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范畴与范畴化
一、范畴、概念、意义
范畴划分,就其本质而言,就是一个概念形成的过程。每个概念都有一个对应的范畴。
我们对于“概念”这一术语并不陌生,传统上一般认为应排除认知主体的主观因素,将其视为是事体(包括事物或现象等)本质在人们意识中的镜像反映,是对一类事体进行概括的抽象表征,是人类认识世界的产物。在认知语言学中,承认对概念的理解应包含认知主体的主观因素,概念被视为认知模型的成分(参见第六章),许多概念是根据某场景中的理想化了的、典型的认知模型来描写的,如waiter的概念可根据饭店的场景来描写。概念的形成是人类认知从具体进入抽象的第一步。
关于概念的形成有几种观点:Hull(1920)提出“共同因素说”,认为概念形成是将一类事体的共同因素进行抽象概括并对它作出相同的反应。Osgood(1953)提出“共同中介说”,认为概念形成就是获得对一组刺激的共同中介反应。这两个观点明显忽视了人的主观因素在概念形成中的重要作用。Bruner、Goodnow和Austin(1956)提出“假设考验说”,认为概念形成过程中会利用现已获得的信息来主动提出一些可能的假设,概念的形成总是一个运用策略进行假设考验的过程,这与互动说有某些共通之处,Levine(1966,1975)后来进一步发展了这一观点。Rosch(1973,1975)则提出概念原型理论,认为概念主要是以原型来表征的,人们也是通过原型来理解概念的。譬如,毛泽东(1991:285)于1937年在《实践论》中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阐述了概念观,他指出:
社会实践的继续,使人们在实践中引起感觉和印象的东西反复了多次,于是在人们的脑子里生起了一个认识过程中的突变(即飞跃),产生了概念。概念这种东西已经不是事物的现象,不是事物的各个方面,不是它们的外部联系,而是抓着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了。
可见,唯物辩证法认为概念主要来自感知和实践,也需要人的认知加工,是认知飞跃的结果。体验哲学的概念观与这种观点是基本一致的,更加强调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认为人类能在体验的基础上逐步认识客观世界,形成理性思维能力,并发展出丰富的想象力,从而不断健全自己的知识体系。同时还将概念的形成与范畴化理论统一起来,认为概念只有通过人类能够有效地对客观世界进行范畴划分才能作出解释。因此,历史上也有很多学者对范畴 进行了大量研究,作出了不同论述。
亚里士多德在《范畴篇》中对范畴作过系统论述(参见方书春1959年译本)。他把范畴视为对客观事体的不同方面进行分析而得出的基本概念,并论述了著名的十大范畴:实体、数量、性质、关系、空间、时间、姿态、状况、活动、遭受。著名的三段论(Syllogism)就是以范畴和次范畴之间的语义联系为基础的。
康德认为“范畴”的概念是先天的,并把范畴分为四大类:
(1)量的范畴(统一性、多样性、全体性);
(2)质的范畴(实在性、否定性、限制性);
(3)关系的范畴(依附性与存在性、因果性与依存性、交互性);
(4)样式的范畴(可能性与不可能性、存在性与非存在性、必然性与偶然性)。
黑格尔把范畴视为绝对理念发展过程的环节,包括形式和内容。马克思认为范畴是反映客观事体本质联系的思维形式。Neisser(1976:1)曾对人类的类属划分作出如下论述:
划分范畴就是将一个集合中的事物看成是大致相等的,把它们归入同一类别之中,给它们起同样的名字,对它们做出同样的反应。
Reed(1982:200)指出:
构建知识的途径之一是建立范畴。范畴是由那些在我们看来多少是互相联系,并因此而被我们归成一类的事体组成的。
我们认为:范畴是指人们在互动体验的基础上对客观事物普遍本质在思维上的概括反映,是由一些通常聚集在一起的属性所构成的“完形”概念构成的。范畴与人们的类属划分密切相关,因此这其间必然要涉及人的认知,同样也不可能排除主观因素。因此,范畴是认知主体对外界事体属性所作的主观概括,是以主客观互动为基础对事体所作的归类。范畴是各科知识的基础,是人类认识发展的历史产物,既是以往认识成果的总结,又是认识进一步发展的起点。范畴是在社会实践基础上概括出来的成果,又反过来成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工具。有了范畴,就可使得认知得以实现,也降低了认知的复杂性。
对范畴的认知往往反映着人类对客观世界认识的历史阶段性,必然会随着社会实践和科学研究的发展而逐渐丰富和更加精确,正如毛泽东(1991:281)所指出的: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人类社会的生产活动,是一步又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因此,人们的认识,不论对于自然界方面,对于社会方面,也都是一步又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即由浅入深,由片面到更多的方面。
例如:门捷列夫对化学元素的分类比他以前的化学家更为科学和精确;随着语言学研究的不断发展,语言理论中的范畴划分也更为精细和深入。而且,范畴的划分还会因人而异,因行业不同而有差别,如动物学家对动物的分类与常人的分类会有不同,皮毛加工业则可能以另外一种方式对动物进行分类。同样是一块陨石,具有不同生活背景和知识领域的人会有不同的划分方法:对天文学家来说,它是一块宝贝陨石;对于农民或普通人来说,可能就是一块普通石头;对于考古学家来说,它是化石或文物;对于战斗者来说,可能会被视作武器;对于正常居家来说,可根据情况用作凳子或桌子;对于建筑师来说,可用作屋基或门槛;对于冶炼学家,它是矿石……,等等(参见王庆节,2004:92)。
平时人们可能会因范畴理解有差别而造成误解,或故意曲解范畴内容而产生幽默,如一位妻子对自己的丈夫说“今天你做饭”,丈夫接着说“好,我做饭,你做菜。”显然妻子说的“做饭”包括“做菜”,而丈夫故意曲解了“饭”的范畴而说出了一个笑话。饭后妻子对丈夫说“今天你洗碗”,丈夫又接着说“我洗碗,你刷锅。”这里也涉及“洗碗”范畴的大小问题。
人们常常还可能会根据临时需要建构一个特殊范畴或临时范畴,如住院治疗的特殊病人会对自己当时有利健康和不利健康的食品进行临时划分,建立了一个临时的特殊范畴,这种能力也反映了人们的认知能力能够适应环境的灵活性。
人类的认知基于体验,始于范畴化,先获得范畴,形成概念,概念系统是根据范畴组织起来的,因此范畴化是范畴和概念形成的基础,范畴和概念是范畴化的结果。概念是理性认识的基本形式之一,是思维形式的最基本单位,是人们进行判断和推理的基本要素。
至于概念与意义两者的关系,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有学者(如Frawley,1992)认为概念和意义是有区别的;也有学者(Bierwisch & Schreuder,1992;Langacker)认为这两者是不对应的(参见Taylor,1996:47,72);还有学者(Jackendoff,1985;Cook,1994:91)认为概念和意义可以互相交换使用。我们基本接受最后一种观点。一般说来,概念是思维的基本要素,而意义却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术语,可指基本单位,也可指复杂内容(即多个概念整合成一个意义)。概念和意义这两者除了“后者比前者更为宽泛,所含范围更为宽广”之外可以基本通用(抛弃传统上对概念所作的客观主义的镜像观、静态观),因为范畴的形成过程实际上就是概念的形成过程,也是意义的形成过程,它们几乎是同时的。其实,这也与Langacker将意义等同于概念化(强调其主观性、动态性)的观点是一致的(参见第八章第四节第二条),同时也有利于简化术语理解。
但是,我们应当区别概念(意义)和语义,因为后者是指语言所表达的概念或意义,是语言成分中的意义要素。概念(意义)与语义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Langacker 2002年在发给笔者的一封电子邮件中指出:任何语言成分都有语义,可用“语义极”来表示,而概念却不一定非与语言有关。Taylor(2002:115)也举例说明了这一区分:我们可形成关于某人长得如何、讲话时声音特征等概念,但不一定有对应的语言表达。
本书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区分:
(1)所属研究领域不同。语义是语言学或语义学所重点关心的对象,而且从结构层次上来说可包括词素义、词义、词组义、句义、段落义、语篇义,而概念指思维的基本单位,主要属于逻辑学和认知科学。概念有时与词义重叠。
(2)一般说来,概念或意义具有普遍性,而语义则会因语言而异,不同民族用语言表达概念的方法,即词汇化方法会有很大差异,因此概念与语义不是一一对应的,如英语中区分snail(带壳的)和slug(不带壳的),而德语将这两个概念用同一个词“Schnecken”来表示;汉语中的“头发”和“毛”这两个概念在英语中都叫“hair”。
(3)我们确实还有一些概念尚无法或还没有找到合适的词语来加以表达,因此从这一点来说,概念和意义是大于语义的。概念系统可以包括语言意义,也包括非语言的概念,概念可比语义精细。当然了,概念一经词汇化后变成语义,就相对较为确定和明白。
词义仅是语义之一种。在它与概念之间的关系问题上也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参见高名凯,1995:212—223;吴家国,2000:27—28;张永言,1982:43—46;曹炜,2001:6—13):一种观点认为两者是相同的或基本相同的,另一种观点认为两者不同,笔者倾向于后一种观点。尽管两者都是人类认知加工中必不可少的基本要素,它们都具有概括性、抽象性、区别性,主客观的统一性、确定与变化的统一性等特征,但两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1)词义属于语言学范畴,而概念属于逻辑学和认知科学范畴。
(2)词义和概念在内涵和外延上有时一致,但有时也不一致。概念的内涵经常会比词义的内涵更为丰富(严格来说前者需要反映客观对象的一切特征,而词义不必面面俱到),概念的外延有时也会比词义的外延更大,如“短”概念(长度小,可指一切事物)的外延要比“短”词义的外延大(“人”的长度短在现代汉语中用“矮”,而不用“短”)。
(3)词义与概念有时对应,有时不对应。Aitchison(1987:41)指出:词义与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重叠的(treat the meaning of a word as overlapping with the concept to a large extent),也就是说它们经常是对应的,但有时也不对应,如:
(a)有时与概念对应的不是词义,而是短语义;
(b)同一概念可用几个近义词来表示;
(c)不同概念可共用一个词(也就是一词多义现象);
(d)有些词义没有与之对应的概念(感叹词有词义,但不表达概念);
(e)当然,也可能仅有概念,尚没有找到确当的词来表达。
(4)词义因语言和文化不同而有很大差异(Word meanings tend to be highly language-specific,and in many cases are clearly culture-dependent.)(Taylor,1996:72),因此,词义具有民族性;而概念,一般说来,则是各民族所共享的,具有较大的普遍性。正由于此,世界上操不同语言的民族才能相互理解,得以交流。
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把实践提到第一的地位,认为人的认识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毛泽东,1991:284)。体验哲学则从认知、意义、语言的角度强调了体验的重要性,认为范畴、概念主要是人类基于体验之上形成的,意义和语言也是这样,也主要是体验的结果,它们都深深扎根于人类对物质世界、社会世界、文化世界和心智世界的体验之中,正如Sweetser(1990:12)所说:
I agree strongly with those semanticists who consider meaning to be rooted in human cognitive experience:experience of the cultural,social,mental,and physical worlds.(我坚决同意那些语义学家的观点,认为意义是植根于人类认知经验的,包括文化世界、社会世界、心智世界和物理世界的经验。)
一个范畴、概念或意义在一个语言中可用一个词语将其相对地固定下来,这可叫做范畴或概念的词汇化。因此,正如上文所说,语义应理解为语言所表示的概念或意义,但人类还有一些存在于心智中的意义(有学者将之称为“心智词汇”)尚未被完全用准确的词语表达出来。概念和意义是语义(包括语言各层面上所表达的意义)的基础,人们自从有了语言之后,就自然会将范畴化和概念化的结果相对固定于词语表达之中,所以概念和意义是用词语来表示的,是以语言符号为载体的。由于每个概念都有一个对应的范畴,因此大部分词和概念是用来指称范畴的,可见概念、意义、词语与范畴是密不可分的。
对于词义的理解和掌握,最终要涉及人们对范畴的划分和概念的理解。由于范畴、概念本身具有模糊性,再加上概念与词义经常是不对应的,以及语言经济性的需要,因此一个词往往有很多意义,平均约有3—4个意义(Dirven & Verspoor,1998:25),这就又加剧了概念与词义之间的非对应性。因此,我们也只能从一个词的语义范围(也可视为一个语义范畴)中选择一个恰当的意义与语境意义结合起来,才能在实际语言交际中获得较为正确的理解,这时就必然要涉及人的主观因素,因为一个语言表达式所唤起的认知域必然要包括人们不同的分析和识解方法,传统语义学恰恰无视这一至关紧要的现象,受到了认知语言学家的严厉批判。
笔者拟将这几者的关系简述如下:范畴侧重事体所划归的类属;概念主要是思维单位;范畴、概念和意义都是范畴化和概念化的结果,概念对应于范畴,概念(化)与意义(更为宽泛)基本相通;语义是概念和意义在语言层面上的反映。
在经典理论中,将范畴视为通过共同特征束来定义的固定模型,可根据充分必要条件来描写,对意义就持客观主义的观点,常采用二元对立的语义特征来描写词义。原型理论主张用“属性”这个术语,将范畴视为通过原型来定义的经验完形,范畴主要是通过成员之间的家族相似性来建构的,概念则可用理想化认知模型(参见第六章),对意义就持体验观和互动观,并认为语义与文化背景、百科知识密切相关。范畴、概念、意义、语义都与认知主体的主观因素密切相关。
图 3.1
二、范畴化(Categorization)
范畴是范畴化的产物和结果,范畴化又是概念和词义形成,以及语言运用的出发点,是认知语言学的核心内容之一。
Jackendoff(1985:78)指出:范畴化是将两个概念结构并置的结果(the outcome of the juxtaposition of two conceptual structures),范畴化能力必须要用先前的经验来解释新经验。Ungerer & Schmid(1996:2)认为:范畴化是人类对事体进行分类的心智过程(mental process of classification),是建构范畴的基础。Dirven & Verspoor(1998:108)认为:范畴化是从不同事体中发现相同范畴的样本的能力(the ability to perceive different things as examples of the same category)。钱冠连(2001)认为:范畴化是人类一种高级的认知活动。人类能在千差万别的世界中找到相似性,并据此对其进行分类,这样的过程就是范畴化。
我们拟将范畴化描写为:是一种基于体验,以主客体互动为出发点,对外界事体(事物、事件、现象等)进行主观概括和类属划分的心智过程,是一种赋予世界以一定结构,并使其从无序转向有序的理性活动,也是人们认识世界的一个重要手段。由于人们倾向于将相同或相似的事体进行概括和归类,视为同类的事体,这样才符合经济原则,便于认知加工,进行范畴化,形成范畴和概念。因此从家族相似性这个角度来说,范畴化就是要使得同一个范畴内部诸成员的相似性达到最大化程度,使得不同范畴的诸成员之间的相似性到达最小化程度。
经过范畴化运作之后建立的范畴就以某种方式储存于人类的心智之中,与范畴对应的是概念,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意义,有些学者(如Aitchison等)将其称为“心智词汇(Mental Lexicon)”,将意义或心理词汇赋予一定的语言形式后,就表现为外部的语言符号。人类自从有了语言之后,范畴、概念和意义的形成就离不开词语了。
可见,范畴化是人类认识世界的一种基本认知方式,只有对五彩缤纷的客观世界通过对比,进行概括和分类,或者说,只有客观世界能被范畴化或以范畴的形式表达出来,我们才可能较好地认识客观世界。可以想象,倘若人们没有范畴化和概念化的机制,不对客观世界进行类属划分,不确立存在和认知的类型差别,就根本无法识记大千世界中无限多的事体。因此,以体验、互动、对比、概括、归类等为基础的范畴化是人类高级认知活动(思维、语言、推理、创作等)中一种最基本的能力。
对比与概括是范畴化过程中的两个主要手段,没有它们,一个感知就不可能成为一个范畴和概念。可以假设:人类的心智中存在着某种划分类别的心理机制,可在经验感知的基础上,识别出世间纷繁歧异的事体之间的相似性和区别性,并对其进行总结概括、划分类别、建构范畴、形成概念、赋予名称,此后就可根据范畴将可分辨的不同事体处理为相同或不同的类别,人们就可依此而认知世界万物。或许这也是人类可区分于其他动物的标志之一。
对比与概括这两种手段,或叫能力,有一定的先天成分,或说成是:在人类的内心深处存在着某种类属划分的心理机制,但体验哲学认为它们主要是通过后天的身体经验逐步形成和完善的。因此,对比、概括、范畴化和概念化是基于体验的心智过程,人类的范畴可根据原型进行范畴化,许多范畴主要是通过家族相似性建立起来的。
范畴化最直接的对象自然就落在了概念形成和语义范畴上,这对于我们的感知、推理、思维、行为和言语,实在是太重要了,对“我们为什么能成为人”具有关键性的解释作用。倘若人类没有范畴化能力,就不能建立概念框架和语义系统,无法认识客观外界的复杂现象,无法理解各类事体之间的种种关系,对各类经验进行处理、储存、推理也就无从谈起,所说的“知识”就成为空中楼阁,人类也就失去了交流的基础,生活将变得一团糟乱、不可想象,我们作为“人”也就不能在这世界上发挥任何作用。
既然范畴化和概念化是一种心智过程,它们像心智能力一样具有体验性、规则性、无意识性、创造力、想象力等特征(参见Jackendoff,1985:86)。
说其具有体验性,因为它们主要是基于身体经验的,人类在通过身体器官对外界感知的基础上形成了范畴化和概念化的能力。
说其具有规则性,因为人类形成范畴时必须依据一定的规则(如事体之间的相似性、区别性等)。
说其具有无意识性,因为大部分范畴化是自动的、无意识的,如果我们能认识到范畴化,那倒成了大问题了(L & J,1980,1999)。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总是自动地对世间一切进行范畴化的。
说其具有创造力,因为人们可以随着认识的发展和交际的需要不断形成新范畴,扩展老范畴。正如Frisson、Sandra等学者(1996:615—617)所指出的:语言使用者倾向于灵活运用词项(可将一个词项视为一个范畴),即不断扩展词项的意义,这可使我们的认知变得更加容易、自然、经济、高效。因此词义的扩展是人类范畴化不可缺少的内容(… extension processes are an inalienable aspect of human categorization)。
说其具有想象力,因为它们使用了隐喻和意象图式等方法。正如Sweetser(1990:9)指出:
Linguistic categorization depends not just on our naming of distinctions that exist in the world,but also on our metaphorical and metonymic structuring of our perceptions of the world.(语言范畴化不仅取决于我们对世界中不同存在物的命名,而且也取决于我们通过隐喻和转喻建构对世界的感知。)
人类对于范畴和范畴化的认识存在很大分歧,大致可分为两大理论体系:经典范畴理论和原型范畴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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