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介
- 翻译说明
- 关于作者
- 第三版前言
- 第二版前言
- 第二版说明
- 前言
- 序言
- 第一章 现实的建议
- 第二章 上述方案背后的原则之普遍化
- 第三章 政府垄断铸币的起源
- 第四章 政府的垄断权一直在被滥用
- 第五章法币的神秘色彩
- 第六章 关于格雷欣法则的错误认识
- 第七章 并行货币及贸易性铸币的有限经验
- 第八章 让私人发行的货币流通起来
- 第九 章发行不同货币的银行间的竞争
- 第十章 关于货币定义的一些题外话
- 第十一章 控制一种竞争性货币的价值的可能性
- 第十二章 公众将选择哪类货币?
- 第十三章 货币的哪种价值?
- 第十四章 货币数量论对于我们讨论的情形没有用处
- 第十五章 通货供应的可欲反应
- 第十六章 自由银行业
- 第十七章 不再会有一般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
- 第十八章 货币政策既不是可欲的、也是不可能的
- 第十九章 比固定汇率更好的纪律
- 第二十章 应否会存在分立 的通货区?
- 第二十一章 对于政府财政与开支的影响
- 第二十二章 转轨的问题
- 第二十三章 防范国家
- 第二十四章 长远前景
- 第二十五章 结语
- 讨论题
- 1950年到1975年纸币贬值情况简表
- 货币的选择:终结通货膨胀之道 ①
- 通往一种自由市场的货币体系 ①
- 未来的价值单位 ①
- 货币的市场本位 ①
第十一章 控制一种竞争性货币的价值的可能性
竞争性通货发行者必须向其客户提供的最具吸引力的东西是,它得保证,它发行的通货的价值将会维持稳定(或者该行将会按某种可预期的方式采取行动)。我们将在第十二章深入探讨公众更青睐哪种形态的稳定性。本章我们将集中探讨,一家与发行同种通货的银行进行竞争的发钞行,是否有能力控制它自己发行的通货数量从而决定该通货在市场上的价值。
一种通货的预期价值,当然不是促使公众借贷或购买它的唯一考虑因素,不过,预期价值也将是决定公众乐意持有多少该种通货的决定因素;而发钞行很快将会发现,公众持有其发行之通货的欲望,是决定其通货之价值的根本因素。乍看之下,下面一点似乎是显而易见的:排他性发行某种通货的发钞行,由于可以全面地控制其供应量,因而能够决定其价格,只要有人愿以该价格购买它即可。如果发钞行的目标如我们临时假定的那样,是保持价格总水平的稳定——即保持其发行之通货与某种商品之特定组合的恒定比例——则它会将通过调整流通中之通货的总量来抑制价格总水平上升或下降的趋势。
通过出售/回购通货和(短期)放贷进行控制
发钞银行将可运用两种办法来改变其发行之通货的总量:它可以以其他通货(或证券及其他商品)为工具出售或回购其发行之通货;它也可以收缩或扩张其放贷活动。为了保留对于它已发行之通货的控制权,总的来说,它将不得不将自己的信贷仅限于短期合约,这样,只要减少或暂时中止新的信贷活动,仅贷款人陆续偿还那些以前发放的贷款,就会使其发钞总量迅速减少。
为了确保其发行之通货的价值保持恒定,发钞行必须要记住的一点是,永远不要将发行总量增加到某一水平之上,在这一水平,公众无须增加它的支出——从而推升以其所表示之诸商品的价格——即可持有它;它也决不能将其总量压缩到某一水平之下,在这一水平,公众持有它而不会减少对它的支出从而压低商品价格。事实上,那些用于衡量通货是否保持稳定的很多、甚至大多数商品,目前主要是用其他竞争性的通货来交易和报价(如果像我们将在第十三章提出的那样,这些商品组合主要由原材料或食品的批发价格构成,则尤其如此)。因而,这家发钞行不得不紧盯自己发行的通货的流通量的变动直接对其他商品的价格的影响,同时,更得关注它与那些商品赖以进行交易的诸货币的兑换率。尽管探明恰当的兑换率的任务(考虑不同通货间具体的兑换比率)是复杂的,不过,计算机或许能有助于人们几乎是同步进行计算,因而,该银行将时刻清楚地知道,应该增加还是该减少自己的通货总量,其手段则是发放贷款或回购货币。在通货交易所中购进或出售,也可以立刻收到短期的效果,不过,较长久的效果则只能通过改变放贷政策来实现。
通货发行的政策
也许我应当在这里更详尽地阐述一下一家发钞行为了保持其通货的稳定应怎样做。该行作出有关信贷政策的日常决策(及其在通货交易所的出售或购买决策)的基础,应当是由一台计算机持续地计算出来的结果,当然,需要将该行所获得之有关商品价格和兑换率的最新信息连续地输入该计算机。这种计算结果的特征可以用下面经过简化的表格予以说明(表2)。(在这里我暂不考虑下面的问题,即是否应该考虑将商品从主要市场运送到某些集散地的成本问题,或是否应当考虑不同的运输形式各自的成本问题。)
表2 某通货稳定性示意图
最重要的信息是表中右下角的那个指导性数字,这个数字来自于刻意选择出来的一组一定数量商品,并使其用达克特表示的价格总水平为1000,或者将1000当做某种指数的基数。这一数字及其当期变动将成为一个信号,会告诉该发钞行的所有髙级经理该干些什么。如果电脑屏幕上显示的数字是1002,将等于告诉经理得收缩或收紧控制,也即通过提高贷款成本或更严格选择的办法来限制放贷,更大量地出售其他通货;数字为997,则等于告诉经理,他们应当略微放松和扩张。(计算机中的数据也会显示在董事长的办公室中,让他同步知道,他的经理们是否敏捷地对这些指令作出了反应。)这种收缩或扩张对各种商品的价格的影响主要是间接的,得通过它与这些商品赖以进行交易的那些通货之兑换率发挥作用;只有对于那些主要以达克特交易的商品的价格的影响才是直接的。
这些信号也将显示在通货交易所,如果大家都知道该行采取了敏捷而有效的措施矫正了那些偏离,则该信号会使交易所对该行矫正发行量的努力帮一把忙,因为该通货的价值低于正常值(指导性数字为1002),人们预期它的价值将会上升,此时,对它的需求会增加;而当人们预期它的价值将跌落之时,对它的需求将会减少(因为那个指导性数字为997)。我们很难明白,持续地追求这样的政策,怎么还不可能导致该通货之价值围绕着挑选出来的商品本位而波动?而这些商品的种类最后实际上会限制在很窄的范围内。
关键因素:持有通货的需求量
然而,下面一点似乎是显而易见的:只要一个机构在知道——不管是直接通过其他通货的价格还是间接知道的——公众是否乐于持有它的通货、因而也使自己得以维持它的业务的关键,将取决于它维持其通货的价值的时候,它就既有能力、也不得不通过持续不断地恰当地调整其通货之流通量,以维持上述结果。它绝对会牢记在心的关键一点将是,使自己的通货之流通量保持在较高水平,并能不断增长;真正具有决定意义的,不是公众借贷它的需求,而是公众持有它的意愿。因而,当期发行量的不够慎重的增加,有可能使流回该行的通货之增长快于公众持有它的需求之增长。
如上所述,新闻报刊会密切关注每一发钞银行的活动之效果,每天都会报道各种通货偏离其自己设定的标准的情况。从发钞行的角度看,允许在任一方向出现小幅度、且事先宣布了处于可容忍之限度或标准内的偏离,是比较可取的。因为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只要它能够证明自己有能力、也有决心使兑换率(或用其货币所表示之诸商品的价格)迅速地回复其基准,投机活动就会帮它的忙,从而不必它自己非采取恰当的措施,也同样能确保绝对的币值稳定。
只要该银行成功地将其通货的价值保持在可以接受的水平,就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形:它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而急剧地收缩其货币之流通量,结果使自己陷人拮据状态。过去导致出现这种结果的原因,通常是形成了那种对流动性“现金”之需求增加的环境,而银行却不得不减少其已发行的通货总量,仅仅为的是使该总量适应人们对各种形态之该通货的总需求量出现萎缩的局面。而如果它借出的主要是短期信贷,则贷款的正常偿还过程就可能相当迅速地实现这一结果。只要我们认识到,彼此竞争的所有发钞行都在试图控制其通货,旨在使其价值保持某种意义上的稳定,则整个问题就将非常简单而直截了当。
竞争是否会扰乱该体系
但如果一个竞争者试图通过借助承诺其他的好处,比如降低利率,或者开具账目信用(book credits),甚至可能以另一家银行发行的通货的名义发行钞票(换句话说,发生了见票即付的债务[debts pay able ondemand]),企图以这些手段从货币竞争中获益,其结果又会如何呢?面临上述行为之扰乱,该发钞行还能够保持对于自己发行之通货的控制吗?
任何银行当然都始终具有一种强烈的冲动,试图通过比其竞争对手更廉价地放贷而扩张其通货之流通量;但它立刻就会发现,只要这额外增加的贷款没有相应增加之储蓄的支持,这种企图就必然会事与愿违,并伤害到过量发行之该行。毫无疑问,人们当然都会非常积极去借贷一种利率较低的通货,但他们恐怕都不愿意看到自己持有的流动性资产中,很大部分正属于那种发行量已经增加的通货,而他们很快就能从各种报道和市场上的各种迹象中知道这一点。
确实,只要各种通货几乎可以随时以某个已知的比率兑换成其他通货,则以这些通货标价的诸商品的相对价格也会保持不变。即使在商品市场上,这些商品的价格(或者在需求中有很大比例是以发行量增加的那些通货来标价的地区,用所有的通货标价的价格)相对于其他商品的价格,也会趋于上涨。不过,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事件将会发生在通货交易所中。在通行的兑换率水平,发行量已经增加的那种通货在人们所持有的各种通货中所占的比例会比正常情况下有所增大。毕竟,每个曾以利率较髙的通货借款的人,在不得不还款的时候,都希望以较低利率借到钱,用这笔钱他可以减轻更多债务负担。其他银行尽管没有放缓其放贷速度,但其贷款将会很快地被偿还,而那家低息放贷银行则贷出其回收的所有货币。结果必然是在通货交易所出现那种过量发行的钞票供应过剩的情形,这很快就会导致这种通货与其他通货兑换的比率下降。正是这一新的兑换率水平,将使得通常以其通货标价的商品的价格,立刻被转换成以该种违规通货来标价;尽管过量发行的结果是,通常以它所标价的价格会立刻上涨。市场报价下降和商品价格上涨,会立刻诱导那些通常持有该通货的人将手中的钱兑换成其他通货。由此而导致的对这种通货的需求之下降造成的收益减少,在较短时间内,用其低息放贷所获得的收益来弥补可能还绰绰有余。但如果这家发钞银行实行低息放贷政策,可能会引发一场广泛的逃离该通货的事件;而持续的低息放贷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该种货币被注入到通货交易所中。我们可以有把握地得出结论:一家发钞行是不可能通过过量发行而击败其他通货的——如果其他通货的发钞银行时刻准备着在必要的时候通过临时减少其发行量而回击这种企图,当然更不可能。
寄生性通货会妨碍对于通货价值的控制吗?
一个更为艰涩、而答案也许不会那么清晰的问题是,那种似乎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的、我们可以称之为寄生性通货(parasitic currencies)的东西,能在多大程度上扰乱发钞银行对于它自己发行的通货的控制力?所谓的寄生性通货就是指发钞行通过其他银行建立起一个宝塔形的发放信贷的结构,这些银行可以用原发行者使用的那种通货的名号开立支票账户,甚至可能发行该种钞票。只要这种寄生性钞票清楚地标明是必须用原发钞银行发行的通货来支付的债务,就看不出,如何才能够或是否应当由法律予以阻止这种现象。
显然,并不是所有的银行都愿意发行——或能够发行——自己的通货。那些没有发行自己通货的银行没有别的选择,只能接受以其他银行之通货表现的存款和授信,而且它们将倾向于接受那种表现最好的通货。而原发钞银行也可能根本就不会去阻止别的银行这样做,尽管它可能不喜欢其发钞量大于以它的通货表现的支票账户正常运转所需要的量。当然,一家二级发钞行发行的钞票必须得标明,这些钞票不是拥有达克特商标的那家发钞银行发行的原行钞票,而只是获取达克特的凭证,否则的话,它们就完全属于假钞。但我看不出,对于品牌或商标的正常法律保护程序,如何能够阻止其他银行发行以钞票形式体现的的这种债权凭证;通过法律禁止这一点是否可取,也是很成疑问的。尤其我们看到,这样的钞票与支票存款之间,本质上是相同的,即使是发钞银行,也不大情愿阻止那种做法。
这样一种通货的原发行者能够做、并且不得不做的事情,不是重复政府垄断时所犯的错误:即政府逐渐地丧失对于这些二级或寄生性银行发行的钞票的控制权。原发钞行必须让人们清楚地知道,它不会通过动用“现金”(即它发行的钞票)回购二级发钞行的债务而拯救这些银行。我们后面(第十六章)将会看到,政府是如何走入这一陷阱,并使它们对货币发行的垄断权以某种最不可取的方式遭到削弱。(它们承担着控制这些标准通货的总量的责任,但它们始终面临着来自其他银行的、要求发行廉价货币的压力,因为其他银行要快速扩张;而原发钞行担保其流动性,就帮了它们的忙;但到最后,就没有人会对货币的总量拥有完整的控制权。)
在我看来,这是我们的方案所能引起的最严重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答案是,尽管私人发钞银行将不得不容忍打着同样名号的寄生性存款或钞票在市面上流通,但它们也不应协助、相反应当通制这种现象,办法则是,事先就告知天下,它们不会提供回购这些寄生性钞票所需要的钞票,除非是针对“硬现金”,即除非是用其他一样可靠的通货来购买。严格地坚持这一原则,它们就能迫使二级发钞行以非常接近于“100%准备金银行业务”(100 percent banking)的原则开展其业务。由于这些通货始终只是信用有限的寄生性钞票,因此要想让这些钞票继续在市场中流通,就必须奉行某种政策,这种政策能使人们确信,它们的价值永远不会出问题。这一政策有可能限制其通货的流通,因而会限制原发钞行的利润,不过,这样也就不至于严重地束缚其保持本行通货价值平稳的能力。
为实现这一点,具有商标的某种通货的原发钞行就必须要预见到这样的寄生性通货(或任何保持其价值等于该通货本身的流通性权益凭证)发行过量的后果,要在预期到这些寄生性通货贬值之前,就无情地拒绝以平价购买它,而以其他通货表示的一些商品的价格之上涨,就能显示这种贬值的迹象。因此,一家发钞银行经营其他银行发行的货币时,不可能是纯粹自动的事情(以不变价格买进、卖出),只受已经看到的其他通货之购买力的变动的指导;这样的一家银行也不能以与髙于一篮子商品之本位的当下购买力相对应的那个兑换率买进其他通货;相反,它要维护本行通货的短期稳定,就需要有效地作出深人准确的判断,它的业务必须要参照一些能够预示其他通货之价值的未来变动的指标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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