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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可放大性

发布于 2023-05-23 15:33:22 字数 2509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0

创业公司为每个人提供了一条途径,同时获得可测量性和可放大性。因为创业公司是小团队,所以具备可测量性。因为创业公司通过发明新技术盈利,所以具备可放大性。

什么是技术?技术就是某种手段,就是我们做事的方式。如果你发现了一种做事的新方式,它的经济价值就取决于有多少人使用这种新方式。技术就是钓鱼的鱼竿,而不是那条鱼。这就是创业公司与餐馆或理发店的区别。餐馆煎鸡蛋,理发店剪头发,每次只能为一个顾客提供服务,但是如果你解决了一个热门的技术难题,别人都会使用你的解决方案。这就是可放大性。

回顾历史,大多数因为创造财富而发财的人都是通过开发新技术而实现的。你不可能通过煎鸡蛋或剪头发而致富,因为使用你的服务的人是有限的。13世纪,佛罗伦萨人发明了精纺布,那是当时的高科技产品,这种新技术造就了佛罗伦萨的繁荣。17世纪,荷兰人掌握了造船术和航海知识,那也是当时的高科技,因此荷兰人主宰了欧洲前往远东的航线。小团队天生就适合解决技术难题。技术的发展是非常快的,今天很有价值的技术,几年后可能就会丧失价值。小团队在如今这个时代可谓如鱼得水,因为他们不受官僚主义和繁琐管理制度的拖累。而且,技术的突破往往来自非常规的方法,小团队就较少受到常规方法的约束。

大公司也能开发出新技术,就是开发得比较慢而已。大公司的规模决定了它们无法快速行动,也无法测量并奖励表现优异的员工。所以在现实中,大公司开发出来的新技术只出现在那些需要大规模资本投入的领域,比如微处理器、电厂、大型民用飞机等,因为在这些领域内创业公司没有能力与之竞争。不过,即使在这些领域,大公司还是依仗创业公司提供零部件和构思。

生物科技类和软件类的创业公司很显然都是解决高难度技术问题的。我认为,就算看上去与技术无关的商业类公司,其实也是解决技术问题的。比如,麦当劳是快餐连锁集团,它的发展依靠的就是设计出了一个快餐服务体系,可以复制到全世界每一个角落。每一家麦当劳连锁店都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定,这使得它就像软件一样运作。所以,麦当劳其实也符合“一次开发,普遍适用”的模式。沃尔玛也是如此,它的创始人Sam Walton并不是因为经营零售业而致富,而是因为设计出了一种新型商店。

选择公司要解决什么问题应该以问题的难度作为指引,而且此后的各种决策都应该以此为原则。Viaweb的一个经验法则就是“更上一层楼”。假定你是一个手脚敏捷的小男孩,身后有一条壮硕的大狗正在追你。你跑到楼梯口,这时应该上楼还是下楼?我觉得应该上楼。如果下楼的话,大狗可能跑得跟你一样快。上楼的话,大狗的庞大身躯就将成为劣势。不错,跑上楼你会比较吃力,但是大狗会感到更吃力。

在实际操作中,这就意味着我们故意选择那些很困难的技术问题。假定软件有两个候选的新功能,它们创造的商业价值完全相同,那么我们总是选择较困难的那个功能。不是因为这个功能能带来更多的收入,

而是因为它比较难。我们很乐于迫使那些又大又慢的竞争对手跟着我们一起走进沼泽地。创业公司就像游击队一样,喜欢选择不易生存的深山老林作为根据地,政府的正规军无法追到那种地方。我还记得创业初期我们是多么筋疲力尽,整天都为一些可怕的技术难题绞尽脑汁。但是,我还是感到相当高兴,因为那些问题连我们都觉得这么困难,那么竞争对手就更会认为是不可能解决的。

这不仅是创业公司运作的好方法,更是创业公司的本质。风险投资商(VC)知道这个道理,为它起了一个名字——进入壁垒(bairiers to entry)。如果你有一个新点子去找VC,问他是否投资,他首先就会问你几个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其他人复制你的模式是否很困难。也就是说,你为竞争对手设置的壁垒有多高^。你最好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阐明你的技术难以复制的原因。否则一旦大公司看到了,它们就会做出自己的版本,再加上它们的品牌、资本、经销能力,一夜之间就把你的市场全部抢走。那时你就像来到开阔地带的游击队,会被正规军一举歼灭。

^「VC问我们,如果另一家创业公司开发与我们同样的软件,需要多少时间。我们当时的回答就是,可能没人能做到。我觉得,这样说使得我们听上去很幼稚,或者很像骗子。」

设置“进入壁垒”的方法之一就是申请专利。但是专利的保护程度可能不高。竞争对手通常能找到绕过专利的方法。如果找不到,它们可能就不找了,直接侵犯你的专利,等着你去起诉它们。大公司不害怕打官司,这对它们是家常便饭。它们很清楚,打官司的成本高昂又很费时。你听说过Philo Famsworth这个人吗?他是电视机的发明者,可是没有人知道他,因为他的公司没有从电视机上面赚到钱^。赚到钱的公司是RCA,发明电视机给Philo Farnsworth带来的后果就是一场长达10年的专利诉讼。

^「技术的发明人往往很难确定,可以明确无误地确认只有一个发明人很难。所以根据这条规则,如果你知道某种东西的“发明人”(比如电话、流水线、飞机、电灯、晶体管),那是因为他的公司用这种发明賺到了钱,并且公司的公关人员尽力散布发明人的故事。如果你不知道谁发明了某种东西(汽车、电视、计算机、飞机引擎、激光),那是因为其他人的公司从这种发明中赚到了钱。」

俗话说得好,最好的防御就是进攻。如果你开发出来的技术是竞争对手难于复制的,那就够了,你不需要依靠其他防御手段了。一开始就选择较难的问题,此后的各种决策都选择较难的那个选项^。

^「总的来说,这也是很好的处事原则。如果你有两个选择,就选较难的那个。如果你要选择是坐在家里看电视,还是外出跑步,那就出去跑步吧。这个方法有效的原因可能是遇到两个一难一易的选择时,往往出于懒惰的缘故,你会选择较易的那个选项。在意识深处,你其实知道不懒惰的做法会带来更好的结果,这个方法只是迫使你接受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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