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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传统语义观与翻译

发布于 2023-04-06 12:00:01 字数 2825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0

这里的传统语义观主要指:指称论、观念论、功用论、语境论、替代论、关系论,它们对翻译都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一、指称论

这是一种基于客观经验论建立起来的语义观,强调了语言符号与客观世界中事体之间的对应指称关系。

直指法(Ostensive)是一种最能解释指称论的方法,也是一种最原始的、最基本的理解和翻译方法,如许多具体的事物,用英语解释了好大一阵子,不如看看事物本身,很多学者编写图解词典的意义正在于此。但是我们知道,很多语言符号(特别是功能词)在现实世界中找不到对应的所指事物(如:实词“龙”、“独角兽”等;虚词),而且在某特定情景之中,一个或一系列语音究竟指什么,有时并不确定。Quine(1960)所举的“gavagai”例子就可用来说明这个问题:有一个英国人在学一种土著语言,当土著人看到有一只兔子跑过时就说出了“gavagai”这个音,可这究竟是指“兔子”、“兔身上的各个部分”、“注意有只兔子”、“兔子在跑”?还是别的什么意思?英国人没有明白,或许永远也不会明白。

纯粹依赖于客观现实的指称论尽管有缺陷,是当今认知语言学所批判的靶子之一,但其中的基本观点对于人类认识语言和翻译还是带来了启示。正是由于认识上存在这种指称关系,人类才能形成大致共同的思维,语言可用来描写世界、指称事物,倘若对某事物说不清楚,难以翻译,看看具体事物也就容易多了,这决定了不同语言之间具有可译性。

这种语义观反映在翻译中的主要问题是:不同国度的人们随着生活习惯的差异、社会制度、文化观念的不同,所创造出来的物质资料和文化产品必有很多不同,这必然要带来翻译上的麻烦,同时它也解释不了为什么不同语言之间会存在很多不可译现象。指称论最大的要害是忽视了作为创造语言和运用语言的人这个主体在认知上存在的差异。

二、观念论

观念论主要强调了客观外物是通过系统意义(Sense) 或观念(Concept)才与语言符号建立联系的。语义三角理论的基本观点是,从语言符号形成角度来说,是从Referent到Sense再到Symbol的;从语言理解和翻译角度来说,是从Symbol到Sense再到Referent的。这种语义观虽涉及抽象观念这一中间环节,但其所反映的哲学观主要还是客观经验论,认为观念是外界所指物的镜像反映,忽视了人们在认识世界过程中的创造性、想象力和差异性,这也是当今认知语言学所批判的靶子之一。

这种观点对翻译的启示主要是:同样的客观外界在不同的语言社团之中可能会形成不同的系统意义或观念结构,在翻译过程中应把握好对语言系统意义的理解,其所存在问题与指称论相似。

三、功用论、语境论

语言的意义与语言所实施的功能,与言语当下的情景密切相关,很多学者从功能和语境角度来探讨语言的意义,从而形成了功用语义观和语境语义观(参见王寅,2001:41—46)。

很多学者将功能语言学的这一思想运用到翻译研究中来,如Hatim & Mason(1990,1997)的Discourse and the Translator (《语篇与译者》)、The Translator as Communicator (《译者是交际者》)、Bell(1991)的Translation and Translating:Theory and Practice (《翻译的理论与实践》)、Baker(1992)的In Other Words:A Coursebook on Translation (《换言之:翻译教程》)。我国也有不少学者尝试将功能语言学的基本观点运用来探讨翻译问题,如黄国文(2002)、张美芳(2001,2002)等。他们认为应将语言所体现的功能、运用时的具体情景等作为翻译的基本出发点,翻译主要是要译出语句所发挥的功能意义和语用意义,强调:

(1)语境对于理解和翻译的重要作用;

(2)翻译的一般原则为:当形式、意义和功能发生冲突时,形式让位于意义,意义让位于功能。

张美芳和黄国文(2002)指出:翻译研究的语篇语言学方法是对传统语言学方法的发展,重视语篇分析和语用意义,其研究对象不仅是原文和译文两种语言体系之内的意义,而且还涉及语言体系以外的各种制约因素,包括情景语境和文化语境。该模式认为:意义并非由语言结构本身决定,而是由整个语篇(包括语言的体现形式、具体语境和交际功能)来决定,翻译中传递的是原文的语言含义和语言使用(即交际)功能。

四、替代论

在保持语句原义不变的情况下,若能用一个语言单位A来代替原句中的语言单位B,则A就可视作B的意义,这就是替代论的主要观点。

这种观点形成的翻译观就认为翻译是用一种语言文字来代替另一种语言文字(Catford,1965:20)。语码转换论也反映了这种观点,将翻译视为语码转换(Translation is transcoding),认为意义是客观的、明了的,翻译就是用一种语码转换代替另一种语码。但认知语言学认为,不同的语码系统反映着不同的概念结构和认识世界的方式,存在着很多文化因素的差异,所谓的简单“转换”在很多情况下是难以实现的,甚至是不可能的。例如:汉文化背景中的“龙”,在西方文化中是很难找到替代词的,英语中的dragon虽然也可用来做个临时“替代”,但它们各自所蕴涵的文化含义则是大相径庭的。西方《圣经》中许多著名的故事,有着深厚的文化内涵,对于东方人来说有时很难用一两句话将其说清楚,要想用确切的语句将其译出,确有“数月踌躇”之感,此类例子实在是不胜枚举。因此,所谓的“替代论语义观”看似有道理,其实在翻译实践中是很难行得通的。

五、关系论

结构主义语言学家将研究的重点从传统理论中对作者主体和语言溯源的关注转向了语言文本客体,从共时角度将语言这一客体本身视为唯一的研究对象,武断地切断了文本与现实世界、文本与作者/读者之间的联系,强调语言的“自主性”、“封闭性”和“静止性”,并认为语言的意义可从语言内部的相互关系(如:各自的差异关系、横组合和纵聚合关系等)中得出,而无须像指称论者那样,到系统外部去找所指对象。语言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系统的自足体,只要细读文本,就能发现它的潜在意义。

这种观点反映在翻译中就必然要导致如下的观点:理解被视为发现文本设定的意义,只要研读作品本身就可获得意义并做好翻译,而不必考虑作者、读者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参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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