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Croft和Cruse论构造语法理论
Croft & Cruse(2004:266)认为在认知语言学中对句法理论的研究可包括四种构造语法理论:
(1)Fillmore、Kay等人的构造语法;
(2)Lakoff以及Goldberg的构造语法;
(3)Langacker的认知语法;
(4)Croft的激进构造语法。
Fillmore & Kay的构造语法详细论述了句法关系和句法的传承性(Inheritance);Lakoff以及Goldberg的构造语法着重论述了构造之间的范畴化关系;Langacker的认知语法重点论述了语义范畴和语义关系;Croft的激进构造语法重点论述了句法范畴和类型共性。另外后三种理论都接受基于用法的模型(the Usage-based Model),认为语言知识来源于语言运用,应从语言运用的角度研究语言知识的形成和表征。
Croft & Cruse(2004:265)认为他们所说的四种构造语法理论都接受了以下三条基本原则:
(1)构造是由两个以上的象征单位构成的结合体,它们是独立存在的;
(2)可用构造对语法结构作出统一的表征;
(3)语法中的所有构造在人们心智中是按照分类方式组织起来的。
在TG语法中,诸如NP、VP、S、O等句法成分范畴是标出的,如句子“Tom sings”可标注成[[Tom]NP [sings]VP ]S 。而在构造语法中,句法成分范畴没有直接标出,因为不同的构造语法理论对其有不同的处理方法。这就涉及句法成分范畴在构造语法中如何表达或具有什么地位,以及它们之间具有什么样的关系的问题。不同的构造语法理论还建立了不同的“句法—语义”的内部连接模式。
要能够确定句法成分的地位,还要搞清楚句法成分之间的关系以及句法之间的关系,这就是Croft & Cruse(2004:262)所论述的句法关系的类型问题。他们主要是从构造知识的内部组织角度来论述的。认知语法认为:构造具有内部结构,人们的语言知识就是这类结构性构造的清单(Langacker,1987:63—76),可运用分类网络(Taxonomic Network)或图式性程度(Schematicity)来分析构造的内部关系,如从VERB PHRASE到kick the bucket可逐层分析为:
[VERB PHRASE]
[VERB OBJ]
[kick OBJ]
[kick[the bucket]]
它们从十分抽象的图式表征组成到具体词语表达,形成了构造的不同层级,组成了一个分类分层网络。
又如“我走,我吃饭,我吃惊”的构造分类分层网络可表示为:
图 9.3
另外,一个句子可能有多个母节点,如否定句“我没有吃饭”是来自一个及物构造和一个否定构造。
[4]It was a pen that Tom gave me.
则来自一个双宾语构造和It分裂句构造。
句法关系类型又是与构造关系类型密切相关的,这就出现了第三个问题:构造之间的关系问题。分类分层等级系统在不同抽象层次上有相同或相似的信息表征方式,如及物动词在较高抽象层次上的句法关系可表征为[Vt+O];其下层,如及物动词kick的句法关系,依旧可表征为[kick+O],依此类推。但是,不同的构造语法理论对构造分类分层关系中的信息有不同的表征方法,这就涉及语法信息是如何被储存于构造分类分层系统中的。
认知语言学到目前为止主要形成了四种构造语法理论,它们对上述问题有不同的看法,这就形成了构造语法理论内部的争论。Croft & Cruse(2004:265—290)主要围绕以下四个问题分别论述了四种构造语法理论的主要观点和分歧:
(1)句法成分范畴在构造语法中的地位;
(2)句法关系的类型;
(3)构造之间的关系类型;
(4)语法信息是如何储存在构造分层之中的。
Croft和Cruse主要从这四个方面对四种构造语法理论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论述。
一、Fillmore等人的构造语法(简称FCG)
Fillmore、Kay、O'Connor等人的构造语法最接近于形式主义的理论,特别是Head-driven Phrase Structure Grammar(中心语驱动短语结构语法),主要对构造的内部结构作出了较为精细的分析,统一地描写了语法的形式和功能属性的表征。FCG对上述四个问题的观点如下:
1.句法成分的范畴在构造语法中的地位
FCG对这一问题主要持“分解论(the Reductionist Model)”,认为小的句法成分范畴(可称为原子单位)可以组成较大的构造,而且还运用了整合理论,即在较大构造中可能会产生出原子单位中所没有的句法和语义特征,也就是说较大构造在整合原子单位的过程中可能会整合出许多新特征,它们不是从原子单位中派生出来的。
2.句法关系的类型
FCG主要运用三套不同的特征:角色(Role,包括修饰语[Modifier]、填充语[Filler]、核[Head])、配价(Val:谓词对论元的关系)和关系(Rel:论元对谓词的关系)来将原子单位整合成较大的构造。例如语言中都有一个不及物构造,英语句子“Tom sings”就是通过这三套特征将具体的词项插入后整合而成的:
图 9.4
“关系Rel”特征获得语法功能(Grammatical Function,简称GF),语义特征获得题元角色(Theta Role),在这个例子中,Tom获得主语的语法功能,同时也具有施事的语义特征。另外,Fillmore的构造语法还倡导匹配原则(the Matching Principle)或配价原则(Valence Principle),即构造中的谓词和论元必须合理匹配,一个论元角色应与谓词配价表中的一个成分进行匹配。
他们还区分了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如Role)和部分与部分的关系(如Val和Rel)。“谓词—论元”关系独立于谓词和论元各自所具有的关系,例如:
[5]The book is red.
[6]the red book在这两句中red都是谓词,(the)book都是论元,但是在例[5]中,be red起着“核”角色,而在下一例中book起“核”角色。而且他们还认为谓词具有配价(Val)特征,论元具有关系(Rel)特征,这两个部分之间是有区分的。构造中同样一个成分可以解读为是一个谓词带论元,同时还可解读为论元带另外的谓词,例如:
[7]You should read this.
句中read是一个谓词,带了一个论元this,同时它本身又是谓词should的一个论元。
3.构造之间的关系类型
4.语法信息如何储存于构造分层之中
Croft & Cruse将这两个问题合起来讨论,因为这两个问题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几种构造语法理论都认为构造具有分层关系,而且较低层次上的构造可以从较高层次的构造上传承(Inherit)信息。例如在“kick the habit”表述中,the habit本身原来并不具有作kick宾语的语法功能,只有将其置于“动—宾”构造之中时,它才具有作kick宾语的功能,Kay & Fillmore(1999:7—8,30—31)将这一现象称为“完全传承模式(the Complete Inheritance Model)”,信息储存于构造分层的最高层次(最图式化的层次)中,并认为他们所论述的构造语法就是一种完全传承模式。他们也考虑到构造的某一部分也可能从另外一个构造传承信息特征。
二、Lakoff(1987)和Goldberg(1995)的构造语法(简称LGCG)
Lakoff于1987年主要从原型和辐射型范畴理论角度论述了英语中的“there—构造”,Lakoff的学生Goldberg于1995,1996年出版专著和论文,较为系统地论述了构造语法理论,并运用这一理论分析了语言的题元结构(Argument Structure),为“构造有自身的意义,可改变词义,并对词汇用法有限制”提供了证据。同时她还接受了她老师Lakoff的观点,较为详细地论述了构造之间的范畴化关系。Goldberg(1997)还论述了动词与语法构造之间的关系(参见董燕萍,2002),近来她(2004)开始关注语法和语用的交接界面问题(参见赵康,2004)。
1.句法成分的范畴在构造语法中的地位
Goldberg不赞成用“分解论”来分析语义角色,主张运用框架语义学理论来分析复杂事件中参与者角色。她认为可将复杂事件视为语义表征的原素单位,事件中的语义角色可以通过整体情景来定义。但她却主张用分解论来分析题元结构中的句法角色和关系,这样,语法关系和句法范畴就可包括主语、宾语、动词等之类的原子成分。
2.句法关系的类型
Lakoff在研究“there—构造”时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论述句法成分之间的关系,以及句法成分与整个构造之间的关系:句法成分(如分句、名词短语、动词等)、词汇成分(如there,here,come,go,be等)、句法条件(如成分的线性顺序、主语与宾语的语法关系等)、音位条件(如重音、元音长度等)。Goldberg主要论述了构造之间的关系,分析了题元结构的语义,及其与句法角色的连接,以及动词和构造之间的关系等。
3.构造之间的关系类型
他们论述了范畴结构中最重要的两个特征:
(1)多义性;
(2)原型—扩展。
这两个特征在构造的各层次中都存在。构造之间的各种连接关系包括:分层关系(Lakoff,1987:附录3;Goldberg,1995:74—81),例示关系(Goldberg,1995:79—81),部分—整体关系(某构造可能是另一构造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可以独立存在,Goldberg,1995:78)。
Goldberg(1995:74—75)还认为所有的连接都是传承性连接(Inheritance Link),但是在她的理论中传承的方向与Fillmore的构造语法理论相反(1995:80)。
她还论述了多义性连接,即同一个句法构造可能会有多种语义,如双宾语构造(SVO1 O2 )主要表示所有物的转移,其原型意义为:S CAUSES O1 TO RECEIVE O2 。例如:
[8]She gave me a book.
根据Goldberg(1995:146)的分析,该构造的原型意义应为:
(1)S是意愿性施事者;
(2)O1 是有生命体,且为意愿性受益者;
(3)O2 为具体事物;
(4)O1 应当领属O2
但该构造通过隐喻生成了许多其他非中心用法,使其成为一个多义性构造,例如:
[9]He owes you much money.(主语施事者不一定是意愿性的)
[10]Happiness gave me a lot of inspiration.(主语施事者不一定是人)
[11]The policeman gave the driver a ticket.(间接宾语O1 不一定是意愿性的)
[12]His girl friend gave him a pinch.(间接宾语O1 不一定是受益者)
[13]The patient gave Tom a headache.(直接宾语O2 不一定是具体事物)
[14]The sauce gave the dish some flavour.(间接宾语O1 不一定是有生命的)
[15]Tom gave his girl friend an insult.(间接宾语O1 不一定领属直接宾语O2 ,仅表示“受到”之义)
[16]Crush me a mountain.(间接宾语O1 不一定领属直接宾语O2 ,表示祈使语气)
例[8]是双及物动词的原型图式,其他几句则是从原型图式通过隐喻机制延伸出来的,在延伸过程中传承了其句法构造图式。Goldberg虽然没有明白地声称存在一个包含所有意义的双及物动词构造,但通过她所说的“传承”,可以推断出她认为存在一个图式性句法双及物构造(Schematic Syntactic Ditransitive Construction,或叫“上义性双及物构造”[Superordinate Ditransitive Construction]),但她没有提到存在一个双及物构造的图式性语义结构。
Lakoff(1987)在论述“There-构造”时没有提到上义性图式构造。
4.语法信息如何储存于构造分层之中
在是否接受正常传承(Normal Inheritance或叫Default Inheritance)问题上,Goldberg和Lakoff、Fillmore的构造语法存在分歧(Goldberg,1995:73)。“正常传承”是指:我们所知道的关于某一范畴的大部分知识并不一定适用于范畴中的所有成员。如当有人提到“鸟”时,我们就会想到它会“飞”,也就是说“飞”的信息被储存于“鸟”这一范畴之中,因此在提到“鸟”时,“飞”的属性就被传承下来。但如果说到的是鸵鸟、企鹅、断了翅膀的鸟、死鸟时,“飞”的属性在传承过程中就被阻断了。
Lakoff(1987:490—491)在论述“There-构造”时,认为指示词的中心功能主要是说明在一个言语行为情景中存在一个所指物,因此这一指示构造主要用于一般现在时,但是这个构造根据具体情况也可能有很多其他时态,这些具体情况就阻断了对一般现在时的传承。
Goldberg(1995:73—74)也考虑到了构造分层中各层次上的信息表征问题,并针对传承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冲突现象提出了“多重进入模式(Full-entry Model)”。她指出:
当一个子构造面对多个母构造节点(Multiple Parent Nodes)时,而且这些母节点存在互相冲突的特征,就会在多重传承的选择中出现冲突情况,“正常传承”理论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如:“动词—小品词”构造与“动结”构造存在相互冲突的特征:
[17]He cleaned the mess up.
[18]He cleaned up the mess.
[19]* The mess is up
[20]She hammered the metal flat.
[21]The metal is flat.
[22]* She hammered flat the metal.
在“动词—小品词”构造中,小品词的词序可以移动,而且小品词不可用来描述宾语。而在“动结”构造中,表示结果的flat位置不可移动,flat可用来描写宾语。当遇到break open时,就面临着对这种互相冲突的母节点的选择,它究竟是传承了“动词—小品词”构造,还是传承了“动结”构造?
[23]Break the cask open.
[24]Break open the cask.
[25]The cask is open.
可见,open可以移动,说明该构造传承了“动词—小品词”构造的特征;open还可用来描写宾语,说明它传承了“动结”构造的特征。这就使得break open具有双重特征:它不但有“动结”构造的特征,而且还有“动词—小品词”构造的特征。面对两种互相冲突的母节点构造,break open传承了它们两个互相冲突的特征,这正可用“多重进入模型”对其加以解释。
人们总是储存那些简约性表征,而删除那些不必要的冗余信息,因为人们不可能储存每句话语的表征性信息,而是基于听到和用过的话语之上形成了一个概括性的“图式”,并对其加以储存;同时人们也不可能一次就能储存各种语法知识,这与使用频率有关。因此Goldberg(1995:133—139)接受了Langacker(1987:370)和其他认知语言学家的观点,积极倡导“基于用法的模型(the Usage-based Model)”:语言用法类型作为独立的语法信息被表征和储存。
三、Langacker的认知语法(简称LCG)
Langacker(1987:57)认为语法应研究语言系统的心理表征,其目标就是要研究人们心智中的内部语法(Internal Grammar),它也是一种研究句法表征的构造语法,与FCG的区别在于,注重描写形式(音位、书写、姿势等,但不包括语法形式)与意义(语义、语用、语篇信息功能等)相配对结合的象征单位,语法被视为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有结构层次的象征单位的大仓库,因此认知语法是关于句法和语义的理论。
1.句法成分的范畴在构造语法中的地位
诸如名词、动词、主语和宾语等基本句法范畴,是指对它们所指概念内容的抽象的(图式化的)语义识解,这些基本句法范畴都有基本意义,但都是依据人们对经验作出各种识解基础之上形成的,所以Langacker创建了一套分析句法范畴的语义识解系统(精细度、辖域、背景、视角、突显)。在跨语言对比时我们会发现有很多相同的意义范畴,但对这些相同意义范畴的识解却因语言而异。这成为认知语法的一项主要内容和一个重要特点。例如:英语的sick被识解为一个形容词,具有非时间性,是总体扫描的结果,因此它需要借助表示时间的系词be(为顺序扫描)来表示。而汉语的“病”则被识解为动词,属于程序性扫描,本身就具有时间性,因此不需借助系词构句。
2.句法关系的类型
在构造成分之间关系这个问题上,认知语法持更为激进的观点。与FCG相同,LCG也认为配价(Valence)概念具有象征性,但与FCG不同,LCG认为配价还具有层级性。如上述所分析的“Tom sings.”,sings是表示关系性的谓词,其语义结构就包括一个次结构作施事性主语。Tom是非关系性的论元,填入sings的语义结构之中作施事性主语,Langacker用“精细化(Elaborate)”这个术语来说明论元填入谓词语义结构中充当某一角色的过程,谓词能通过论元变得更为精细的次结构就叫精细化空位(Elaboration Site)或简称e-site,可图示如下:
图 9.5
正如上文所说,构造中的一个单位可以同时是谓词和论元,在例[7]中,read既是should的论元,使得情态动词should更为精细化;同时read又是谓词,本身带了一个论元this,它使得read更为精细化。因此谓词和论元状态(即配价)是相对的,具有层级性。又例:
[26]I was reading this on the train.
“read”本质上就应包括“谁”读,读“什么”?它们可视为read的补语(Complement),是谓词的论元。附加语(Adjunct)“on the train”也是一个谓词,read使得on the train的次结构更为精细。而且“读”这个动作也有一个次结构“地点”,因此on the train也使得read的次结构更为精细,但其比起I和this来说并不突显。可见各种句法成分的突显程度是不同的,重要性也不一样,它们具有层级性(详见Langacker,1987:300)。
认知语法在分析“核(Head)”和“修饰语(Modifier)”上与FCG有同有异。在FCG中,角色代表了构造的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关系,它们是通过句法来定义的;而在LCG中,角色也代表了构造的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关系,但它们是通过语义性和象征性来定义的。
3.构造之间的关系类型
Langacker认为可用一个统一的方法来分析范畴化,即范畴具有非经典性范畴结构,由典型成员和非典型成员构成,但他也认为可能存在一个上义性图式,既包括原型—扩展模式,也包括二分的经典模式,这一观点也适用于构造。Langacker与Lakoff和Goldberg一样,都认为可能存在构造图式,也存在原型—扩展性(主要是隐喻性扩展)关系。
4.语法信息如何储存于构造分层之中
认知语法一贯倡导“基于用法的模型”,图式构造的确立是语言运用的结果,因此构造信息主要来源于实际用法,语法信息是自下而上(Bottom-up)地概括出来的。
四、Croft的激进构造语法(Radical Construction Grammar,简称RCG)
RCG(Croft:2001)主要用来解释构造语法框架中的类型变异和句法论元分析问题。RCG接受了Lakoff & Goldberg以及Langacker的非经典范畴理论和基于用法的模型,对构造持非分解观,反对构造成分之间具有自治句法关系,并从类型学角度倡导运用语义映射和句法空间理论来分析构造。
1.句法成分的范畴在构造语法中的地位
分解论认为构造中的成分可以独立于构造来定义,如“动词”,不管它们出现于什么构造之中都具有相同特征(如有相同的屈折变化形式),属于同一个词类。这一分析将会面临这样一个尴尬现象:如将动词分析为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可是还有很多动词是既及物又不及物,倘若不根据它们所使用的构造就无法作出妥善处理?在跨语言对比时,如汉语中的及物与不及物情况就特别复杂,这就使得该问题更加突出了。RCG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放弃了分解论,主张将整个构造视为一个句法表征的基本单位或原素单位(Basic Element or Primitive Element),并根据句法范畴所出现的构造来对它们进行定义,这样就需要对各种词语所出现的构造进行详细描写和分类。
RCG认为构造具有独特性、层级性,具有形式特征(如词序、搭配规律、具有特殊作用的词素等),是象征单位;同时构造还具有原型—扩展特征。
2.句法关系的类型
RCG与FCG和LCG一样,对构造中各成分的作用进行了表征性解释,但与FCG不同之处在于它仅从纯语义角度来定义构造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因为RCG认为,在构造语法框架中不需要句法成分关系,因此构造中也就没有句法关系。例如:
图 9.6
当人们听到构造[[DEF/the][THING/Noun]]的一个例示the song,就会获得整个构造的语义结构,并识别出构造中的成分:the song,然后识别出语义极的对应成分,即[DEF]和[SONG],人们不需要依靠the song之间的句法关系,自然就能根据这两者之间的语义关系识别出两个词之间的语义关系r。
RCG认为句法和语义之间的关系在许多情况下不是象似的,也就没有必要构建两者之间的映射关系,倘若没有了句法关系,这个问题就消逝了。而且要表达句法关系又需要一套专门的特殊符号,如果放弃了构造内的句法关系,也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那么RCG如何处理诸如格标记、一致、词序、接续等表达句法关系的形态句法特征呢?Croft将其解释为:它们表现在从构造的音位极到语义极之间的象征性连接(即图9.6中的s)。
3.构造之间的关系类型
由于RCG放弃了分解论,认为构造不是由一套原子性的原素构成的,复杂构造本身就是语法表征的基本单位,由构造组成成分所定义出的范畴具有派生性,其成员仅是通过它们在所出现的构造中所起的作用来定义。而FCG坚持分解论,并运用句法特征和价值来解释角色,且这些特征和价值是独立于它们所出现的构造来定义的。
RCG像LGCG和LCG一样,考虑到构造中的非经典关系,而FCG则没有。
4.语法信息如何储存于构造分层之中
RCG吸取了类型学理论中的语义映射模型来组织语法知识,而且还与基于用法的模型相一致,这是RCG的一个突出的特征。在语义映射模型中,构造根据其功能被映射到概念空间,这样构造在概念空间可能会获得重叠和邻近功能,从而建立起相互间的关系。
RCG的另一个突出特征也是来自类型学,从其引入了句法空间概念。在同一语言或不同语言中功能相同的构造可能会有不同的语法特征,如我们难以基于一套语法特征建立一个普遍的被动构造,因此构造会因语言而异,它们在句法空间中根据其结构特征的差异占据着不同的位置。
现将上述论述以表小结如下:
图 9.7
思考题:
1.Langacker的认知语法与TG语法有哪些原则性分歧?
2.什么是象征单位?什么是语法构造?用它们来解释语言现象有什么优点和缺点?
3.试述几种构造语法理论之间的异同。
4.解释“Grammatical Constructions are language-specific.”,并对比分析英语的“VN构造”和汉语的“动名构造”,它们有何相同和相异之处?试以英语的“eat-N”和汉语的“吃—名”为例进行说明。
5.试析汉语双宾语构造的原型意义及其他用法,并将其与英语的双宾构造进行对比。
6.基于识解(Construe)中的视角与突显原则,Langacker进一步提出了“认知参照点原则”。现试以下图解释这一原则,并以此说明所有格构造、转喻、时态接续、代词运用等现象,以及英汉语为什么用相同的构造表达,如“on the ceiling”和“在天花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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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nstruction Grammar在国内有多种译法,如:构式语法、句式语法、构块语法、构架语法,等等。笔者主张将其译为“构造语法”,将Grammatical Structure译为“语法结构”。从构词法知道,construction是从动词construct(建构)派生而来,而且construction也可视为由con-加上struct(ure)构成的,故作此译法,以示区分。可用“构式”来翻译“Construct”,常指构造中一种具体的表达形式。
(2) 乔氏在1981年所倡导的GB理论中依旧主张further subdivision into modules in GB.而在1992年的MP理论中,明显地有了要放弃句法模块观的念头,他将音位子模块视为“发音-感知界面”,这样就将语言能力与感觉-动觉系统连接了起来,并将语义子模块视为“概念-意向界面”,将语言能力和人类其他概念活动连接起来。
(3) Taylor(2004)指出Croft为了避免走向极端相对论(Whorfian Hypothesis),假设全人类存在一个普遍概念空间(a universal conceptual space),其中的成分被映射入不同语言的词汇和句法,我们能做到的只能是寻求建立一个普遍有效的概念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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