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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架构可以 学而时习 的部分

发布于 2024-12-15 22:42:29 字数 997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0

称象的方法是可以传授与实作的,我们称之为“技术”。就传授来说,授业者可以分解步骤、讲述原理并总结经验与诀窍;求学者可以亦步亦趋地跟随,先得其形实,再究其质底。就实作而言,实作者可以在技术的实践活动中有所变化,若这种变化是有了质的区别,我们就称之为“新技术”了。但即使新旧技术存在质的区别,其目的却没有变化:实现相同的目标,或解决一样的问题。

然而这样教来学去的,抑或是有所发扬的,都只是技术而非技艺。技艺本身是与“人”相关的,它讨论的是人对技术的精通,而非技术本身。前者是量的问题,后者是质的界定。关于技艺的观点,应用到个体或群体都是合适的。例如杂技,学徒们是把套路当成技术来学来练的,如果有了一定的熟练度,便可以称之为技艺有成了。无论一个人的技艺与一个团队的技艺,都是讨论他们在某个技法/技术/套路上的熟练度的。

架构的确首先是一种实作的技术。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的确是在工程实践过程中产生了架构这一角色并承载了属于它的需求。这也是架构过程的“形成论与组成论”两个观点的真正出处。对于一个既存的架构,实作者认为它是源自于一个形成的过程,所以得到前一种观点,即架构的出处在于这些阶段的组合;而当实作者认为架构表达的是系统映像的具体内容时,便会得到后一种观点,即架构的落足在于这些内容的组成。

我们的确可以传授架构技术,并进一步地讨论架构的技艺问题。并且,无论是在架构活动中发生了质的还是量的变化,我们都可以归结于新技术的产生,或实践者的技艺日趋娴熟。然而,我们应该关注到这一活动的本质:无论是前者亦或后者,都是将架构作为一个死物,并试图通过模仿来复制一个新的架构。

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有效的方法。但正如我对艺术的评价一样:艺术是不可能被“生产”出来的,生产出来的叫“艺术品”。通过复制的方法得到的架构失去了在形成论中的精髓,即映射与约束;也失去了组成论中的精髓,即关系与通信。即使我们通过某种过程将这些“精髓”凝集在一个架构模式(以及由此而来的架构方法)之中,我们也失去了最原始的架构者的思想过程,例如我一直追寻的问题是:曹冲是如何想到了称象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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