有可能剥夺政府对于货币政策的控制权,那也不仅是不可行的,甚至可能是不可取的③。这种看法当然是基于大家普遍默认的一个假设:在每个国家,都只须存在一种统一的货币。我当时根本没有想到在一个给定的国家或区域内多种通货竞争的可行性。如果只允许存在一种货币,则将其发行的垄断权掌握在政府手中可能是正确的。几种货币同时流通,有时可能确实有那么一点点不方便,但对其后果的仔细分析却表明,其优势可能远远大于它们让人在比较价格时的不方便,尽管人们对新局面的不熟悉,可能使这种不方便比其应有的要大一些。
自愿接受的纸币与强制的纸币间的区分
虽然全部的历史经验似乎都证明了,大多数人对于纸币的不信任乃是正常的,但实际上,这种不信任基本上是冲着政府发行的货币而来的。人们频繁地使用不兑现纸币(fiatmoney),仿佛所有的纸币都是这类货色,其实,这个词所指的只是根据当局专断的命令或其他法案而进入流通的那些货币。这种仅仅因为人们受到强制而不得不接受因而流通起来的货币,是完全不同于那些因为人们相信其发行者会保持其稳定因而逐渐接受的货币的。因而,被人自愿接受的纸币,不应当蒙受政府带给纸币的那种恶名。
货币之所以有价值,因为人们知道它是稀缺的,也只有在稀缺时,它就有价值,他人正是因此才有可能以其现有价值接受它。任何货币,如果人们仅仅因为相信其发行者会保持其稀缺性而自愿地使用,仅仅因为发行者已经证明了他们值得人们信赖因而被人们乐于持有,这种货币就会由于其价值稳定而越来越被人们广泛接受。人们将会知道,持有这种货币的风险小于他们持有其他一些他们并不掌握其具体信息的物品的风险。他们持有这种货币的意愿,取决于人们对于其他人可能会在某种他大致了解的价格幅度内接受该货币的预期,因为这些人也知道对方具有同样的预期,如此类推。这种状况会无穷无尽地持续下去,甚至会趋向于使预期本身越来越稳定,因为,得到确认的预期能增加人们的信赖感。
有些人显然觉得很难相信,一种纯粹的符号性货币,没有给予其持有者以可以要求赎回某种具有内在价值(等于其现价)的东西的法律权利,也能被人在一定时间内普遍地接受或保有其价值。他们似乎忘记了,在过去40多年中,在整个西方世界,除了这种不可赎回的名目货币之外,我们没有任何货币。我们一直以来不得不使用的形形色色的纸币,一度也曾经维持着其价值,而之所以出现缓慢贬值的过程,不是因为人们觉得它们无法最终赎回,而仅仅是因为,被授权在一个国家内仅发行一种货币的垄断性机构没有能够将其发行量限制在某个适当的水平上。但在英镑钞票上印上一句话,说“我承诺见票即向持有者支付一磅的物品”或者任何数量的物品,并由其总出纳代英格兰银行行长及银行本身签字认可,其意思当然不过是说,他们承诺将这张钞票兑换成其他纸币。
这些机构或政府完全有权通过将其发行的部分钞票兑换成其他钞票或证券,而随意调整其发行的货币的流通总量。这种赎回只是调整掌握在公众手中的货币数量的一种方法而已,而只要公众的看法不受某些似是而非的理论的误导,就总是能够清楚地看清事实的真相,比如有人就说过,“[美钞]的价值会随着政府随意扩大或缩小其发行量而变化” ④。
历史当然不支持下面的看法:就这方面而言,政府只能从过量发行中获益,所以,它比私人发钞行更值得信赖;其实,私人货币发行商的整个生意,端赖它不滥用人们的这种信赖。难道真的有人相信,在西方工业化国家,在经历了过去半个世纪的痛苦之后,人们对以政府为依托的货币的价值的信赖,髙于对私人机构发行的货币的信赖?我们已经淸楚地看到,这些私人机构的整个生意完全取决于其是否能够发行一种健全的货币。
①我的立场的第一次完整表述见我于1937年在日内瓦的讲座《货币民族主义与国际稳定》(Afon^iaryNationalismandInternationalStability)[27]。它由几篇
讲稿组成,写得很匆忙、很糟糕,尽管对于这个问題,我早年曾深入思考过,可惜写作之时我正忙于其他研究。我一直相信,它包含着一些驳斥各国间货币汇率浮动的重要论证,但却始终没有得到充分的回应,不过对此我倒并不惊奇,因为很少有人读过它。——原注
②参见Friedman [19]。 原注
③Hayek [29],p.327及以后各页。一原注
④W.Bagehot[3],p.12. 原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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