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介
- 翻译说明
- 关于作者
- 第三版前言
- 第二版前言
- 第二版说明
- 前言
- 序言
- 第一章 现实的建议
- 第二章 上述方案背后的原则之普遍化
- 第三章 政府垄断铸币的起源
- 第四章 政府的垄断权一直在被滥用
- 第五章法币的神秘色彩
- 第六章 关于格雷欣法则的错误认识
- 第七章 并行货币及贸易性铸币的有限经验
- 第八章 让私人发行的货币流通起来
- 第九 章发行不同货币的银行间的竞争
- 第十章 关于货币定义的一些题外话
- 第十一章 控制一种竞争性货币的价值的可能性
- 第十二章 公众将选择哪类货币?
- 第十三章 货币的哪种价值?
- 第十四章 货币数量论对于我们讨论的情形没有用处
- 第十五章 通货供应的可欲反应
- 第十六章 自由银行业
- 第十七章 不再会有一般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
- 第十八章 货币政策既不是可欲的、也是不可能的
- 第十九章 比固定汇率更好的纪律
- 第二十章 应否会存在分立 的通货区?
- 第二十一章 对于政府财政与开支的影响
- 第二十二章 转轨的问题
- 第二十三章 防范国家
- 第二十四章 长远前景
- 第二十五章 结语
- 讨论题
- 1950年到1975年纸币贬值情况简表
- 货币的选择:终结通货膨胀之道 ①
- 通往一种自由市场的货币体系 ①
- 未来的价值单位 ①
- 货币的市场本位 ①
第六章 关于格雷欣法则的错误认识
因为劣币有驱逐良币的趋势所以需要政府来垄断货币发行,这是对所谓的“格雷欣法则”的误解。杰出的经济学家W.S.杰文斯(W.S.Jevons)曾以下面的话强调过这一法则:良币不可能驱逐劣币恰恰证明了这一法则。他提出这一点时,确实是为了反驳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提出的一个建议,这个建议是,放开黄金铸币市场,允许自由竞争;在他那个时代,人们所能想到的不同的货币,也就是金币和银币。杰文斯曾经在一个矿场当过化验师,正是这段经历促使他研究起经济学,他并没有认真地考虑是否有可能出现其他类型的货币。尽管如此,他对于斯宾塞的说法大为恼怒,他是这样描述斯宾塞的建议的:
既然我们信赖杂货店老板卖给我们的茶叶的分量,我们也相信面包店主卖给我们的面包的分量,那我们也可以信赖希顿父子公司(HeatonandSons)或伯明翰的其他企业也会根据其风险、利润来供应我们沙弗林与先令。①
他对这个建议的气愤导致他直截了当地宣称:在他看来,一般而言,“没有任何东西比货币更不适宜于交给企业进行竞争的了”。 ②
这也许是相当典型的看法,即使是赫伯特•斯宾塞当时所考虑的,也不过是允许私人企业出产跟政府发行的货币相同之货币,即金币和银币。他似乎认为,这是人们可以合情合理地设想到的唯一的一种货币,因此,政府发行的货币与私人发行的货币之间必须保持一种固定的兑换率(即如果重量与成色相同的情况下为1:1)。事实上,在那种情况下,只要有任何货币生产商供应劣质的货币,格雷欣法则就会发挥作用。显然,这就是杰文斯所设想的情况,因为他是依据下面的理由来反驳斯宾塞的建议的:
在其他商品的市场中,每个人都受利己之心的驱使而选择质量好的东西而拒绝质量低劣的东西,但在货币市场上,结局却有可能是,每个人反常地保留劣币而放弃良币。③
杰文斯跟很多经济学家一样,似乎忽视了下面一点——或者认为这一点无足轻重:格雷欣法则只适用于由法律强制规定几种不同的货币之间维持一个固定的兑换率之时④。如果法律强制要求两种货币在偿付债务时可以完全互相替换,并强迫债权人接受黄金含量较低的铸币而无法得到黄金含量较高的铸币,债务人当然乐意用前者偿付,并发现,把后者留给自己更有利。
但如果兑换率是可变的,则质量低劣的货币就只能得到较低估值,尤其是它的价值如果还会继续下跌,则人们会立刻脱手。这个淘汰过程会一直进行下去,最后会在不同机构发行的货币之间产生出一种最佳货币,这种货币会驱逐人们发现使用不便或没有价值的货币⑤事实上,在通货膨胀迅速加剧的时候,具有更稳定价值的所有东西,从土豆到雪茄,从白兰地到鸡蛋,还有美元之类的外国货币,都会被越来越多地作为货币使用,⑥于是,到了德国通货膨胀结束的时候,人们断言,格雷欣法则错了。其实应该是相反。这个法则并没有错,但只有在强制规定不同种类的货币间的兑换比率维持固定不变时才有效。
①W.S*ievons[34],p.65,是在反驳Herb«ttSpencer[57]。原注
②Jevona,同上,p.65。我们可以在S. J.Loyd(后来的Overatone爵士)写于1837年的著作[38],p*49中,看到应当将银行业和钞票发行排除在普遍适应的自由竞争之外的早期的典型论证:“竞争带给社会的一般好处是,它能刺潋生产商的发明创造和尽心尽力,因而确保他们以最低价格向公众提供最好的商品品种和数量,而生产商方面所犯的一切错误和失误,其后果都由他们自己承担,而不会落到公众头上。但涉及到纸市,公众的利益就完全与此不同了。必须致力于通过固定的法则来使其数量保持稳定,而在这一问埋上任何一个错误或失误,其后果都不是降临在发行商头上,而在很大程度上得由公众来承受。”显然,这位作者只考虑到了不同机构发行同一种货币的可能性,而没有考虑到几种不同的货币彼此竞争的可能性。——原注
③Jevww,同上,p.82。Jevcms的话实在大错特锚,从字面意义上看,格雷欣法則当然是通过人们放弃劣币、保留良币以备他用而发挥作用的。——原注
④参见Hayek [30]和Fetter[17a]。——原注
⑤如果像有些人有时引用的那样,格雷欣认为,良币通常不能驱逐劣币,那他就完全错了,除非我们给他的论断加上一个他可能会隐含的假定:政府强制执行某种固定兑换率。——原注
⑥参见Bresciani-Tummi [7],p.174:“在人们对本国货币极不信任的环境中,
格雷欣法则的原则会類倒过来,良币将驱逐劣币,后者的价值会持续地贬低。”但即使是他也没有指出,决定性的区别,并不是“极不信任”,而是政府是否能够有效地强制执行固定兑换率。——原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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