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节 心理学的研究原则与研究方法
一、心理学的研究原则
心理现象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现象,在对各种心理现象进行研究时,必须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方法论和指导思想。具体而言,心理学研究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对任何心理现象必须按它的本来面貌加以研究和考察,不附加任何主观意愿的原则。人的心理虽是在头脑里进行的活动,但它是客观现实的反映,一切心理活动都是由内外刺激引起的,并通过一系列的生理变化,在人的外部活动中表现出来。研究人的心理,就是要从这些可以观察到的、可以进行检查的活动中去研究。人的心理活动无论如何复杂或作出何种假象与掩饰,都会在行动中表现出来或在内部的神经生理过程中反映出来。因此,在心理学的研究中切忌采取主观臆测和单纯内省的方法,应根据客观事实来探讨人的心理活动规律。客观性原则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所研究的心理或行为是可以观察的;二是所研究的心理或行为是可以测量的。
2.发展性原则
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和发展的。心理现象也是如此。人的心理的发展是矛盾运动的结果。研究者应将人的心理活动看成是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在发展中研究个体在不同年龄阶段上心理的发生和发展规律。在发展中研究心理活动时,不仅要阐明人已经形成的心理品质,而且还要阐明那些刚刚产生、处于形成状态的新的心理品质。后者对研究人的个性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新的心理品质的出现展示了进一步发展的前景,预示着未来可能出现的心理特点。
3.系统性原则
这是辩证唯物主义关于事物或现象运动变化和普遍联系的观点在心理学研究上的运用。系统性原则要求把人的心理现象看作一个相互联系、整体的动力系统来加以考察和研究,必须研究各个心理过程、心理特征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而不应把任何心理现象看作是孤立的、静止的非系统状态。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心理、意识虽然是很复杂的现象,但可以通过剖析将其分解为各种形式进行专门的考察研究,而后通过综合将其看成是有机联系的整体加以理解;二是在研究某一种心理形式与现实条件的依存关系时,也可以分别地考察某一条件在其中所起的作用,而后将其揭示的各种规律加以综合运用。
4.教育性原则
在进行心理学研究时,研究的选题、使用的方法和程序不应损坏被试(即被研究者)的身心发展,而应该符合教育的原则。特别是当被试是儿童时,由于他们的身心正处在发展阶段,认识能力较差,而且善于模仿,研究者更要注意这个问题。所以,以人为对象进行心理研究时,在选择方法和程序时,不能只考虑对所需要研究的问题是否有利,还要考虑所用的方法对被试的身心是否产生不良的影响。
二、心理学的研究方法
心理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观察法
观察法是在自然条件或一定控制条件下,由研究者有目的、有计划地详尽记录个体或团体的外部活动,从而分析判断心理现象产生和发展的规律性的一种方法。观察法是科学上最原始,但也是应用最广的一种方法,几乎从事任何研究时,都离不开观察法。例如,观察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可以了解学生的情绪状态、注意的指向性、集中性和稳定性以及学生人格的某种特征。又如,观察婴儿的语言发展,就可以选择特定的婴儿团体,每日详细观察他(她)的发声,并记录当时的客观情况。这样观察一定时期,就可以对观察记录材料进行分析,找出婴儿语言发展的规律。观察法的成功取决于观察的目的和任务、观察和记录的手段以及观察者的毅力和态度。近 30 年来,有许多生态学家和动物保护学家在自然环境下,利用各种现代化的观察设备,对各种野生动物的生活环境、生活习性进行长达几年的观察,为研究动物行为和心理积累了宝贵的资料。
观察法从时间上可以分为长期系统观察和定期观察;从观察的内容上可以分为全面观察和重点观察;从观察的方式上可以分为直接观察和间接观察(通过摄像、照相、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然后进行观察)。有时候直接观察也可以在隐蔽处装设单项视幕,观察者在另外一间房间观察被观察者的活动,即可达到不受干扰的目的。另外,从观察者的身份上可以分为参与观察和非参与观察。
观察法所得到的研究资料必须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但是,由于观察法本身存在一些缺陷,如事件很难按严格的方式重复出现,因而难以重复观察,导致观察的结果难以进行检验和证实;由于影响某种心理活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用观察法得到的结果往往难以进行精确的分析;观察者本身的主观偏差导致观察的结果容易受到观察者本人的兴趣、愿望、知识经验和观察技能的影响等。因此,在使用观察法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每次只观察一种行为;(2)要观察的行为特征,必须事先界定,并事先做好记录表格,以便随时记下观察到的具体事实;(3)观察记录时,除笔记外,应尽量采用精密工具,如录音机、摄像机、照相机等,以便获得更客观的资料。
2.实验法
实验法是研究者按照研究目的有计划地严格控制,主动积极干预,创设某种条件使某种心理现象得以产生并重复出现,从而进行分析研究的客观方法。实验法不但探索问题“是什么”,而且更探究问题的“为什么”。因此,从科学研究的整个目的而言,只有采用实验法,才能达到陈述、解释、预测以及控制四个科学研究目的。实验方法分为两种:实验室实验法和自然实验法。
(1)实验室实验法
实验室实验法通常是借助专门的实验设备,在对实验条件严格控制的情况下进行实验的方法。例如,研究“噪声对工作效率的影响”,可以在实验室安排不同噪声强度(按分贝分从弱到强),让被试(同年龄组的男女各半)分别在不同噪声强度下,按一定的对照标准记录他们的成绩,这样就可以分析噪声对工作效率的影响。由于对实验条件进行了严格控制,运用这种方法有助于发现事件的因果联系,并允许人们对实验的结果进行反复验证。
(2)自然实验法
自然实验法也称现场实验法。通常是在人们正常学习和工作的条件下,实验者有目的地对某些条件加以适当的控制或改变,以研究人的心理活动的方法。它是广大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研究学生的心理活动常用的方法。例如,在教学条件下,由教师向两组学生传授相同的记忆材料。其中甲组学生采用单独学习,而乙组学生采用两两合作学习。10 分钟后,再比较他们的记忆成绩。结果乙组的学生比甲组学生成绩好。这说明合作学习有助于知识的记忆和保持。
自然实验法的特点是简便易行,而且实验是在正常的情境中进行的,因此,自然实验的结果比较合乎实际,具有实践意义。但是,在自然实验的设计中应该注意,使实验组和控制组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家庭和社会等方面的条件要大致相同,人数相等,并控制练习和实验顺序对实验结果的影响,实验的结果要做统计处理,以揭示实验结果的意义。
应用实验法进行研究时,需要考虑三个变量:一是自变量。也称独立变量,是实验者安排的刺激情景和实验情景,它是由实验者主动操纵借以引起被试反应发生变化的因素或条件,如,反应时实验中不同的照明条件,记忆实验中不同的识记条件等。二是因变量。它是随自变量的变化而产生的现象或变化结果,是实验者预定要观察、测量和记录的被试的各种反应的变化,如,反应时的长短、记忆的效果等。三是无关变量。是指自变量以外的一切可能影响实验结果的因素,如,被试的个别差异、被试对实验结果的期待及实验者的偏好等。对反应时实验来说,被试的性别、疲劳程度、饥渴状态、气质、性格特点、对实验的态度等,都可能影响实验的结果。为了确定照明条件与反应时的因果关系,设法控制这些因素是十分重要的。在有些实验中,实验者和被试者都不知道自变量是怎样被控制的,这种实验称为双盲控制,它对排除实验者的偏好有作用。
一般来说,实验者对研究主题有一个预期的结果,按照这个预期的结果作出假设,再根据假设,设计实验条件控制,通过这样的控制或改变了实验条件进行实验的过程,就可得到或证实在这样的条件控制下对所引起的心理现象的影响或它们之间的关系。例如,实验者想要了解学习与遗忘的关系问题,于是作出假设:学习后搁置的时间越长,遗忘的量越大。根据这个假设,实验者人为地给不同组的被试者安排相同的学习材料,要求不同组被试者在学习后不同的时间间隔后回忆(再现)原学习材料。回忆数量在不同组之间的差异,即表明学习后间隔时间的长短与遗忘之间的规律性,从而揭示学习后在多少时间之内复习会得到最好的效果。在这个实验中,不同组被试者进行回忆的间隔时间是设计中确定的,是自变量;不同组被试者所显示的不同的回忆量为因变量,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关系,即显示为证实假设或否定假设。而不同组被试者的年龄、年级和学习成绩等因素为无关变量,均需予以控制。
采用实验法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在实验中实验者处于主动地位,可以有计划地引起或改变某种需要研究的心理现象,而不必消极地等待它们的自然出现;二是实验者可以在实验中消除或抵消无关变量的影响,使自变量按研究者的计划改变,从而考察因变量的变化,这样,可以精确地确定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关系;三是实验法可以反复验证,能揭示心理发生发展的规律。
3.心理测验法
心理测验法是指运用一套预先经过标准化的问卷(或量表)对人的某种心理特征或心理品质进行测量和评定的方法。心理测验法按内容可分为智力测验、成就测验、态度测验和人格测验;按规模可分为个别测验和团体测验;按形式可分为文字测验和非文字测验等。第一个制定这种测验量表的是英国的高尔顿。
心理测验要注意两个基本要求:即测验的信度和效度。信度是指测验的可靠程度。比如对智力测验来说,如果这个测验的信度较高,那么某人在一个月内两次接受同一个智力测验,得分就应该相等或大致相等,而如果两次得分悬殊很大,那么该测验的信度就很低了。效度是指测验的有效程度。即是否有效地测量了所需要的心理特征或心理品质。为了保证心理测验的信度和效度,一方面,要对某种心理特征或心理品质进行深入的研究;另一方面,在编制心理量表时,要注意量表的严谨性和科学性。只要按科学程序严谨地编制出来的心理量表,才可能有效而可靠地测量出人们的心理特征或心理品质。
心理测验法的优点是:(1)测验法所使用的标准化测验量表编制十分严谨、效果可靠。测验法是以量表方式进行研究的,这些量表在编制时一般都经过了一整套标准化的程序,由于这些标准化的过程,编制出来的测验量表相对于问卷法中的问卷来说,结构上更为科学合理,结果上更为准确有效。(2)测验法是一种定量化程度很高的方法,施测容易控制,结果处理方便。相对于其他方法而言,测验法的定量化水平很高,问题和答案都是以封闭式方式给出的,因此,在施测过程中,实验者很容易控制整个施测过程,减少被试者在回答过程中的主观因素的影响,因而可以得到较为客观的数据资料。另外,结果处理也十分方便,有很多测验可以直接用计算机进行结果处理,从而可以大大提高研究效率。(3)测验法有设立好的常模,可以直接进行对比研究。一般的测验量表在编制过程中即已建立了常模,在进行某一项具体研究时,就可以通过将测验所取得的数据资料直接与常模进行比较,达到对比的目的。(4)测验法是一种方便省力的方法。无论是观察法、问卷法还是访谈法,在进行每一次具体的研究时,都必须事先设计一份与研究目的密切相关的观察记录表、问卷等,离开了这些,整个研究工作就难以进行。而测验法则不同,研究者可以根据研究的具体需要,在目前众多的、已标准化或修订过的测验量表中加以选择,而不用自己去编制,这是其他方法所难以比拟的。
心理测验法的不足之处是:(1)测验是一种间接测量,即通过对行为的测量,来推断要测量的心理。如果行为样本未选准,就难以推断所要测量的心理。(2)测验不可避免地受到经验和文化条件的影响。(3)测验法对施测者要求较高。他们应该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较熟练的测验技能,熟悉测验手册的各种要求。(4)测验法难以进行定性的分析。通常,无论对于能力测验还是人格测验,其结果的分析大多采用定量的分析方法,研究者较难对其进行深入的定性分析,因此,结果多在静止的表面水平上描述和解释。(5)测验法难以揭示变量之间的因果联系,使用灵活性差。任何一项测验总是测量被试者某一方面特质的,其题目固定,研究者不能根据研究目的的需要随意增删,而必须按其要求严格地进行。此外,测验成绩只表明“结果”,不能反映过程。
4.个案研究法
个案研究法是一种古老的方法,是对个体最直接、最简单的一种心理研究方法。是指对个人或由个人组成的团体(一个家庭)在较长的时间里连续深入而详尽地观察与研究,以便发现影响其某种行为和心理发展变化的原因。它原为医生用以了解病人病情及其生活史的一种方法。后来个案研究法使用范围扩大,在心理学上普遍用来研究问题与解决问题。除临床心理学一直应用外,教育心理学对学生的个别辅导,法律心理学的个案调查,工业心理学的个案分析,都采用了个案研究法。
个案研究法由于研究的是一个或几个对象,这样便于对他们进行全面、系统、深入地了解。同样,在个案追踪过程中,根据需要适当结合其他方法(如实验法、问卷法等),可以考察人的行为发展的过程,探讨发展阶段的过渡及其发展与环境教育因素的关系。个案研究法有时候也和其他研究方法(观察法、心理测验法等)配合使用,这样可以收集更丰富的个人资料。但由于个案研究法限于使用少数案例,所以,研究的结果可能只适合于个别情况。因此,在运用这些结果或作出更概括的结论时,必须持谨慎的态度。
以上介绍了心理学中比较常用的研究方法,它们各有自己的优缺点。由于人的心理现象的复杂性,在实际研究中应采用多种方法,使之相互补充和验证,使研究结果达到较高的科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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