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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术语、缩略语和技术名词

发布于 2024-10-11 22:41:14 字数 4582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0

我们如何才能摆脱知识的诅咒?一条老生常谈的建议是永远记得身后正在看着你写作的读者,但这个方法并非如你所想那样有效。问题在于,不管如何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你并不能更精确地知道他人到底知道多少。对一样东西太了解很容易使你忘记别人可能一无所知,你甚至连检查一下他们是否知道这点都忘了。好几项研究显示,尽管事先被要求把读者放在心头,记住初学一样东西是什么样子,或者忽略自己所知道的,他们也很难从知识的诅咒中醒悟过来。

话说回来,想象有个读者越过你肩头看着你写,是个良好的开端。当有人展示出知识是如何让判断产生偏差的,人们有时也能学会用怀疑的眼光看待自己的知识,而如果你已经读到这里了,你也许容易接纳这个警告。嘿,说的就是你!你的读者对于你说的话题,知道的远远没有你多,除非你能知道哪些知识是你知而他不知的,否则你绝对会使他晕头转向。

有一个更好的办法可以解除知识的诅咒,那就是当心路上埋伏的那些特殊陷阱。其中有一个众人隐约皆知的陷阱,就是术语、缩略语和技术名词的使用。无论是音乐、厨艺、体育、艺术还是理论物理,人类的每一种消遣都发展出一套行话,这样一来,行内人提起一种大家都熟悉的东西时就不用说出或打出冗长的解释了。问题在于,由于我们对自己的职业和爱好太熟悉、使用那些行话太多,所以它们会从指尖自动流淌出来,而我们忘记了读者可能并未加入我们学到那些行话的俱乐部。

显而易见,作者不可能完全不用缩略语和技术术语。在同一个圈子里,缩写是无可厚非的,甚至是不可或缺的。生物学家谈及“转录因子”和“mRNA”的时候,不需要每次都给出定义和拼写。而且一些科技术语也最终变成了日常用语,比如“克隆”“基因”“DNA”。但是知识的诅咒提醒我们,作者往往高估了这些术语的标准化程度和普及范围。

即使把数量惊人的术语都弃而不用,也不会有任何害处。科学家可以把“小鼠模型”替换成“老鼠”和“鼠类”,节省页面空间,也不损害其科学性。哲学家把下面的拉丁语换成日常语言照样会很严谨:“ceteris paribus”(“其他条件不变”),“inter alia”(“除其他之外”),“simpliciter”(“绝对地”)。尽管很多非专业人士认为“the party of the first part”(“甲方”)是为了法律上的需要,但事实上,这样的表达是啰唆无用的。正如亚当·弗里曼(Adam Freeman)在他论述法律术语的书中所说:“让法律文书与众不同的是,它是古代术语和癫狂冗词的组合,仿佛由一个发疯的中世纪法学家所写。”

对于写字不经过大脑的作者来说,使用缩略语是一种诱惑,因为可以少敲几次键盘。只是作者忘记了,他们为自己生命所省下的几秒钟,代价是偷走读者的许多分钟。我看到一张数字表格的每一栏分别写着 DA、DN、SA、SN,我不得不翻到后面看它们的解释,原来分别代表不相同肯定、不相同否定、相同肯定、相同否定。每个缩写旁边都留有大片空白,作者不写全称的原因何在?为单篇文章而生造的缩写更应该避免,这是为了把读者从被称为“配对联结式学习”(paired-associate learning)的烦琐记忆任务中解救出来。配对联结式学习是指心理学家会强迫参加实验者记住随意配对的文字例如“DAX-QOV”。纵然是普通的缩写,在文中首次出现时也应给出解释。正如《风格的要素》作者斯特伦克和怀特指出的,“并非人人都知道 SALT 是战略武器限制谈判(Strategic Arms Limitation Talks)的缩写,即使路人皆知,每分钟都在诞生的新生儿有一天也会初次遇到这个缩写。他们有权利看到全称,而非缩写。”此种灾难并非只限于专业人士的文章。我们中有人会收到这样的圣诞信,这个家庭的发言人兴高采烈地写道:“自从把孩子们送到 UNER,我跟艾文在 IHRP 过得很棒,我们将在 SFBS 继续搞我们的 ECPs。”

一位替人着想的作者也会培养为常见术语加一点儿解释的习惯,比如“拟南芥,一种开花的芥末类植物”,而不是像我经常在科技书籍上看到的那样,只列个光秃秃的术语“拟南芥”。这不仅是一种显示雅量之举:一位给术语加上解释的作者,只不过多写几个字,就可以让自己的读者人数增加数千倍,这跟从人行道上捡到百元大钞一样。读者对于喜欢举例的作者也心存感激,因为一个没有例子的解释几乎等于不解释。例如,这是修辞学术语“一语双叙”的解释:“使用一个词对另两个词或更多词产生关联、修饰和支配的作用,不同的组合有不同的意义。”明白吗?现在让我继续:“……比如本杰明·富兰克林说过,‘我们必须绞成一股绳,否则就会被分别绞死。’(We must all hang together,or assuredly we shall all hang separately.)”清楚些了吗?没有?有时两个例子强于一个,因为它们允许读者从不同侧面确定术语的含义。那就让我再加一个例子:“正如格劳乔·马克斯(Groucho Marx)[1] 所说,‘你可以打出租车走,如果打不到车,你就打着气走。’(You can leave in a taxi,and if you can’t get a taxi,you can leave in a huff.)[2]

如果技术术语不可避免,为何不用大家都易懂易记的词呢?讽刺的是,语言学恰恰是用术语冒犯读者的重灾区,使用了许多令人难解的术语:“themes”跟主题无关;“PRO”和“pro”的发音相同,但指的是不同的语言学概念;“属性谓语”和“事件谓语”无非是以不直观的方式来表述“临时谓语”和“长期谓语”。“A、B、C 定理”不如更平易地称为“反身代词定理”“代名词定理”和“名词定理”。长期以来,我一读到关于“some”两种用法的语言学论文就头疼。在非正式的会话语境里,“some”的意思是“一些,但不是全部”,例如我说“一些人是沙文主义者”(some men are chauvinists)时,听者自然解读为“其他人不是沙文主义者”。然而,在严格的逻辑语境中,“some”表示“至少一个”,但并不排除“全部”,所以说“一些人是沙文主义者”与说“所有人是沙文主义者”并不矛盾。许多语言学家借鉴数学词汇,把这两种用法的意义称为“上限”和“下限”,我从来没弄明白过。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一位通达的语言学家,他用日常语言把这两种用法的意义称为“只有”和“至少”,我忽然茅塞顿开。

这个小花絮表明,即便同属于一个职业圈子,作者也难免会暴露在知识的诅咒之下。我每天都苦于应付来自我的领域、我的子领域以及我的子子领域的文章。下面这段文字是我刚读到的,选自两位著名的认知神经学家发表在一个给圈外人看的期刊上的短评。

意识知觉的缓慢和整合的特性,通过诸如“兔子错觉”及其不同版本等观察结果,得到了行为上的确认,“兔子错觉”实验发现,一个刺激最终被感觉到的方式,受原初刺激发生几百毫秒之后的后发刺激事件的影响。

当我在肆意生长的被动句、僵尸句和累赘句中劈开一条道路时,我断定这个句子的中心意思存在于“兔子错觉”这个术语之中,这种现象本应展示出“意识知觉的缓慢和整合的特性”。作者行文的时候,俨然认为人人都知道“兔子错觉”,但是我已经在这个行业浸淫了近 40 年,却从未听说过。关于它们的解释,也没有任何启发意义。我们怎么可能想象出“一个刺激”“后发刺激事件”和“刺激最终被感觉到的方式”是什么景象呢?而且这一切和兔子有什么相干呢?理查德·费曼(Richard Feynman)曾写道:“如果你听到自己在说‘我想我明白这个’,那意味着你根本没明白。”尽管这篇文章是为我这样的人写的,但我读完这些解释,最多只能说“我想我明白这个”。

所以,我做了一些深入的研究工作,发现确有所谓的“皮肤兔子错觉”:在实验中,假如你闭上双眼,让别人在你的手腕上敲几下,接下来再敲你的手肘,然后敲击肩膀,你的感觉就像一连串敲击跑过整条手臂,仿佛一只蹦跳的兔子。好了,现在我明白了,在一个人的意识体验之中,前面的敲击落在什么位置取决于后面的敲击落在什么位置。但是为什么作者不这么说呢?并没有比说“先刺激这个”和“后刺激那个”多几个字呀!

[1] 美国戏剧明星。——译者注

[2] leave in a taxi 和 leave in a huff,都用了相似的短语 leave in a,是一语双叙,前者是指打车离去,后者是指生气离去。——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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