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 自我 的问题
在本文开头部分,我曾提到文化中具有自适应能力的无意识部分往往与其外显的意识形态有所不同。其中最主要的一个例子体现在 Locken 所有权惯例上,尽管这些惯例违背了标准许可证所表述的意图,但仍然被广泛地遵循。
在与黑客讨论“声誉竞争”模型时,我观察到另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很多黑客抵制这个模型,他们非常不愿承认驱动自己行为的动力来自于“对同侪声望的渴望”或是“自我的满足”(这是我当时未考虑后果而贴上的标签)。
这揭示了黑客文化一个有趣的方面,它有意识地不信任或者看不起“自我主义”或者基于自我的动机。“自我推销”往往会遭到批判,即便整个社区可能从中获得好处。正因如此,黑客文化中的“大人物”和“部落长者”需要言谈轻柔和幽默自贬来维护他们的地位。这种否定“自我”的态度和几乎完全建立在“自我”之上的激励结构是如何协调的?这太需要有一个解释了。
一个重要原因是欧裔美国人对“自我”通常所持的否定态度。大多数黑客所处的社会环境都教导他们对自我满足的渴求是不好的(或至少是不成熟的)动机;“自我”在最好情况下也只是用来形容“首席女高音”(prima donna) [3] 的怪脾气,糟糕的情况下则会被认作精神病的征兆。只有把“自我”升华或伪装成“同侪声誉”、“自尊”、“专业素养”或“成就感”时,人们才愿意接受它。
我完全可以另写一篇文章分析这些根植在我们文化遗产中的不健康观念,以及认为我们真的会有“无私”动机(尽管违背所有心理上和行为上的证据)这种自我欺骗式信念给我们带来了多么令人震惊的危害。要不是弗里德里希·威廉·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和艾茵·兰德(Ayn Rand)已经完全将“利他”解构为未被意识的某种“利己”(且不论两人在其他方面的不足),也许我会乐意做这件事。
我并不是在这里谈伦理学或心理学,我只是观察到“自我有害”这种信念带来的一种较轻的危害,那就是它使一些黑客在有意理解他们自己文化的社会动力学时产生了情绪上的障碍。
让我们继续回到这条线索上的考察。由于黑客(子)文化对“自我”驱动行为有着强烈的抵制,人们不得不怀疑黑客是不是有一种特殊的自适应功能。要知道,这些禁忌在其他礼物文化中要微弱得多(或者不存在),比如在戏剧圈或富人圈的同侪文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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