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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客观主义语义观与非客观主义语义观

发布于 2023-04-06 12:00:02 字数 7973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0

一、客观主义与非客观主义(见第二章第一节第二条)

二、客观主义与形式主义

客观主义论者片面地主张,人类心智中的认识世界与外部的真实世界是客观的镜像反映关系,认为两种世界之间具有同构性,主观是不理性的,想象能力和隐喻思维是靠不住的,人们可能会因个人爱好或文化差异而出错,这就决定了要对心智和思维采用符号运算、形式化的研究方法。他们认为:真实世界由实体构成,实体具有自身特征,实体之间也具有一定关系,因而,世界上客观地存在着一个模型,应将其设计或总结出来,人们据此就能理解现实世界、掌握概念框架,获得语义系统。形式主义者所用的模型,是一种客观模型,它适合表示实体的内在特性和固定关系。许多著名的哲学家、数学家、逻辑学家、语言学家、心理学家和计算机科学家都在致力于建立这样的模型。

真实世界的真理被描写成“满足”客观状态的模型,可通过集论来描写,能反映出真实世界的集论模型被处理成好像其就是世界本身一样,模型中的抽象数学表达式可反映出外部世界的特征和关系。形式语言中的符号本身没有意义,其意义可通过与集论模型中成员和其间关系来实现。可将其总结成下一图表:真实世界由集论来建构,获得集论模型,它可解释符号使其获得意义,这样,就可用集论模型来描述形式符号的意义。

图 8.1

这种形式化理论是沿着Frege的客观主义思想发展而成的。在他的影响下,英美分析哲学(中心任务是研究语言),包括:形式主义哲学和日常语言哲学,就着力对所谓普遍的、脱离身体的系统意义(Sense)、命题、功能进行形式分析,哲学主要分析脱离身体和主观的意义、指称、真值条件和由命题构成的知识等。

形式主义理论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到20世纪50—70年代以乔氏为代表的转换生成学派以上述理论为基础,试图揭示自然语言句法结构的数学特征,大力倡导运用形式主义方法来演算句法与语义在转换和生成过程中的规律(参见第一章第二节第四条c点)。美国逻辑学家Montague认为:自然语言与形式语言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都可以作精确的数学描述,而且两者有着同样的规律,可统一在一个“通用语法”的模式中,从而建立了著名的蒙塔古语法,运用逻辑方法成功地构造出英语的部分语句系统,详细描写了自然语言的形式特征,将语言形式化研究推向了一个新阶段。

但是认知语言学派指出,语言哲学从Frege一开始就起了个坏头,他在研究心智和思维时否定主观性,着力论述其所具有的客观性、绝对性、固定性,认知语言学派的观点是与其背道而驰的(L & J,1999:468)。其实,马克思早在1844年就指出了人们在认识世界过程中主体的作用,将这种观点表述为“人化的自然界”。他(1844/1979:126)指出:

任何一个对象对于我的意义,都以我的感觉所及的程度为限。……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只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

人的感觉所及的程度是有差异的,因此人化的自然界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也是有差异的,思维、意义也就不可能具有客观性、绝对性和固定性。

认知学派认为客观模型虽可解释人类的部分智能,在人文科学中可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不能解释自然语言中的大部分情况。因为现实世界是由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来认识的,其间必然要涉及人的认知方式,包括体验过程、想象能力、隐喻转喻思维等主观因素,理解也需要经验、心智、想象,因此心智和思维具有主观性、动态性、可变性、模糊性等特征。人类对范畴的划分会因这些主观因素而有差异,在认知世界和划分范畴时必须遵循“经济原则”,这种认知经济原则和语言经济原则必然要导致范畴和意义的模糊性。

可见,客观主义理论虽有其可取之处,但并不能准确地描写现实世界的真实面貌,不能为我们提供一个准确可靠的研究范式,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语言研究中的意义问题。将形式主义与计算机结合起来研究语义、模拟心智也必然要面临许多困境,因为计算机没有像人一样的身体,也缺乏人的心智,想象力更无从谈起,因此它绝不可能完全代替人的思维。因而,认知语言学家认为“Language is shaped by cognition.”(Sweetser,1990:6),坚决反对用客观主义和形式主义的方法来研究心智、思维、语言和意义。

形式主义者为弥补客观主义的缺陷曾作了尝试,意图将一系列本体隐喻和结构隐喻系统地进行一致性扩展,努力使得推理前后一致,避免矛盾。但人们的思维是千变万化的,因人而异,因地而变,同一人也会因时地场景的不同而有变化,而且不可能总是一致性地进行扩展。把在某些特殊情景中得到的单一客观模型,扩展到所有情景中去,犹如杯水车薪。某人在一方面作出的某种解释,不可能显现一切,必然会隐藏许多其他内容,因此推理和语义与人类的知识密切相关。主张百科式分析方法,一方面否定了形式主义者所作出的新尝试,同时也解释了在概念系统中为什么对某一概念会产生出前后矛盾隐喻的现象。用客观模型、真值条件、语义成分、隐喻的一致性扩展形式等就试图将意义解释清楚,使人总有天方夜谭之感。

三、客观主义语义学与非客观主义语义学(参见第一章第二节)

(一)客观主义语义学

由于客观主义论者持有上述观点,研究意义时也极力排除主观因素,将意义基本上视为词与世界的关系,即语言形式与其所指的物体或事态的关系(Sweetser,1990:1)。他们否定感知与认识在语义解释中的作用,否定体验哲学中的基本原则:心智的体验性、思维的隐喻性,认为人的体验、认知、想象力以及隐喻不具有客观性和固定性,对真理的解释没什么作用,将其排除在语义学研究范围之外。

他们还认为意义具有组合性,上一层的意义是由下一层的意义简单组合而成,整个句义完全依赖于其组成部分的意义和组合方式,提出了意义的积木理论:将世界视为由积木构成,字词对应于积木,句子就由这些积木组成,写下的词句被视为物体,可像积木一样组建起来,词由词素组成,句子由词和短语组成,篇章由句子组成。句子成分之间的各种关系,取决于建筑构块(Building Block)的结构及其内在特性。名称选出物体,作谓项,谓词选出特性和关系(一元谓词表达事体的内在特征,多元谓词表达事体间的关系),这样命题和句子就与客观世界之间建立了联系。意义的固定性和组合性,就只能通过集论来定义,语义形式化也就应运而生(参见第二条)。

语义外延法就是这一思路的主要产物,它是语义研究的一种特殊方法:客观主义语义学(简称为客观语义学),包括:认知主义的客观语义学(Cognitivist Objectivist Semantics)和非认知主义的客观语义学(Noncognitivist Objectivist Semantics)。前者强调语言通过人的认知(或认知的结果[Sense])能镜像般地客观如实地反映外界实体和范畴,包括真值对应论和真值条件论。后者指语言不需借助Sense可直接对应于外界实体和范畴,如所指论。

图 8.2

真值对应论(the Correspondence Theory of Truth)认为有一个独立于人的存在而存在的客观外在世界,语义是客观世界的内在表征,来自与所指的客观范畴密切对应的关系,因而注重描述语句与环境是如何匹配的。该理论认为真值在于符号与事态之间的对应,因此一个语句(主要是陈述句)的真值,取决于该语句所表达的命题是否与外部世界相吻合,它是独立于人的心智、大脑和身体的。如果语句命题与客观事实相匹配、相对应或相符就是“真”,否则就是“假”,句子是真是假构成了句子的真值(Truth Value)。也就是说,只有当人们理解了的一个语句表达与他们所理解的客观事实对应一致时,人们才认为该句在这个环境中是真的,否则为假。例如:在“Grass is green.”中,grass命名了世界中的物质,green是一元谓词,表明物质的内在特征,如果green这一特征内在于grass类的物质,那么句子“Grass is green.”就与外界的物质和特征对应,这个句子就有真值。真值对应论始于Frege,这是他所认为的“一切意义和思维与身体分离,具有形式主义特征”这一观点的产物。

塔尔斯基(Tarski)、戴维森(Davidson)等哲学家和逻辑学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真值条件论(the Theory of Truth Conditions),他们也接受了真值对应论的部分观点,将语句命题与客观事实相符视为“真”,与之不符就视为“假”,并用“映射”代替“对应”,认为语言成分是映射到“客观世界”之上的:名称被映射到了事体之上,谓词被映射到事体间的关系之上,如在“Snow is white.”中,被称作“snow”的概念映射到现实世界中的“雪”之上,其与“being white”的概念共现的方式就映射出了现实世界中“雪”和“白”的共现方式。通过这些映射的合成,句子最终就被映射到真值之上。但他们更强调“真值条件”,句子的真值条件就是决定句子真假所依赖的客观事实。句子的客观意义是由使得该句成真或成假的客观条件所决定的,若能确定所述话语赖以成真或成假的条件,也就能理解句子的意义。由于该理论采用了形式主义的方式来描写意义,因此又叫形式语义学,并为现代形式语义学奠定了理论基础。

由于语义研究中的客观主义与形式主义有互为依存的关系,因此客观语义学有时又被叫做形式语义学(Formal Semantics) ,但在传统上一般将真值条件语义学称为形式语义学,这在认知语义学之前是语义学研究的主要方法之一。Saeed(1997:268)将形式语义学定义为:以外延论为语义研究的基础,将逻辑学运用于语义分析的理论学派的总称,包括真值条件语义学、模型论语义学、可能世界语义学、蒙塔古语义学,它们在本质上都属于客观主义,强调语义描写时应避免受主观因素的干扰,并认为语义与任何种类的概念形成和认知处理过程无关。

近年来,形式语义学取得了很大的新发展,形成了很多新思路,如:二阶逻辑(Second-order Logic)、类型论(Type Theory)、模态逻辑(Modal Logic)、时态逻辑(Temporal Logic)、博弈论语义学(Game-theoretic Semantics)、范畴语法(Categorical Grammars)、灵活的范畴语法(Flexible Categorical Grammar)、文本更新语义学(File Change Semantics)、篇章表述理论(Discourse Representation Theory)、动态蒙塔古语法(Dynamic Montague Grammar)、境况语义学(Situation Semantics)、自然语言理解标记演绎系统(Labelled Deductive Systems for Natural Language Understanding)、类型—逻辑语法(Type-logical Grammar)等,因此,当今的形式语义学研究的内容要比Tarski的形式语义学广泛得多。

(二)非客观主义语义学:认知语义学

认知语义学坚决反对客观主义的语义观,强调语义的体验性、主观性、互动性,认为语义一方面来源于身体经验,是主客体之间互相作用的产物,与客观的现实世界、人们的生理特征、神经系统密切相关,概念与感知具有类比相似性(Perception and conception can be regarded as analogous);但另一方面语义是基于人类认知与概念结构的,与人的主观因素不可分离,是人们通过相互理解而达成的共识,具有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 。

例如,从神经生理学角度看,颜色不是物质的内在特征,而受约于颜色锥体、神经回路、波长、光线环境等因素。而且颜色词的形成还与人们对外部现实的感知、社会文化、交际需要密切相关,因此颜色具有多元互动特征。这一观点显然比真值对应论(参见上文Grass is green.)只强调某一层次的描述更具有解释力。因此,语义既具有客观性,又具有主观性。Langacker(2000:203)指出:

There is no such thing as a neutral,disembodied,omniscient,or uninvolved observer.An observer's experience is enabled,shaped,and ineluctably constrained by its biological endowment and developmental history(the products — phylogenetic and ontogenetic — of interaction with a structured environment).(不存在什么中立的、与身体分离的、无所不知的、与个人不相牵连的观察者。一个观察者经验的形成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生物特征和进化史的约束,这是种系发生学和个体发生学的结果,是与结构性环境互动的产物。)

可见,意义不具有分离性、客观性、固定性(rigidly fixed)、绝对性等特征,用形式化的研究方法也必将会走进死胡同,至多只有局部解释力。

我们知道,认知语言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现实—认知—语言”,这其中同样包含着认知学派的语义观。人们在体验的基础上形成范畴,概念与范畴对应,意义等同于概念。从“现实—认知”第一个过程可见,意义也是来自于人们对客观外界的体验和认知,是对物质活动的内化。当然了,人类初民所形成的认识和意义主要是为了满足其生存需要,以保持与外部世界的适应和平衡,同时认知和意义也必然要受到现实的制约,如以树筑巢而居的古人又怎能体会到当今高楼大厦的安逸与舒适;尽情享受牛排大餐的现代人根本不会感受到狩猎无获的忧虑和不安;大砍林木为营造生存空间的原始初民自然不会意识到,也不需要意识到保护森林和退耕还林的重要性;同样对于动物保护、环境污染、股票涨跌、数码设备、一国两制等也只能是现代人思维的产物。可见,意义决不能脱离现实生活,不可能是先验的、天赋的。唯物主义者坚决主张意识来源于实践,感觉和表象是基于对外物的模写和认知加工,这就正确地解释了意义与现实之间有着唇齿相依的必然关系,说明了客观世界对于意义所具有的决定性作用。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意义与其所指称对象不是一回事,人们对事物或动作感知和体验,对其形成一定的认识后,就将其内化为一种心智现象,形成概念和意义(可能是多个概念的整合),然后才有可能用一个相应的词语将其暂时固定下来。如果没有对客观外界的理解,又何以能赋物以义,给它确定一个合适的名称呢?即使退一步说,命名是约定俗成的,这里还有一个如何约定,怎样俗成的问题,对名称的选择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心智过程,这里仍然存在一个“理解和认知”的环节。因此指称论直接将事物与名称等同起来而忽视人类在其间的认知,这是其致命的缺陷。有了这个“认知”的内化环节,也就能很好地解释同一个事物即使在同一个语言社团中为什么可能会有不同名称这一现象了。

否定“从现实到认知”这第一个内化过程,简单地将事物与名称等同起来,混淆两者之间的差异,这必然会使指称论陷入困境。

认知语言学还强调第二个过程:“从认知到语言”,即指人类在有了语言之后,就自然会将头脑中所形成的意义用语言符号固定下来,因为意义是不可能赤裸裸地存在的,它必须借助语言符号外化为感性存在物,才能实现人类之间的交际,此时也就将意义和语言统一了起来。用语言符号表达的意义就叫做“语义”,因此我们主张区别“意义”和“语义”(详见第三章第一节)。

“现实—认知—语言”是两个过程的统一,是内化和外化的结合,是人类认识世界、获取知识、形成语言的辩证统一的过程,强调其中任何一个过程而忽视另一过程都是片面的,不可避免地会使语义理论陷入困境。观念论、证实论、真值论等只强调了第一个过程的客观性,将意义视为外界在内心的镜像反映,须到外界去证实,但忽视了认知主体的主观性,这就难以解释人类认识的不同和语言的差异,不能自圆其说。但功用论、行为论等又过分强调第二过程——外化作用,只注意到意义在语言实际使用中的情况(仅论述其使用功能),或将意义等同于可以观察得到的外化了的言语行为,这两种理论误将用法和行为本身当成意义,这也有所偏妥,同样也犯了“瞎子摸象”的毛病,也就无法正确地解释意义形成的机制,全面阐释意义理论。而认知语义观将两个过程紧密结合,先内化后外化,两者有机统一,从而科学地解释了语言的认识规律。

在“内化与外化”两个过程结合的同时,认知学者必然就要兼顾主客观互动的哲学观。体验哲学认为意义是一种基于体验的心理现象,是主体与客体互相作用的结果,与人们的想象、理解密切相关,取决于人们的经验、价值、感情,这也就决定了意义必须要从体验与认知这两个方面来加以系统研究。而且语义研究不能走形式化的道路,应通过原型范畴理论、认知模型、意象图式、隐喻机制、概念整合、背景知识等来做统一描写,这就确定了认知语义学的基本原则。在原型范畴中,范畴的中心一般说来是比较确定的,中心意义通过隐喻、转喻等方式不断向边缘扩展,意义就会发生变化,在范畴边缘可能会与另一个范畴边缘有部分重叠现象。可见,一个范畴的意义不是像客观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固定不变的(参见第二、三章)。

认知语义学还强调隐喻是一种具有想象力的推理,在我们理解现实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它存在于我们的思维、概念、语言之中,对于我们理解经验、建构概念框架和语义系统、解释意义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相似性是产生隐喻的基础,另一方面隐喻还可产生新义、创造相似性,可用来定义新的现实(L & J,1980:211)。这也解释了语言中为什么会有假想性词语,它们虽是虚构的,却大都是现实的隐喻,是以现实为基础通过隐喻而形成的。

因此,感知体验、原型范畴、认知模型、意象图式、隐喻机制等将有助于最终解释人类语义范畴的形成过程(参见第五、六章),可对意义问题做出一个更为圆满的答复,为语义理论做出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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