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反义同词现象
ECM还可用来解释语言中的反义同词(又叫:一词两反义Ambivalent Word)现象。英语和汉语都存在这种现象,如英语中的overlook(检查,监督;看漏、忽视)、fireman(烧火工人;消防队员)、sanction(批准,授权,支持;制裁,禁止船出入港口)等。其实从认知角度来看,一个词中两个相反的意义之间还是紧密相关的,如overlook是由“over+look”构成的,“在上面看”就有两种可能:
(1)居高临下就可能看得全面,不免带有“权威”之义,因而就有了“检查、监督”之义;
(2)因居高而不能靠近,不能靠近看也就不一定能看清楚,距离感产生模糊感,有些地方不免会被看漏,也就产生了“忽视”之义。
汉语中也存在这种现象,训诂学中素有“贵贱不嫌同号,美恶不嫌同名”的说法。据王宁(1996:122)统计,汉语中有近百个这样的词,如“乱”有“治”和“乱”的意思;“徂”有“存”与“逝”二义;“藐”有“广”和“小”的意思;“特”有“独特”、“无偶”的意思,又有“配偶”的意思;“乞”既有“给予”的意思,又有“要求”的意思;“副”有“分”与“合”二义;“被”有“覆盖”与“显露”二义;“肆”既为“故”,又为“今”;“韧”既有“柔韧”之义,也有“坚韧”之义;……
第九节在分析词义变化时述及到词义扬升和词义贬降两种现象,一个词义从贬义扬升为褒义,或从褒义贬降为贬义时不是一蹴而就的,其间往往会经过一个两者共存的阶段(Sweetser,1990:9;Langacker,参见Rice,1996:141),这就是说,这些词在某个阶段经过了一个褒贬二义共存的阶段,说明了一词具有两反义还不是一种个别现象。
上述这种情况实际上反映了一个行为过程或事体的两个方面,即图7.1左下的D1 与Dn ,或右下的C1 与Cn ,语言中存在这种反义同词的现象正可用ECM来作出合理的认知解释。我们知道,人们在体验的基础上,认识到同一个事件可包括某些相对固定的要素(包括行为和事体),它们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就能构成一个整体事件域E,其中各要素互为依存,处于对立统一的关系之中,如一个动作会有始末关系、因果关系、施受关系,如果用一个字词来表示这种对立关系时,就产生了一词两反义的现象。
一、始末关系
英语中fireman的意思可为“烧火工人”,也可为“消防队员”,因为这两种人都是与火打交道的,是处理“火”这个动作的“始”与“末”两个端点,同用一个词来表示这两种概念也就有了认知基础。
古汉语的“在”有“始”、“终”二义。如在《尔雅》中“在”就被同时解释成相反的两个意思:一为“在,存也”;一为“在,终也”。我们知道:在者存,终者亡,两个意思差别极大,涉及生死存亡的大问题,两者似乎难以同日而语。但仔细想来,两者也是处于一个连续动作链上的,事物从存在到终结是一个过程的不同阶段,可视为从A1 到An 的过程。无独有偶,汉语中还有一个词“徂”,也兼有“开始、存在”与“逝、过去”二义。从认知角度来说,用同一个词来表示这两个意思正是从上位的生命过程角度看的,而并没有刻意强调这一过程的不同阶段。至于现在人们只用“在”表示“存在”而舍弃“终”的意思,也是一种词义缩小的变化,满足了表达精确的需要。
二、因果关系
这种关系究其原委,也是一个动作过程中的两个阶段,因为做了某事A1 ,就可能会产生某种结果A2 ,这也是一种始末相对的延伸。如古汉语中的“乱”,原来写作“亂”,指左手拿着一团乱丝,右手拿着一种工具对其进行整理,因而就有了“紊乱”和“治理”两个意思,因其乱而产生加工的动作“整理”、“治理”,两个意思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又例如,“废”有“废弃、停止”和“设置”两个相反的意思,其实这两个意思也是顺着一条思路下来的:废弃、停止的结果就是使那个被废弃的东西放在一定的位置,由此而引申出“设置”的意思(赵振铎,2003:218)。其实这也是一种因果关系,“废弃”是原因,其结果就是将其置于一定的位置,因而就有了“设置”的意思。
三、施受关系
同一个动作过程可系有两头,一头系着动作的发出者,即施事者,另一头则系着动作的接受者,即受事者,即图7.1中的BAB关系。施事者和受事者虽处于两者对立状态,但他们又为同一个动作所系联,处于一个统一的过程之中,这也就难怪古汉语中常用一个词来表示施受两义,在训诂学中又常叫“施受同辞”。如“受”字的古字形体( )为上下两手共持一个盛物的器皿,表示一手授予另一手。对于付出者来说就是给予,对于接受者来说就是获得,因此在古汉语中“受”兼有“授予”和“接受”二义。后来将表示前一个意思的“受”加了一个提手旁写成了“授”字,专表“给予”,而“受”只表“接受”。正如杨树达在《积微居小学述林》中所说:“受授本无区别,加手作‘授’,乃造字时恐其惑而为之别白耳。然则施受同辞,盖犹初民之遗习欤!”
又例“贾”兼有“买”和“卖”施受二义。因为交易过程必定要涉及买卖双方,因此“贾”也就用于指这两个意义。“贷”表示“借”,也包括施受两个方面,如《玉篇》:“贷,以物与人更还主也。”在这里“贷”的意思是“借出”。《文工》“尽其家贷於公有司以继之。”这里的“贷”表示“借入”。“赋”在古代可表示“收税”和“发给”两个相反的意思,前者表示“入”,后者表示“出”。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说:“敛之曰赋,班之亦曰赋,经传中常言以物班布与人曰赋。”“保”在先秦两汉时期有“保护”和“受保护、依靠”两个相反的意思。
这里也涉及一个视点问题,从一方来说是“授”、“卖”,对于另一方来说就是“受”、“买”。英语中的sanction既有“批准、支持”的意思,又有“禁止、制裁”的意思,对于一方来说是“同意”,而对于另一方来说则可能是“禁止”。
四、美恶同辞
顺着“始末”、“施受”这一思路继续延伸下去,我们也就能很好地理解同一个词为什么会兼有美恶两性质相反的意思了。“美”与“丑”、“好”与“坏”、“吉”与“凶”等,在古汉语中可分别用同一个词来表示,这在汉语中叫做“美恶同辞”现象。
同一事物对于不同的人可能有截然相反的感觉,一件事情对于甲方来说是受益的,对于乙方来说就可能是受损的(如上文分析的sanction)。不同人对同一个事体从不同角度会作出不同判断,就可能会有不同看法,它对一个人来说可能是美的、褒的,而对另一个人来说则可能是丑的、贬的,因此它们之所以能共存一词,正体现出古人对“对立统一辩证思想”的理解。这两种相反的性质就好像处于一个性质连续体的两端,难怪国外有些语言学家就将这类反义词称为分级反义词(Gradable Antonym;Graded Antonym;Contrary Term;Polar Opposition),因为在其中间可分出很多等级。
古汉语中“毒”通常被认为对生物体有害,但是古代药味浓烈难饮也叫做“毒”,如《说文解字》:“毒,厚也。”
“祥”也有“吉凶”二义。“祥者,善恶之征。”就是说“祥”这个字既可表示“好”的兆头,也可表示“坏”的兆头。而在现代汉语中仅表示前者。
“诱”既有“引导”之义(如《论语》:“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又有“迷惑”之义(如《荀子》:“彼诱其名,眩其辞,而无深於其志义者也。”其中“诱其名”意为:搬弄名辞以迷惑人)。
“诬”在古代不论好话坏话,只要说过了头都叫“诬”,因此这个字也是兼有美恶两个方面,这可真是“毁誉兼而有之”。
一般说来,任何一个事物都有正反两个方面,有好就有坏,有善就有恶…… 英语和汉语都有很多正反义连用的词组和成语,如:up and down、east and west、good or bad …;大小、长短、高低 ,还可构成四字结构,如:上上下下、前前后后、好好坏坏…… 人们在谈到某个事体的某一特征时经常会想到它的对立面,这是很正常的,一个过程的两头就可能连接着正反两个性质,即图7.1右下方的C1 与Cn 性质相反。正如苏新春(1995:199)所说:
总是喜欢在这样一对矛盾的词素身上看到它们相辅相成,统一和谐的一面,在表述一件事物一个观念,描绘一种状态一个动作,都喜欢顾及矛盾的两端,从中进行总体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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